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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培训指标 淮南一学校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近40万元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为获得培训指标 淮南一学校多次向他人行贿近40万元为获取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指标,淮南某职业培训学校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累计金额共计39.8648万元。11月12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开庭

原标题:为获得培训指标 淮南一学校多次向他人行贿近40万元

为获取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指标,淮南某职业培训学校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累计金额共计39.8648万元。11月12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单位行贿的刑事案件。

被告单位为淮南市某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淮南培训学校),被告人范某某系淮南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1年,淮南培训学校为了从淮南技工学校获取较多的就业技能培训指标,范某某先后多次送给淮南技工学校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时任培训办主任于某共计22万余元现金。

2014年至2017年,淮南培训学校为了从准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获得较多的就业技能培训指标,范某某先后多次送给市人社局分管该项工作的时任副局长李某某共计14万元现金。2013、2015年,培训学校为了从市人社局获得较多的就业技能培训指标,范某某先后送给市人社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时任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苏某价值1.8648万元的金项圈和价值2万余元的金币。

检方认为,被告单位淮南某培训学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被告人范某某向三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价值39.8648万元的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被告单位准南某职业培训学校、被告人范某某的刑事责任。被告单位淮南某职业培训学校,被告人范某某当庭自愿认罪。法庭择期宣判。(记者陈成)(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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