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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一男子送货出车祸意外身亡 老板被判赔偿30多万元


来源:中安在线

原标题:送货意外身亡老板被判赔偿阜阳一男子经常在镇上帮一家公司送货,每次都能拿到一定报酬。在一次送货过程中,男子出车祸意外死亡。经警方认定,肇事司机承担全部责任。事后死者家属将公司的老板告上法庭。法院

原标题:送货意外身亡老板被判赔偿

阜阳一男子经常在镇上帮一家公司送货,每次都能拿到一定报酬。在一次送货过程中,男子出车祸意外死亡。经警方认定,肇事司机承担全部责任。事后死者家属将公司的老板告上法庭。法院认为,男子和老板之间已经形成了雇佣关系,支持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王祥(化名)是阜阳市颍上县人。在颍上县某乡镇有一家经营地板砖生意的公司,王祥认识公司的老板李飞(化名)。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李飞会找王祥帮忙送货,每次都会支付给王祥一部分费用。 2016年12月,李飞需要送一些地板砖,又找来王祥帮忙。一人驾驶一辆三轮车、一人驾驶一辆摩托车,前往客户所在地。途中,三轮车陷进了泥土里,怎么都弄不出来。李飞又找来一辆汽车,把三轮车牵引出来。就在此时发生了意外,王祥被三轮车推倒后,挤压在三轮车和汽车之间。因受伤严重,王祥被送到颍上县人民医院抢救。不幸的是,王祥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颍上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祥不定期为李飞搬运地板砖,并由李飞根据劳动时间、次数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雇佣劳务关系。王祥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雇佣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侵害导致人身损害后死亡,家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李飞赔偿30多万元。

[责任编辑:李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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