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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老版营业执照明年将停止使用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老版营业执照明年将停止使用未换新证的企业月底前到工商登记窗口办理拂晓新闻网--皖北晨刊讯“各位企业主注意了!您公司的营业执照是否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标题:老版营业执照明年将停止使用未换新证的企业月底前到工商登记窗口办理

(网络图)

拂晓新闻网--皖北晨刊讯“各位企业主注意了!您公司的营业执照是否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没有的话,12月31日之前要赶紧去换证了。”近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通告,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到营业执照登记窗口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于2015年10月1日后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以及已经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则无需换发。

皖北晨刊记者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过渡期(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那么,去登记窗口换发营业执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记者从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办理换发营业执照的相关人员应携带《关于换发营业执照的申请》(在登记机关领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至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原件丢失的,可凭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办理。另外,已吊销营业执照和已宣告破产的企业无需换发新证,可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在过渡期内,未转换的旧登记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登记管理部门的旧登记证(照)停止使用,全部改为使用登记管理部门发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编码的新登记证(照)。 (拂晓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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