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城区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启动IV级响应
2017年12月04日 16:18
来源:新安晚报
12 月4 日12 时,安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同时启动IV级响应。据了解,受持续静稳天气和外源污染传输过境叠加影响,12 月4日12 时,安庆市空气质量指数(AQI
12 月4 日12 时,安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同时启动IV级响应。
据了解,受持续静稳天气和外源污染传输过境叠加影响,12 月4日12 时,安庆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5,属“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经安庆市环保局与安庆市气象局会商,预计12 月4 日至12 月5 日,安庆市气象条件仍然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将持续重度污染天气。经安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同时启动IV级响应。
预警在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方面,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中小学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预警建议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行驶;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和渣土车运输管理,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增加道路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冲洗;排污单位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落实限产措施。
[责任编辑:张贤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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