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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财产、更改联系方式 黄山一老赖拒不履行判决获刑8个月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虚报财产、更改联系方式老赖拒不履行判决获刑8个月有财产可供执行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先后被拘两次仍旧百般逃避,最终作茧自缚获罪入刑。10月15日下午,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焦某犯

原标题:虚报财产、更改联系方式老赖拒不履行判决获刑8个月

有财产可供执行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先后被拘两次仍旧百般逃避,最终作茧自缚获罪入刑。10月15日下午,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焦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2月,在朱某诉被告人焦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经屯溪区法院民事判决,焦某需一次性赔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约10万元。判决生效后焦某曾先后前往江苏宿迁、浙江建德等多地打工,有了2万多元的收入,但焦某却没有按生效民事判决执行,而是通过虚报财产、更换联系方式等手段与执行法官“迂回作战”,刻意逃避执行。焦某在具备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屯溪区法院遂依法对其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先后实施司法拘留两次,但焦某仍旧态度恶劣,无视生效判决。见焦某毫无悔改之意,屯溪区法院经过审慎考量,判定其拒执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遂依法对焦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以维护法律权威和朱某合法权益。

2018年6月28日,经过屯溪区法院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执行,焦某在浙江省建德市被当地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焦某才意识到自己抗拒、逃避执行行为的严重性,在刑罚的震慑下幡然醒悟,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履行完毕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焦某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且已履行全部义务,屯溪区法院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焦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记者陈成通讯员程波)(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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