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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男子7年前花百万买别墅 现在还没住进去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经过法院判决的案件,七年过去了,至今不能执行到位。而老赖竟然理直气壮得不讲理,这是谁给他的勇气呢?合肥的杨先生最近遇到一件让他很是头疼的事情,过户到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在自己不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经过法院判决的案件,七年过去了,至今不能执行到位。而老赖竟然理直气壮得不讲理,这是谁给他的勇气呢?

合肥的杨先生最近遇到一件让他很是头疼的事情,过户到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法院给冻结了,无法进行买卖和交易,而且就连住都住不进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见到杨先生的时候,他正在一套别墅前苦苦徘徊,因为在他眼前的这套上下两层,总面积为208平米的独栋别墅,现在的房主正是杨先生本人。然而他只能这么看着,无法入住也不能在市面上过户交易。这套位于芜湖市泰华园小区的二层别墅,市场评估价300万,通过法院三次拍卖无人问津,最终以263万元的价值抵给了债权人杨先生,欠他的钱正是原房主成国全。可是,过户都三四个月了,成某和爱人仍然霸占着这套房子继续使用,杨先生现在是入住也不是,卖房也不成。

提起杨先生的这场债权官司,可以说比马拉松还要长。早在2012年,杨春就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裁定由被告成国全偿还450万元的债务,七年过去了,被告仅偿还了90万元,剩余的360万元一直拖着没有执行。杨春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成国权名下有一套别墅,也就是这套泰华园2088A的别墅,法院虽然同意将这套别墅执行给杨先生,可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替房主成某清偿银行贷款。

三百多万的欠款还没拿到手,又搭进去一百多万,这让杨先生很是郁闷,不过,好在还完贷款之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这套别墅是顺利过户到杨先生名下了,可现如今,法院又莫名其妙的下达了一份司法限制,导致房屋无法上市交易,而债务人成国全和妻子也一直住在里面,不肯搬走。杨先生走投无路,只能求助芜湖市中院的执行局,可多次找到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也没得到一个让他心服口服的理由。

探访地点: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探访事项:询问已过户房产司法限制的理由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回复:案件可能执行回转

来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杨先生和执行法官预约了见面的时间。在诉讼服务大厅,杨先生偶然间碰到了债务人成国全。原来,他也被朱法官约了过来。一见面,杨先生就直接问对方,什么时候把那套别墅让出来。

成国全的态度比较强硬,杨先生的合理诉求在他看来,似乎是打乱了他和爱人的正常生活。那么,既然不愿意让出房屋,是否可以尽快偿还债务呢?对方倒是不否认,但也给不出明确期限。说完,成国全有些不耐烦,转身就离开了。杨先生来到窗口前打算找执行局的朱法官,一番电话之后,一位小伙子走了出来。原来朱法官生病住院了。

来的这位是执行局的书记员翻了翻卷宗,找到了今年1月28号芜湖市中院给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达的禁止抵押转让的告知书。这份告知书上明确写了,泰华园这套房子属于成国全和唐云珍的夫妻共同财产,故在唐云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该房产存在执行回转的可能。既然存在执行回转的可能,怎么就没人提前告知杨先生呢?除此之外,杨先生也没有看到任何法院下达的执行回转裁定书,仅仅是这份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告知书,这让杨先生觉得很是莫名其妙。

原来债务人成某的妻子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打算优先购买这套别墅。那么,这对于杨先生来说是否公平呢?来看看法律界人士对芜湖市中院的做法有怎样的评价。

了解完杨先生的情况之后,李律师认为,如果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有异议的话,法院应该先采取执行回转程序。李律师指出,如果采取执行回转应当撤销之前的裁定重走一遍程序,而不是直接冻结房产。此外,律师认为,利害关系人,也就是债务人成某的老婆其实已经错过了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时机,因为在三轮拍卖流拍之后,都没有提出并购买的话,等于是自动放弃了优先购买的机会。 现如今,法院确实下达了司法限制,房屋无法上市交易,这种情况下,律师建议杨先生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来源:微信公众号 探窗口)

[责任编辑:汪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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