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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电梯安全条例》 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淮北市电梯安全条例》 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11月23日闭幕的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淮北市电梯安全条例》经审查获得批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行使

原标题:《淮北市电梯安全条例》 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在11月23日闭幕的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淮北市电梯安全条例》经审查获得批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九章五十六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安装,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四章维护保养,第五章检验检测,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应急救援,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条例》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地方特色鲜明。为了更好地保护乘客安全,规定建设单位采购电梯要满足消防、急救等要求,并选配自动救援操作装置,电梯出现故障或者事故后,救援人员市区不超过三十分钟、其他地区不超过一小时抵达现场。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监督管理实效,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未明确使用单位的不得投入使用,监管部门每年委托第三方对电梯生产、维保等情况实施抽查,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电梯安全监管。明确了资金筹集渠道,规定使用单位承担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一般修理等费用,电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所需资金,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筹集和使用办法。同时,《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处罚办法,对建设单位采购电梯不符合选型配置要求的,使用单位确定或者更换维保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维保单位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电梯维修业务的,分别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增强了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强化监督落实;组织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法规宣传活动,让《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让法规落地生根、顺利施行。(淮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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