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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5139元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2015年安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5139元

新华网合肥5月18日电(李东标) 安徽省统计局18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安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139元,同比名义增长8.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9%。其中,合肥、马鞍山、宣城平均工资排名前三位。

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与2014年的50894元相比,增加了4245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974元,同比名义增长8.8%。

从区域看,2015年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是合肥、马鞍山、宣城,分别为63626元、58427元、56867元;列后三位的是宿州、亳州、安庆,分别为44325元、45394元、47412元。同比名义增长居前三位的是六安、阜阳、黄山,增幅分别为16.7%、15.7%、15%;淮北、淮南分别下降3%和1.7%,马鞍山增长2.2%。

从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1692元,金融业77300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9129元;年平均工资列后三位的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1084元,住宿和餐饮业33629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0802元。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63:1,比2014年的2.84:1有所缩小。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国有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为6043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倍;股份有限公司列第二位(为5707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4倍;外商投资单位列第三位(为5634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为“其他内资单位”(为41746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6%。

当日公布的统计数据还显示,2015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7148元,与2014年的35268元相比,增加了1880元,同比名义增长5.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9%。

[责任编辑: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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