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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巡游车辆提前更新 最高一次性奖励2.5万元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车辆提前更新最高一次性奖励2.5万元1月31日,合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推广应用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实施意见》。从今年2月起,市区新增巡游车将全部采用纯电动车;新购车最高一次性运

原标题:车辆提前更新最高一次性奖励2.5万元

1月31日,合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推广应用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实施意见》。从今年2月起,市区新增巡游车将全部采用纯电动车;新购车最高一次性运营补助5万元/台;燃料巡游车提前报废更新为纯电动车,最高一次性奖励2.5万元。

加快推进市区在营运巡游车“油(气)改电”

《实施意见》提出,合肥市将加快实施市区巡游车“油(气)改电”换购计划,提升车辆准备水平,促进行业节能减排,构建绿色出行体系,为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9年2月起,合肥市区新增巡游车全部采用纯电动车。加快推进市区在营运巡游车“油(气)改电”,在营运油气双燃料巡游车按照“先公营后个体、先示范后推广”的方式实施“油(气)改电”。2020年底前,力争使市区经营权归公司的双燃料巡游车提前更新为纯电动车。鼓励引导经营权归个体的巡游车提前更新。

“油(气)改电”纯电动车续航至少400公里

《实施意见》明确,适用于合肥市区巡游车“油(气)改电”政策的车型为插电式纯电动车,应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同时电池容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电磁辐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有漏电保护、碰撞自动断电装置,满足综合工况续驶里程至少400公里等条件。

在车辆售后服务条件方面,车辆电机、电控部分免费质保期覆盖车辆8年营运期限且不限里程;电池部分质保期覆盖车辆8年营运期限且不限里程,因电池衰减综合工况续驶里程低于320公里的,应更换电池。其他配件价格不高于同类同质产品的市场最低价。

建设巡游车充电服务平台和APP

电动车跑得好,充电设施不可少。《实施意见》提出,要在合肥市建成区内选址建设充电服务综合体或充电站,在政府、国有企业管辖的公共停车场和设有巡游车蓄车区的交通枢纽、新能源汽车销售网点等建设巡游车充电站,按照规定在社会停车场规划、建设充电泊位,逐步形成“数量适宜、布局合理、管理高效、服务智能”的巡游车充电服务保障体系。

另外,充电服务综合体和较大的充电站应有专人管理,具备餐饮、休息、公厕、车辆维修清洗、巡游车交接班等功能。建设巡游车充电服务平台和APP,实现智能管理、预约充电、在线结算。合肥市充电公司要按照车、桩比2:1的比例和单个充电桩功率不低于60千瓦的标准,全力推进与巡游车“油(气)改电”数量相匹配并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建设。

新购车最高一次性运营补助5万元/台

根据纯电动巡游车“综合运营成本不高于传统燃油(燃气)车”的原则,新增纯电动巡游车及在营运的双燃料巡游车换购符合本市营运技术条件的纯电动车,享受国家、地方财政新能源乘用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对新车购车价格与市区现营运双燃料巡游车平均购车价格7万元/台的差价,在享受省级新能源客车运营补助资金基础上,由合肥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差价在5万元/台以内的,按实际差价补助;差价在5万元/台以上的,按5万元/台补助。如国家及省级补贴政策调整,一次性运营补助标准另行制定。

车辆运营期限内因电池衰减导致综合工况续驶里程低于320公里的,生产厂家应当及时更换电池。更换电池费用由市财政按一次更换费用的50%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3万元/台。此项补贴仅可享受一次。

车辆提前更新最高一次性奖励2.5万元

按照《实施意见》,今后,燃料巡游车提前报废更新为纯电动车,按车辆实际使用年限,由合肥市财政给予巡游车经营者一次性提前更新奖励。奖励标准为:7年以上的不奖励;6年以上不满7年的0.5万元;5年以上不满6年的1.5万元;不满5年的2.5万元。提前更新奖励由合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兑付。

同时,降低车辆能耗成本。巡游车在合肥市充电公司经营的充电服务区、充电站和充电泊位充电免收停车费。综合考虑基础电价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成本,制定充电运营服务补贴政策,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为纯电动巡游车提供充电优惠服务,推动建立低成本、便利化的充电服务网络。

另外,合肥市还将结合巡游车“油(气)改电”工作实际,根据市场供求和成本测算,启动巡游车运价调整工作,形成较为科学合理的运价结构。(晨报记者方佳伟)

[责任编辑: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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