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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养老金“并轨”正式落地 “一费一金”征收启动


来源:新安晚报

昨天,备受关注的养老金“并轨”在合肥正式落地。上午10点半,首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凭证顺利开出,标志着合肥首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昨天,备受关注的养老金“并轨”在合肥正式落地。上午10点半,首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凭证顺利开出,标志着合肥首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简称“一费一金”)征收工作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

在合肥市地税局庐阳区分局办税服务厅,合肥市档案局一位经办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依次完成核对、申报、解缴流程后,顺利开出首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凭证。此次首批缴纳“一费一金”的为合肥市档案局、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20家单位,共计参保人员510人,缴纳金额86.74万。

据合肥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缴实行“单位申报、社保核定、地税征收”的模式,根据相关规定,缴费单位于每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到地税机关办税大厅或登录电子税务局,对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一费一金”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申报缴费。

记者了解到,去年合肥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准备工作。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缴费。据介绍,下一步,合肥地税部门将积极与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多种媒介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广泛宣传缴费政策,扎实做好缴费服务,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力争年内实现全市征收工作全覆盖。

延伸阅读

养老金“并轨”答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正式开征后,涉及哪些人员?缴费比例如何构成?……就一系列人们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合肥市地税局相关处室。

疑问1:涉及哪些人员?

答: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14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含按照有关规定暂不分类且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疑问2:缴费工资基数包括哪些?

答: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他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疑问3:缴费比例如何构成?

答: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单位按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对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缴费工资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责任编辑: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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