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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民众起诉县公安局 两位副县长出庭应诉


来源:新安晚报

原标题:旌德:民众起诉县公安局两位副县长出庭应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12月7日上午,一起民众起诉县公安局的普通行政诉讼案件在旌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旌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德林,副县长

原标题:旌德:民众起诉县公安局两位副县长出庭应诉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12月7日上午,一起民众起诉县公安局的普通行政诉讼案件在旌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旌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德林,副县长、公安局长秘宣宣主动出庭应诉。

原告贺某系旌德县医院职工,于2010年12月14日购买了医院的两间门面房。受害人梅某系原告舅爷爷,2013年11月16日,贺某将其中一间转让给梅某的儿子,并共同出租给他人。2017年4月15日,房租到期,贺某在门面处粘贴门面出租,梅某将贺某张贴的门面出租广告纸撕掉,只留下自己门面出租的广告和自己的电话号码。贺某酒后愤怒之下踹坏了梅某的卷闸门。2017年6月30日,旌德县公安局给予贺某行政拘留七日处罚。贺某以公安机关对自己处罚过重为由,于2017年7月3日向旌德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7年8月16日,县政府维持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2017年8月28日,贺某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旌德县公安局撤销处罚决定,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庭审中,双方围绕旌德县公安局作出的决定对贺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处罚是否过重等焦点展开辩论。针对起诉人提出的质疑,秘宣宣就公安机关认定事实的证据确实性、处罚程序规范性、案件决定的适当性等方面进行了答辩,并现场为原告做了法律适用释明。杜德林就复议机关的复议程序的合法性作了答辩。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合议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雷梅洁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曹庆

[责任编辑:刘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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