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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为民履职 不负重托


来源:中安在线

原标题:为民履职 不负重托——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综述五年不懈耕耘,不断与时俱进。盘点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履职事件,人们看到的是一部不负人民重托履职尽责、可圈可点

原标题:为民履职 不负重托——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综述

五年不懈耕耘,不断与时俱进。盘点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履职事件,人们看到的是一部不负人民重托履职尽责、可圈可点收获满满的耀眼篇章。

五年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肩负人民重托,承载神圣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聚焦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征程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地方立法——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地方立法,是人大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本届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五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34件、修改58件;废止1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83件。

五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增强坚持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在立法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在整个立法过程中,凡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法规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均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进行研究,并报请省委讨论决定,有力保证了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在全国率先制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制定了全国第一部林权管理综合性法规、制定信息化促进条例……五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承担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及时制定、修改涉及重要改革领域的法规,保证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结合、立法工作和改革要求相衔接,聚焦重点领域,特别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区分轻重缓急,把握立法节奏,有针对性地选择需要优先立法的事项,着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重点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去降补”“调转促”“全创改”“放管服”“三重一创”等谋划开展立法工作,使立法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体现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

立法为民才能得民拥护。近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大力推进民主立法进程。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所有法规草案及说明、法规草案修改稿及修改情况说明均在安徽人大网全文公布。为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省人大常委会共建立了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所有设区的市全覆盖。目前,我省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从数量上,都走在全国省级人大前列。

强化监督——推动安徽新一轮振兴发展

在2017年9月召开的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就我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短短两个小时,共有12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犀利发问。省人大常委会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制定了专题询问制度。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职能、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一个直接写照。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本届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完善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推动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报告94项,开展执法检查19次,专题询问8次,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421件。

在经济工作监督方面,省人大常委会抓住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努力推动我省增长动力转换、产业发展保持中高速、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实现新常态下新发展。定期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听取审议计划执行、调转促行动计划实施、省级政府投资安排使用情况报告,就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三去一降一补”、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为保障政府性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持续加大对政府性投资和债务的监督力度,听取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汇报,严格遵循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的原则,先后9次审查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在司法工作监督方面,本届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全面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大力促进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拓宽司法监督工作内容和方式。围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调研,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加检察院开放日等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促进司法机关依法维护公民权益。

依法决定、选举任免——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

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是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是人民当家作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在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行使决定权的程序进一步规范,内容进一步充实,实践成效进一步增强。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66项,内容涵盖经济发展、民生工程、公正司法、社会治理、生态环保、人大职权行使等各个方面,为推动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有效的推动作用。

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本届以来,我省人大及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认真依法履职,不懈探索创新,选举任免工作呈现新气象,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686人次。

畅通民意——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履职

做好代表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本届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在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方面迈出坚实步伐,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我省各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累计处理代表议案329件、交办代表在会议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5001件。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完善主任会议成员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重点督办制度,加大现场督办、跟踪督办力度。据统计,换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就社会化养老、民营经济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29个方面120件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召开建议督办会议,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加强代表与群众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进代表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市级人大常委会已全部建立代表联络机构,45个县级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占43%。同时,注重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制度建设,推进代表联络工作走向常态化机制化。

为了更好的密切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我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了许多大型联系群众活动,较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利益、排查调处社会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如,阜阳市在“结对帮扶贫困户——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中,全市14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与困难群众结对开展精准帮扶活动,为脱贫攻坚出招发力。六安市市县两级人大联动,广泛开展“人大代表基层行、人大代表看发展”主题活动。

近年来,我省发挥网络、手机等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工作和有关情况,为代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充分保障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知情权。省人大常委会利用安徽人大网,建立“省人大代表服务平台”,市县人大常委会的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也在深入推进。铜陵市人大建立“代表履职系统”和“建议办理系统”,黄山市人大建立“代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芜湖、阜阳等市人大还建立代表微信群和QQ群,为代表更好履职创造条件。(记者汪乔实习生李安琪)

[责任编辑:许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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