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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合成“艳照”敲诈医院高校领导 被告人获刑6年


来源:新安晚报

4月28日上午,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二号法庭内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朱某伙同他人合成安徽、山东、天津等地医院、高校领导“艳照”,进行敲诈。该案当庭宣判,朱某犯敲诈勒索罪,

4月28日上午,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二号法庭内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朱某伙同他人合成安徽、山东、天津等地医院、高校领导“艳照”,进行敲诈。该案当庭宣判,朱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以往不同的是,朱某不在法庭内受审,而是在20公里以外的看守所内。这也是蜀山区法院首次对刑事案件启动数字远程庭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1月,男子朱某与邓某、肖某、张某(均已判决)三人在湖南省双峰县商定利用合成淫秽照片的方式敲诈他人钱财。他们在小旅店里具体分工,由邓某负责从网上下载各地医院、学校领导的照片、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朱某用电脑合成、制作淫秽照片;其他二人抄写敲诈信。一切准备就绪后,他们总共寄出了143封敲诈信及淫秽照片。

经查,山东、安徽、天津、甘肃四地共有9家医院和大学的领导于2011年12月初先后收到被告人寄出的敲诈信及淫秽照片。被告人以掌握这些领导生活腐化,并要将相关情况及照片发布到所在单位和互联网上相威胁,要求他们3日内向指定的账户汇款15万元。其中,被害人盛某向他们汇款5万元解决此事。

2016年12月15日,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庭审一开始,朱某在看守所向法庭表示自愿认罪。

但在庭审过程中朱某多次表示PS照片不是自己所做,他也不会用电脑。不过,公诉人提供的证言证据却显示出相反的结果。朱某在庭审中表示,自己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只是代为取了2万元现金,并且帮忙买了黑色的手提袋。最后自己只分了5000块钱。最终,法院当庭宣判,朱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段贤尧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朱庆玲

 

[责任编辑:康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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