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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一男子建群传播淫秽视频 被抓时才与合伙人第一次见面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随着社交软件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朋友圈或者群里晒照片、转文章,有的人则是利用社交平台做起“卖家”。但,安徽六安的徐某和山东潍坊的毕某在社交网络上做的“买卖&r

随着社交软件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朋友圈或者群里晒照片、转文章,有的人则是利用社交平台做起“卖家”。但,安徽六安的徐某和山东潍坊的毕某在社交网络上做的“买卖”却触犯了法律,被台州天台警方抓获并刑拘。

一事无成的他在网上找到“创业路”

毕某已经30多了,一事无成,经常被家人数落。2016年底,毕某在浏览时看到有广告。随即,他被拉进了一个社交群里。毕某发现,这是个付费观看色情视频的社交群。

“当时觉得这东西很有市场,我就想自己也建个群,然后把客户拉进来,这样赚来的钱就都是我的了。”毕某觉得这是“一本万利”的好办法,就开始筹划起来。

进群必须拉朋友,还有专人管理进群

毕某在社交网络上有个朋友徐某,两人认识挺久,但都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和住址,却是无话不谈的网友。

毕某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徐某,希望他能够加盟和打理群,并且承诺给予丰厚奖赏。一听说有大钱赚,徐某乐意之极。随后,毕某开始大量建群,然后将群交给徐某管理。

从2016年底开始操作,一直到今年3月初被抓,徐某和毕某开创出来的群达到102个,期间徐某收到毕某给他陆续打来的奖励红包有12600元。

一年多时间他赚了60万黑心钱

今年3月22日,有人向天台县街头派出所举报有传播大量淫秽视频的社交群。4月21日,天台民警赶到山东,将正准备潜逃的毕某抓获归案,并查获涉案银行卡4张、手机8部,涉案电脑3台、电话卡80张,现金22.7余万元。

这次被抓,是他们第一次见面,而直到这时,徐某才知道,自己收到的好处费只是毕某赚来的“冰山一角”。据统计,这一年多时间来,毕某单靠这些群里的付费收入就达到了60万之巨。

目前,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毕某和徐某已被天台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办案民警介绍,通过社交平台、电子邮件等通讯软件向他人发送淫秽电子信息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即便传播淫秽视频没有牟利,发布视频40个以上,也构成犯罪,如果发布量不到40个,但点击量超过了3万次,或者下载超过600次,同样也构成犯罪。

(凤凰网安徽综合六安人论坛)

[责任编辑:陈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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