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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出台24条举措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我市出台24条举措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月11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提升核心竞争力、减轻税费负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构建亲清新型

原标题:我市出台24条举措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2月11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提升核心竞争力、减轻税费负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完善政策执行方式等7个方面,出台24条支持政策,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

《意见》提出,要提升核心竞争力。大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技术改造全覆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精特新培育、创业创新推进、创新人才引进等7个工程,支持创新发展,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加速赶超。举办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配套合作对接活动,探索政府采购首购首用制度,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支持民营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国家及新兴市场重点展会等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实施民营企业成长、民营企业家培育,提高行业竞争力,提升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设立1亿元民营企业过桥纾困资(基)金,安排2亿元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3000万元不良贷款担保偿债准备金等专项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救助、奖补等力度。

《意见》提出,要减轻税费负担。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用地用能用工成本。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实施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程,到202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型政银担新增额达40亿元;鼓励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对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民营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500万元,对成功在新三板及省股交中心挂牌的民营企业,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70万元,对首次成功完成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1%,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70万元的奖励。

《意见》指出,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到2018年底全市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民营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重。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政企沟通长效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完善企业服务机制,强化“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长效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要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合法权益,建立民营企业投诉维权中心,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让民营企业家安心创业、放心发展。

《意见》指出,要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各地要加强对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制定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各项工程实施方案、政策措施,增强政策协调性、一致性,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的叠加效应。要将落实《意见》情况作为“三查三问”和巡察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加大督查奖惩力度,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意见》还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技术改造全覆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精特新培育、创业创新推进、创新人才引进、民营企业成长、民营企业家培育、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十大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落细落小落实。(黄山日报)

[责任编辑: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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