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讨要工钱无果放火泄愤 叔侄二人被追究刑责
2017年06月23日 14:03
来源:新安晚报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原本是被拖欠工钱的受害者,却因采用放火的方式违法讨薪被追究刑责。6月23日上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据公诉机关指控,李某和李某某是叔侄关系,两人因合肥某工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原本是被拖欠工钱的受害者,却因采用放火的方式违法讨薪被追究刑责。6月23日上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李某和李某某是叔侄关系,两人因合肥某工艺品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款约人民币12万元,多次向工艺品公司索要,但一直无果。2016年12月1日中午,李某和侄子李某某再次来到位于合肥市庐阳区的工艺品公司,找公司负责人姜某商谈讨薪事宜,仍然未能如愿。李某、李某某气愤之下,分别拿着铁棍、斧头来到工艺品公司的厂房内,期间,李某某在李某要求下,将厂房内存储的油漆稀释剂(俗称“松香水”)取出,泼洒到厂房内的木质产品及地面上,厂内工人见状上前试图劝阻,但李某手持长棍站在一旁观看、不予理睬,并催促李某某点火,李某某则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泼洒的油漆稀释剂点燃,火势迅速蔓延,瞬间将工艺品公司生产厂房房顶、横梁及厂房内的加工产品、生产设备等烧毁。
作案后,李某、李某某试图逃离现场时被厂内员工控制并报警,接警赶至的公安民警将二人抓获。
经鉴定,工艺品公司火灾财产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42万余元。
被害单位工艺品公司就火灾损失向李某和李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两人赔偿损失142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李某某承认实施了放火行为,表示认罪悔罪,但称是因为多次讨要工钱无果,又与工艺品公司老板发生口角,一时气愤才在厂房放火泄愤。两人均表示愿意赔偿被害单位损失,但同时认为火灾鉴定损失过高。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在庭审结束时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康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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