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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为工业建设项目审批设置时限 50个工作日内完成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亳州市关于落实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

亳州市关于落实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皖政〔2017〕120号),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和“四最”营商环境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我市决定对投资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完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网上审批为目标,优化审批流程,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

(二)优化内容。优化覆盖范围为工业类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审批事项。

(三)工作目标。通过推行统一受理、承诺告知、流程再造、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规范中介服务和公共服务等措施,实现工业项目施工许可证2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推动职能转变,强化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1. 消防、人防、抗震联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3个工作日办结;

2. 规委会办公室方案审查3个工作日办结;

3. 规委会方案审定3个工作日办结;

4. 项目备案、环境评价批复或初审意见3个工作日办结(并联办理);

5. 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3个工作日办结;

6.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个工作日办结;

7. 核发土地不动产登记证3个工作日办结;

8.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个工作日办结;

9.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查和备案、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城管和卫生等部门施工图审查联合图审3个工作日办结;

10. 质量报监、安全报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3个工作日办结。

二、优化流程措施

(一)分阶段梳理。

将工业建设项目优化审批阶段划分为: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3.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分别由国土、规划、住建部门牵头对各阶段实施审批事项环节和对应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精简和梳理。

(二)精简事项、压缩整合。

各类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按照依法、规范、必要的原则,取消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合规、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能减则减。逐项进行梳理,对照法律法规,结合最新改革政策性规范文件,凡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凡能合并的一律合并。

(三)编制项目清单和流程图,实施分类细化管理。

将工业建设项目按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要素,分类细化审批流程,确定审批阶段和审批事项。对审批事项和提交资料进行精简优化后按类别编制项目审批实施清单和流程图,实行类别不同,起始审批环节不同的分类管理模式。清单应载明所属阶段、部门名称、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并进行公布。

(四)推行告知承诺制。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编制项目清单时明确具体要求,申请人按要求作出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五)“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在“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置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专“窗”,按项目清单设置办事项,每个项目办事指南采取“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的运作模式,申办人选择自身需要的办事项目,进入网上申办系统,规范上传提交可网上推送运转的文件资料,由系统按共性和个性分别推送各审批部门共享申报材料,同时启动审批程序,实现并联审批。相关部门核发的审批文件由办理部门向其他行政机关推送,实现信息共享,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不能网上传送或法定必须提交审验的原始资料,由申办人邮寄提交或本着“最多跑一次”的原则提交到指定的收件机构,根据需要共享使用。各审批阶段可根据审批情况制定并联审批具体措施,报“建设项目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六)优化完善“多评合一”和“多规合一”环节。

1.推行区域规划管理。在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可同步开展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等评价工作,各专项成果和评审结论不再作为审批或核准条件。除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外,其他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已批复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涉及重大规划调整的,一律不再重复开展上述评估审查工作。

2.具体建设项目涉及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等评价工作的,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由各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在施工许可前完成。

(七)实行多图联审。

将传统的规划、住建、消防、人防、气象、水电等纸质图纸审查,逐步转变为电子图纸并联审查,最终实行“一窗受理、网上流转、同步审图、信息共享、限时办结、数字交付”的服务机制。在不具备电子审图的条件下,由建设项目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将现有的施工图交由综合审查机构统一开展专业技术审查,各部门结果互认,联审之外再无审查。

(八)推进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依托“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推进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电子化。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从施工图纸审查和办理施工许可证入手,逐步扩大网上审批的覆盖率,推进电子签章技术在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业务中的应用,实现对项目审批和建设全过程监管。

(九)提高公用服务效率和水平。

依托“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建立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交易平台,在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环节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并联办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公用服务企业入驻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间,为建设单位提供便利。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报装由竣工后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条件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建设工程竣工后直接办理验收和接入。

三、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建设项目审批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市直相关负有审批职权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办公室可设在牵头单位。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流程优化过程中的调研、协调、统筹等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审批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相应的责任,并将其不良信息在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对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收费。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整合亳州市政府网)

[责任编辑: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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