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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屯溪区四项措施加强采购管理拧紧“龙头”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屯溪区四项措施加强采购管理拧紧“龙头” 1―6月份,黄山市屯溪区累计进场交易共288项,交易总额14106.58万元,节约资金182.38万元。其中,全区政府采购类

原标题:屯溪区四项措施加强采购管理拧紧“龙头”        

1―6月份,黄山市屯溪区累计进场交易共288项,交易总额14106.58万元,节约资金182.38万元。其中,全区政府采购类通过市区财政一体化平台,审核提交下达政府采购任务书269个,累计成交项目269个,成交金额13785.52万元(进场13623.87万元,网上商城161.65万元),节约资金123.97万元。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项目9项,中标金额250.56万元,节约资金47.31万元。1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项目10项,中标金额70.5万元,节约资金11.1万元。

一是严格采购方式审核审批。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且在限额标准以上,严格执行《黄山市市级2015-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严把审核审批关,确保廉明、和谐、高效的“阳光采购”。

二是严把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市出台的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等资产配置标准,对超标准采购、超出办公需要采购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1―6月份,共退回超标准采购计划20多个。同时,严格按照办公设备先处置后购买、人员变动及资产交接情况审批的原则,防止办公设备闲置、重复采购,打造廉洁高效政府部门形象。

三是加强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积极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相关科室横向协作,严把资金来源关,加大财政专项资金采购审核力度,及时掌握用于采购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对采购资金未落实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从源头上制止挪用专款随意采购问题发生。

四是落实“两个责任”痕迹管理。将2017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暨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贯穿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始终,落实“一岗双责”职责,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按照制定的政府采购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保证采购资金和采购人员“两个安全”。

 

 

[责任编辑:刘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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