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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公安局交警高速三大队原大队长余庆被提起公诉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凤凰网安徽从歙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大队长余某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向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黄山纪检监察网9月14日消息,黄山市公

凤凰网安徽从歙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大队长余某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向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黄山纪检监察网9月14日消息,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大队长余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黄山市监委指定,目前正在接受歙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外,据黄山纪检监察网11月9日消息,日前,经黄山市监委、中共歙县县委批准,歙县纪委监委对黄山市监委指定的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大队长余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余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滥发津补贴,私车公养,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违反生活纪律;违反财经法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作为交警执法人员,不依法行使职权,违规处理交通违章,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余庆身为公安民警、党员领导干部,不讲忠诚、破规逾矩,目无法纪、知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歙县纪委常委会、歙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黄山市纪委监委同意,黄山市公安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余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凤凰网安徽综合歙县人民检察院、黄山纪检监察网)

[责任编辑: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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