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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寨出台追究办法 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群众身边延伸,提升村级为民服务水平。近日,金寨县结合工作实际,出台《金寨县落实村级“小微权力”监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群众身边延伸,提升村级为民服务水平。近日,金寨县结合工作实际,出台《金寨县落实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明确责任追究对象,监督制约要“准”。《办法》明确责任追究对象包括: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县直有关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

明晰主要工作职责,监督制约要“细”。细化各主体责任,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位。《办法》要求了六大主要工作职责:一是村“两委”成员负直接责任;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负监督重要责任;三是乡镇联系村领导或包村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负监管直接责任;四是乡镇党委政府要担负运行主体责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负主要领导责任;五是乡镇纪委负运行监督责任;六是县直有关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

规定责任追究方式,监督制约要“严”。《办法》规定了谈话提醒警示谈话或批评教育、检查、通报、诫勉等六条责任追究方式。责任追究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宣布并督促执行,实行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确保责任追究取得实效,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保驾护航。(六安市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责任编辑: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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