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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路上停车位停车或限时 超时车最高罚五百


来源:中安在线

路面上的路内停车位或将更稀罕,停车位确实紧张的小区居民夜间或可把车停放在周围路内停车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路内停车位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估,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已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或周边的公共停车场能够满足停车需要的,应该撤销路内停车位。

原标题:“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

据安徽商报报道私家车越来越多,停车位越来越有限,怎样才能破解停车难?《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日前公开征集意见,未来省城或将通过机动车停车场的科学规划、建设,以及有效管理,逐步推进停车产业化,缓解停车难。路面上的路内停车位或将更稀罕,停车位确实紧张的小区居民夜间或可把车停放在周围路内停车位。

[关键词]地下停车

“入地”找空间建设停车场

每天不断新增的机动车,让省城的停车难越来越突出。多建停车位就能解决问题?《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划部门将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和区政府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将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道路红线内设置的路内停车位为补充,“适度满足基本停车,从严控制出行停车,综合考虑停车需求,合理确定停车场规模。”

土地储备机构每年或将在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时,确定一定数量的用地,专项用于建设公共停车场。《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未来充分利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在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大型公交站场等可以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同步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方便驾驶人停车和换乘。

[关键词]小区停车

小区周边可申请夜间临停

不仅出门停车难,在省城不少小区,随着机动车数量增多,回家想找个车位也不容易。《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居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由业主大会或其授权的业委会制定方案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可由物业或社居委在征求业主意见后设置。在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居住区,如果其周边道路具备夜间时段性停车条件,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可以提出夜间临时停车申请,经合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后,设置时段性路内停车位,并明示停车时间、收费标准、停车管理规定等内容。

[关键词]单位停车

单位停车场可以对外开放

周末停车“一位难求”,附近单位停车场却空空荡荡!《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机关事业单位配建的停车场在满足自用的条件下,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实行错时停车。同时鼓励其他配建的停车场实行错时停车,向社会开放。因紧急情况或者举行大型活动,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时,其他配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向社会开放。

[关键词]路上停车

路内超时停车最高罚五百

出门办事,路边停车位轻松停个车……这样的想法未来或更难实现。《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路内停车位的设置和管理进行了更细致的约束。按照规定,路内停车位由交警部门会同城管、市政等部门设置。城市主干道、快速路,桥梁、隧道及其连接线、匝道路面;道路交叉口、学校和医院出入口、消防站、公共交通站点、急救站、加油站附近30米范围内的路段;大型公共建筑周围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盲道和无障碍设施通道;公共停车场周边200米范围内的路段等不得设置停车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路内停车位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估,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已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或周边的公共停车场能够满足停车需要的,应该撤销路内停车位。设置路内停车位应当明示车辆连续停放时限,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停放车辆,不得超时。一不留神超时停放了怎么办?可能会面临最高500元的罚款。

[关键词]停车费用

路内停车价格将高于路外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地理位置、停车资源供求状况、经营成本等因素,完善停车服务收费价格体系。未来省城或将遵循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路内停车高于路外停车、长时停车高于短时停车的原则确定差异化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而对公共交通换乘停车服务,或应当实行低收费。

[责任编辑:康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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