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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歙县法院审理一起微信群聚赌案 团伙四人领刑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用微信群聚赌 团伙四人领刑8月15日,歙县法院审理一起利用互联网创建微信赌博群的开设赌场案,并当庭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到二年不等的刑罚,并

原标题:用微信群聚赌 团伙四人领刑

8月15日,歙县法院审理一起利用互联网创建微信赌博群的开设赌场案,并当庭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到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至11月间,被告人陈某提议,并事先与被告人徐某、韩某商定,共同出资创建微信赌博群,以赚取赌场返点等方式渔利。之后,陈某创建“天泓”微信赌博群,购买赌博软件和设备,租房成立赌场后台,指使被告人许某以自己名义开办四个银行账户,作为赌场资金进出使用。四被告人明确分工,进群参赌人员累计60余人。参赌人员一次投注数额从百元到千元不等,有的甚至一次投入几万、几十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徐某、韩某、许某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创建微信赌博群,接受投注,赌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被告人许某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并参与赌场运营管理。四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系共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某、徐某、韩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许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综合各被告人的自首、如实供述、自愿赔偿相关诈骗案件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分别判处被告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在案手机一部,予以没收。(黄山在线)

[责任编辑: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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