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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祁门县加强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 违反规定将被处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出租汽车运营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提高社会满意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全县出租车运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要认真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出租汽车运营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提高社会满意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全县出租车运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章守纪,提升服务质量,文明经营,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行业新风。

二、出租汽车企业要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和日常管理,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改善行业形象。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运营行为:

(一)无故拒载、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二)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乘其他乘客;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

凡有上述三项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除责令改正外,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对上述三项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规定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记扣5分处理,并纳入出租汽车驾驶员个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三、对违反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广大乘客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监督。如遇上述侵权行为,请及时收集违法行为的有效证据,第一时间投诉举报。运管部门查实处理后将及时给予回复。

投诉举报电话——05594517200

五、本《通告》自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起执行

祁门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来源:祁门县人民政府发布)

[责任编辑: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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