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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通报六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中安在线

蚌埠市禹会区卫生局原局长刘祖朝向管理对象借款理财问题。2016年12月,固镇县纪委给予安店乐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标题:蚌埠通报六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蚌埠市禹会区卫生局原局长刘祖朝向管理对象借款理财问题。2012年11月,刘祖朝向辖区管理对象、基层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杨某某借款15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获利5504.8元。2013年3月,刘祖朝将借款归还杨某某,但未支付利息。2016年11月,禹会区纪委给予刘祖朝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蚌埠高新区经贸发展二局副局长赵军在申报低保和廉租房补贴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09年初,赵军在担任秦集镇副镇长期间,明知父母不符合低保发放条件,仍为其父母申请低保补助和廉租房补贴并在申请表上签字上报,赵军父母违规领取低保及廉租房补贴2.4万余元。赵军还存在多获取自建房屋拆迁款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月,市纪委给予赵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固镇县连城镇城南村原村委会主任安店乐虚报冒领拆迁补偿款等问题。2015年7月,安店乐利用职务之便,在自家房屋拆迁过程中多报房屋面积20.65平方米,骗取拆迁补偿款40545元。安店乐还存在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违反财经纪律等其他违纪行为。2016年12月,固镇县纪委给予安店乐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五河县新集镇姚管村原党总支副书记郭书发违规侵占村部拆迁补偿款问题。2012年至2016年,郭书发将村部拆迁补偿款31573.9元长期存放在自己的银行账户中,并从中取出20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11月,五河县纪委给予郭书发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五、怀远县常坟镇孙大巷村原村委会主任孙林山贪污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等问题。2014年7月,孙林山将收取本村村民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14000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孙林山还存在违规收受他人礼品、违反财经纪律、非法买卖土地等其他违纪行为。2016年12月,怀远县纪委给予孙林山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六、怀远县古城镇东张村原党支部书记高法平违规为亲属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10月,高法平借用他人名义,违规为自己岳父葛某某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2016年12月,怀远县纪委给予高法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

[责任编辑:宋吾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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