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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6男子为讨薪爬烟囱施压 涉嫌寻衅滋事被拘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为讨薪爬烟囱施压6男子涉嫌寻衅滋事被拘2月22日,凤阳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对6名男子执行治安拘留,原因是该6人在前不久因讨要工资未果,采取攀爬烟囱,扬言不给钱就跳下去的危险方式讨薪,严重扰乱

原标题:为讨薪爬烟囱施压6男子涉嫌寻衅滋事被拘

2月22日,凤阳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对6名男子执行治安拘留,原因是该6人在前不久因讨要工资未果,采取攀爬烟囱,扬言不给钱就跳下去的危险方式讨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2月10日上午10时许,凤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刘某报警,称在板桥镇福莱特工地,有几个人因讨要工资,爬到100多米高的烟囱上,情况十分危急。接警后,板桥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到达后发现,1名男子已爬到烟囱顶部,另有4人正向上攀爬,已爬到烟囱的中部。民警立即喊话让他们下来,告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然而5名男子拒不听从民警的规劝,声称给工资就下来,不给就不下来。

民警一边找来工地负责人进行协商解决,一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出现意外。在此期间,反复向烟囱上的男子做劝导工作,宣传法律,指出其行为危险性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经过民警2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5名男子才从烟囱上下来。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工地老板将所欠6人的工资全部结清。

经调查,爬烟囱的5名男子分别叫段某、师某等,与报警人刘某均系该工地务工人员。春节到了,工地老板却迟迟不发工资。多次讨要未果,6人便在一起合谋,由师某、段某、陈某等5人负责爬烟囱,刘某负责报案,并与处警民警交涉,向老板施加压力。

6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2月22日,凤阳县公安局经过调查,依法裁决对刘某、段某等6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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