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安徽休宁一村民非法尝鲜“野味” 不料面临刑事处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非法捕捉80只癞蛤蟆一村民面临刑事处罚近日,休宁县一村民为了吃“野味”尝鲜逮了80只癞蛤蟆,当被告知涉嫌非法狩猎罪,将要面临刑事处罚,他追悔莫及。近日,休宁县溪口森林派

原标题:非法捕捉80只癞蛤蟆一村民面临刑事处罚

近日,休宁县一村民为了吃“野味”尝鲜逮了80只癞蛤蟆,当被告知涉嫌非法狩猎罪,将要面临刑事处罚,他追悔莫及。

近日,休宁县溪口森林派出所的报警电话急骤响起,“是森林派出所吗?回溪村石斑鱼养殖基地工棚里有人在宰杀癞蛤蟆,你们赶快过来一下。”森林公安民警迅速出击,将看守鱼塘的当地村民朱某某逮了个正着。原来,他在看守鱼塘时,发现鱼塘内有大量的癞蛤蟆,于是用网兜从鱼塘里捕捞了一些,正在宰杀时被村民发现举报。经民警现场清点,朱某某捕捉的癞蛤蟆有80只,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在接受讯问的时候,嫌疑人朱某某后悔不已,“一时贪图嘴巴快活,没想到酿成了大错,还要接受刑法的处罚。”目前,嫌疑人朱某某因身体原因已被取保候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癞蛤蟆,学名中华蟾蜍,被列入受法律保护的“三有动物”名录。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捕捉“三有动物”20只(条)以上就够上刑事立案,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黄山在线)

[责任编辑:刘梦迪]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今日推荐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