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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男子伪造发票骗医保 获刑并处罚金五千元


来源:安徽网

原标题:六安:伪造发票骗医保 获刑并处罚金五千元日前,六安市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医保的案件。被告人王某甲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王某甲违法所得九千三

原标题:六安:伪造发票骗医保 获刑并处罚金五千元

日前,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医保的案件。被告人王某甲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王某甲违法所得九千三百六十五元五角予以追缴(已追缴),由收缴机关上缴国库。

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甲的儿子在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4日在上海市肺科医院住院治疗肺结核,实际花费8996.15元。2014年6月4日,王某甲让他人伪造住院发票和相关住院材料,伪造发票金额29841.39元。之后,王某甲将伪造的发票寄给其父亲,由父亲用伪造的发票和住院材料从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费用12888.6元。经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核算,王某甲的儿子在上海住院的实际应当报销费用为3523.1元,王某甲非法获利9365.5元。

同时查明:2018年10月16日,被告人王某甲主动到寿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另查明:2019年4月15日,王某甲向寿县检察院退缴了违法所得9365.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医疗费发票等手段,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金9365.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某甲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其已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叶世新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责任编辑: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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