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机构改革落地 增设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2019年01月19日 06:44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安徽省人大机构改革落地依法增设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刚刚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决定,省人大依法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这标志着省人大机构改革正式落地。根
原标题:安徽省人大机构改革落地依法增设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刚刚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决定,省人大依法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这标志着省人大机构改革正式落地。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及我省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旨在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需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整合了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机构相关职责,作为省人大专门委员会。
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社会建设委员会受省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大会闭会期间,常委会可以任免社会建设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开展有关调查研究,提出建议等。(凤凰网安徽综合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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