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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禁闭、限制饮食 合肥一"特训学校"毒打学生致一人身亡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关禁闭,限制饮食 合肥一“特训学校”毒打学生致一人身亡10月15日,合肥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教官”对学员采取关禁闭、限制饮

原标题:关禁闭,限制饮食 合肥一“特训学校”毒打学生致一人身亡

10月15日,合肥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教官”对学员采取关禁闭、限制饮食、殴打等极端手段致一人死亡的刑事案件。被告罗某、张某祥、王某、孙某某、张某出庭受审。

起诉书显示,罗某于2016年3月14日在合肥市注册成立安徽正能教育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18日,罗某租赁庐江县白山镇兴岗村新农小学校舍,并以“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的名义对外招生。学校对外宣称可以通过隔离封闭式的成长辅导戒除青少年的网瘾,解决厌学、叛逆等成长问题。张某祥、孙某某、王某、张某均在罗某经菅的安徽正能教育学校担任教官,负责训练学生。

据指控,2017年8月2日,罗某驾车带领张某祥、孙某某到阜阳市临泉县,与被害人李某的父母见面并签订“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委托协议书》”。8月3日下午,罗某等三人将李某强行带离临泉县,并于当晚九点左右回到学校。因李某拒绝接受学校的管理并要求回家,罗某遂安排张某祥和孙某某把李某关入禁闭室,并将李某双手铐在禁闭室窗户栅栏最上面横条上,由张某祥、王某、孙某某轮班看守。四人在看守李某的过程中不给李某休息,限制李某的进食、饮水并对李某实施殴打。 8月5日下午17时许,孙某某发现李某身体异常,遂与罗某、张某祥一起将李某送至庐江县中医院抢救。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符合因高温、限制体位、缺乏进食饮水、外伤等因素引起水电解质紊乱死亡。

另据指控,2017年6月9日,罗某在浙江省杭州市与被害人王某轩的父亲签订“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委托协议书》”后强行将王某轩从家中带至学校接受训练。同日,因王某轩在训练中跑回宿舍休息,罗某将王某轩关在禁闭室约十二小时。因不服从管理,王某轩分别于6月14日至6月16日被关在禁闭室约两天。6月28日至7月1日被关在禁闭室约三天。期间,由罗某、张某祥、孙某某、张某等人分别看守。

检方认为,罗某、张某祥、王某、孙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罗某、张某祥、孙某某、张某非法拘禁他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择日宣判。(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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