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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协委员陈寅莹:建议在小区设置过期药回收点


来源:中安在线

很多人都知道“过期药”不能吃,但你知道吗? “一扔了之”也不是“过期药”的正确处理方式。省政协委员陈寅莹今年带来的提案,就是关注

很多人都知道“过期药”不能吃,但你知道吗? “一扔了之”也不是“过期药”的正确处理方式。

省政协委员陈寅莹今年带来的提案,就是关注“过期药品处理”的,她告诉中安在线记者,过期药品不是普通垃圾,已被明确归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

随意丢弃“过期药”危害土壤与水源

“居民丢弃的过期药多为西药,成分极其复杂,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可能成为过敏源,一旦大量扔到垃圾站或下水道并随土填埋,会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巨大危害。”陈寅莹说,现在越来越多的微量抗生素在世界范围内的水环境中被发现,这些抗生素最终会通过饮用水和食物等渠道进入人体,对人类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

由于目前国家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特别是零散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缺少明确的法律法规及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这使过期药品的专门回收无章可循,虽然有企业自行回收,但也只是企业行为。陈寅莹建议,通过立法,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尽快完善《药品管理法》的相关内容,明确药物回收的责任主体,建立过期药品的回收机制。同时,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使药店、药厂和药品监督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过期药品的回收问题。”

委员建议在小区设置“药物回收点”

陈寅莹建议,可在社区和小区内设置长期的药物回收点,方便居民回收,“过期药品一定要放进一个标有‘过期药品’的垃圾袋,而且对玻璃瓶包装的和塑料包装的也要进行区分。通过有资质的回收机构收集后集中焚烧处理,防止对土壤和水源的污染。”如何让群众自觉将“过期药”分类放置并送到回收点呢?陈寅莹认为,可以将过期药的分类处理和个人诚信挂钩,“如果违反,就会被记入‘不良记录’,和交通违章一样,影响到个人的诚信记录。”

很多人并不知道“过期药”的危害,陈寅莹认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过期药品危害的认知度。同时,政府可以给予适当的补贴,提高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参与药品回收,“也可以成立基金组织,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让药品回收工作能够更快推进。” (记者彭旖旎)

[责任编辑:查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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