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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三名高中生酒后发泄情绪 连续毁坏6辆私家车并拍照炫耀


来源:中安在线

原标题:三名高中生酒后发泄情绪连续毁坏6辆私家车据阜阳新闻网报道,三名高三学生,晚上出去喝酒,酒后为发泄情绪、寻求刺激,一连毁坏6辆停在路旁的私家车,还站在车上拍照炫耀。近日,三名被告人不仅要赔偿经济

原标题:三名高中生酒后发泄情绪连续毁坏6辆私家车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三名高三学生,晚上出去喝酒,酒后为发泄情绪、寻求刺激,一连毁坏6辆停在路旁的私家车,还站在车上拍照炫耀。

近日,三名被告人不仅要赔偿经济损失,还分别被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分别适用缓刑。

今年4月8日晚,某校三名高中学生,与社会青年赵翔(另案处理)相约在文峰公园旁的大排档喝酒。

一箱啤酒下肚后,他们都有几分醉意,纷纷将心中的苦闷向外倾诉,大家又骂又闹喝到第二天凌晨1点多。

离开酒桌后,一群人走进一条小路。在酒精的作用下,赵翔开始向路边的私家车“下手”,3名学生纷纷效仿,有的用手掰掉雨刮器,有的用脚踹车,有的用石头砸车,有的用扫帚砸车窗玻璃……为了炫耀,他们还将自己的“战果”发到朋友圈,引来热议。

殊不知,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经警方调查,共有6辆车被砸,损失达8600余元。

近日,颍东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鹏飞、张杨和王子几人饮酒后,鹏飞以心情糟糕提出砸车泄愤,随后,4人上路对停靠的车辆进行脚踹、手掰、砖砸。经鉴定,6辆车损失8639元。

庭审中,三被告人都表示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

最终,合议庭经评议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鉴于他们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系在校学生,无犯罪前科,案发后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谅解,适用缓刑,分别判处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二个月;判处王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张杨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胡泓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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