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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对父子齐涉黑 淮南市开庭审理朱振甫、朱乔等人涉黑案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1月21日上午,由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振甫、朱乔、张文桃、张怀顺等9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在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八公山区检察院、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1月21日上午,由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振甫、朱乔、张文桃、张怀顺等9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在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八公山区检察院、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1.被告人涉案罪名、权利和义务保障

朱振甫、朱乔等人涉黑犯罪集团成员年纪最大的60岁,年纪最小的23岁,成员中有两对父子。起诉书指控九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四项罪名。

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分别告知了被告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枓。

因被告人张文桃及其辩护人在庭前会议上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法庭首先启动排非程序,经休庭评议,决定驳回张文桃的申请。

2.检察机关指控该犯罪集团涉嫌的犯罪事实

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振甫、朱乔、张文桃、张怀顺等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 被告人朱振甫2008年注册成立淮南市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公司”),开展向个人发放贷款业务。2015年以来,其先后招聘张怀顺、蒋小龙、宋祥、陈亚泽、曹磊、蔡兆富为其追债。2016年,朱振甫儿子朱乔进入金源公司管理日常事务。以朱振甫、朱乔为首的讨债组织,在讨债过程中,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逐渐发展演变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检察机关指控

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被告人朱振甫为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决定贷款的发放,指挥、安排组织成员追债。被告人张文桃负责金源公司账务。被告人朱乔负责带领、指挥组织成员要金源公司所放贷款本息。被告人张怀顺、宋祥、蒋小龙、曹磊、蔡兆富、陈亚泽负责采用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滋扰、威胁、殴打等方式催要金源公司所放贷款本息。

该组织内部有较为严格的“四步走”要账流程和规定:对欠款人先通过打电话方式要账,再到欠债人家中或者单位等进行要账。对无力还款的人员,强行带至金源公司,按照“先文后武”方式,先商讨还钱事宜;商谈不成,继而采用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滋扰、威胁、殴打等方式件要款。

八公山区检察院指控:朱振甫、朱乔等人涉黑组织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

2011年以来,被害人马某、来某、张某、陈某、郭某、肖某、施某等10多人,在被追债过程中,受到非法拘禁,殴打以及全天全程跟随,合法权益被侵害后不敢控告。朱振甫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多名被害人工作、生活、生产造成影响,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八公山及周边地区产生较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其中,被害人陈某因被追债至其女婿施某家中,由朱乔等人采取在楼下看管的方式将其拘禁在施某家中不准离开,直至第四天中午,陈某才得以趁机离开至医院治病。

被害人朱某因为给王某银担保借款,王某银无力还款,张怀顺等人就到朱某居住的田家庵中至信一号小区内张贴针对朱某的侮辱性标语。朱某看见标语后打电话给朱振甫,两人在电话中发生口角。当晚,朱振甫安排张怀顺、宋祥等人找朱某滋扰生事。朱某报警后,张怀顺、宋祥、陈亚泽等人仍不愿离开。为防止矛盾升级,警务人员将朱某带至派出所内,后张怀顺、陈亚泽等人仍跟随至派出所附近逗留,被派出所民警发现后,不得不安排警车将朱某送至安全地点。次日下午3时许,朱乔纠集张怀顺、陈亚泽、宋祥等人在法院门口对朱某殴打,后朱某报警。

2015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张怀顺、蒋小龙为逼迫残疾人陈某还债,强行进入陈某位于安城镇上郭村的家中,因陈某不在家,两人强迫陈某老婆郭某及儿子书写还款承诺书后离开。之后的一天中午1时,朱振甫安排张怀顺、蒋小龙到陈某家中继续催债。张、蒋二人以催债为由,在未征得陈某老婆郭某同意的请况下,强行进入陈某家中,言语威胁、恐吓郭某,并住进陈某家中至次日上午8时离开。

检察机关认为

被告人朱振甫、朱乔、张文桃、张怀顺、宋祥、蒋小龙、陈亚泽、曹磊、蔡兆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朱振甫系组织者、领导者,朱乔系领导者,张文桃、张怀顺系积极参加者,宋祥、蒋小龙、陈亚泽、曹磊、蔡兆富系一般参加者,上述人员还实施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行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上述人员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蔡兆富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庭审争议焦点

朱振甫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均持异议,朱乔对涉黑罪名及部分涉嫌非法拘禁犯罪事实持有异议。张文桃、张怀顺等人对涉黑指控均表示异议,对其他被控的涉嫌犯罪事实部分认罪,部分持异议。

庭审期间,讼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朱振甫等人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部分被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是否属实,进行辩论和质证。

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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