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淮南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2018年12月12日 13:46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淮南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明年起实施日前,市物价局、市城乡建设委联合印发《淮南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南将从2019年元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
原标题:淮南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明年起实施
日前,市物价局、市城乡建设委联合印发《淮南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南将从2019年元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以提高用水户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
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即通过“价格杠杆”方式,对超出用水量范围的用户,实行用得越多价格越高的收费方式。实施对象为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纳入城市供水计划管理的非居民用水单位。用水定额是以《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等有关规定确定发布,并作为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际操作的依据。
按照《细则》要求,我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当累计水量达到一年水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累进加价。原则上水量分为三档,用水计划(定额)为第一档水量,第二档水量为超过用水计划(定额)的50%(不含)以内部分,第三档水量为超过用水计划(定额)50%以上部分。加价标准原则为:二档水量加价1倍,三档水量加价3倍。同时,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超计划(定额)用水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在上述加价标准的基础上:二档水量加价0.5倍,三档水量加价1倍。非居民用水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为自来水基准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各种代收费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形成的收入将专款专用,真正做到“取之于水,用之于水”。该项收入将主要作为供水企业收入,用于管网和户表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等;也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节水成效突出的企业,或用于企业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工艺推广等。(淮南网)
[责任编辑: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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