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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

原标题: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以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题,以建设“两个机关”为主线,以“大学习、大调研、大建设”为主抓手,聚焦大局,依法履职,锐意创新,实现了本届人大工作良好开局,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年来,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法规25件、废止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55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报告20项,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询问1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3人次;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5项,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立法引领推动,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

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委立法决策,从全省工作大局出发定位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系统谋划五年,聚力抓好当年,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科学谋划、系统部署五年立法。适应新时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立法需求,认真编制了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列入立法规划的项目120件。立法规划报经省委批准后,常委会及时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就做好新一届人大立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围绕大局做好开局之年立法工作。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全面依法治省,制定实施年度立法计划。主动保障改革发展。落实年度改革任务,制定了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制定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通过立法确立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修订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发展质量的法治保障。主动服务生态环保。集中清理我省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修改了大气污染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的10件法规;指导设区的市修改和废止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32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制定了实施慈善法办法。修订了公证条例。

严格法规审查批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设区的市报批法规,前移审查关口,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批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报送备案地方性法规和决定30件,报备率100%。接受报备规范性文件188件,并依法进行审查。

二、创新拓展监督工作,监督刚性和实效不断增强

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突出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履行监督职责。

依法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关键,有针对性地履行监督职责。深化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充分肯定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就进一步应对风险挑战、提高发展质量等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省级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建设情况报告,就保持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提高政府性投资绩效等发出审议意见书。听取审议推进我省“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情况报告。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我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创新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审查批准了2017年决算和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了预算执行、审计等报告,提出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防控债务风险、加强审计监督。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出台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指导意见。

围绕民生改善持续发力。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为重点,把对民生事项的监督摆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深化脱贫攻坚监督。继上一届人大连续2年听取审议脱贫攻坚专项报告后,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深入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沿淮行蓄洪区,采取进村实察等方式深入调研,再次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推动民生事业发展。开展防震减灾、传染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民生工程视察。听取审议高等教育情况报告。多管齐下推动有关方面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运用法治力量推动污染防治。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多措并举履行监督职能。聚力助推“蓝天保卫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与修改法规、专题询问结合起来,打好法治“组合拳”。着力推动各项环保目标实现。听取审议了2017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审议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报告。开展以“守护碧水蓝天绿地,建设生态美好安徽”为主题的“江淮环保世纪行”活动。合力落实环保包保督察任务。常委会负责同志按照省委部署,多次深入包保园区及企业,进行实地督察,为推动全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发挥了应有作用。

推深做实内务司法工作监督。以促进司法公正为主旨,通过行使监督职权支持省“两院”忠实履行审判、检察职能。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应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审判改革举措,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司法保障。听取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应完善公益诉讼的程序和协作机制,进一步办好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公益诉讼案件,发挥好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作用。促进办案质量提升。先后6次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代表旁听知识产权、环境污染、贪污受贿等方面案件庭审。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着眼全局议决大事,依法履行任免职责

紧扣重大部署作出决定。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依法作出《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为平稳有序调整我省法规所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提供了法治保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

及时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一是贯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即召开常委会,及时任命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保障了监察体制改革相关任务的落实。二是在换届之初,及时任命新一届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保障了换届后政府工作高效运转。三是落实我省机构改革方案,及时做好调整后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工作,保障了政府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四是组织95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向常委会述职。五是创建并实施市、县、乡三级人大选举任免工作年报制度。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为民履职

抓紧抓实代表履职服务。在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上采取新举措,主任会议成员直接联系176名代表,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290名代表;结合审议议题,有针对性地邀请278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及专委会活动。密切代表与选举单位的联系,省人大代表共联系2868名市人大代表。上半年对新当选的442名代表集中进行履职培训,有效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建了68个省人大代表小组。巩固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成果。共组织代表小组围绕36个专题进行调研。指导推动代表述职工作。

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对代表在省人代会上提出的76件议案(并案后为50件)、1025件建议及闭会期间提出的36件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及时交办督办。

五、立足长远强基固本,夯实依法履职根基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要求,以新理念新举措推进自身建设。

以“大学习”提升能力本领。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深入学习全国人大经验做法。深入学习依法履职必备知识。

以“大调研”推动工作创新。紧扣安徽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开展调研。紧扣人大制度完善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开展调研。紧扣履行法定职责的机制性问题开展调研。

以“大建设”保证任务落实。以党建工作为牵引推进思想建设。以健全机构为关键加强组织建设。以创新完善为导向健全制度建设。以保障履职需要为重点拓展平台建设。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持续、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好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进一步向中心聚焦、为大局服务,在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一、恪守良法善治理念,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立法决策,加快推进打好“三大攻坚战”急需的立法。树牢立法为民理念,扩大开门立法。进一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推动立法向高质量、精细化方向发展。不断强化立法主导。加强对设区的市报批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

全年安排审议法规案19件,其中制定9件、修改10件,安排调研论证类项目27件。加强经济领域立法,修改、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规。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修改、制定信访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修改、制定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淠史杭灌区管理条例等法规。扎实做好制定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扶贫开发条例等调研论证类项目的立法工作。

二、坚持正确有效监督,持续增强发展合力

紧紧围绕依法保障和推动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实现重大目标任务、维护人民权益,谋划和安排监督议题,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严格依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全年安排审议“一府两院”20个报告,开展4项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及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社会保障、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情况、宗教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水污染防治法、高等教育法及我省林权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开展县域经济发展、监察法实施情况等专题调研。

三、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完善人事任免机制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部署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关安徽改革发展稳定、民生保障改善、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精心选题,依法作出决定决议。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适时修订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程序机制。

四、强化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双联系”机制,健全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稳步推进国家机关与人大代表定向联络工作。支持代表创新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继续开展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完善代表建议交办督办机制。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履职评价体系,促进代表更好履职。

五、深化“两个机关”建设,更好履行职责使命

坚定不移按照党的十九大指引的方向,推进“两个机关”建设,推动“大学习、大调研、大建设”不断深化拓展。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为契机,系统总结宣传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工作成就,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以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完善工作思路。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为重点,逐步推进机构建设,加强机关建设。(安徽日报)

[责任编辑: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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