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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市三山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三山区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三山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三山区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三山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区委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

(1)针对“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虚化”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区委履行管党治党不够到位、政治站位不高等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5月中旬开始,在全区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月活动,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从4个方面明确13项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虚化、学懂弄通和推深做实有短板、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正风肃纪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三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向市委请示报告的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区委向市委报告事项7项,严格规范请示报告程序和要求。四是梳理明确向区委常委会报告或提请研究事项30项,建立管党治党的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具体化、项目化。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率达到82.5%。六是定期通报“爱党建”平台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七是结合机构改革,规范党组织设置,设立9个党组、6个党委,撤销4个党组、6个党工委,实现应设尽设;选齐配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将4个国有企业党支部纳入区属国有企业党委统一管理。八是对区委组织部分管组织工作的副部长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区委偏重经济考核‘指挥棒’,忽视民生社会事业”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会,针对宗旨意识不够牢固等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结合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月活动,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摘编7038份。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切实解决政治理论浅显化问题。三是参照2018年度市对区综合考核方案,修改完善《关于完善区委管理的科级干部班子和科级领导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镇街、开发区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办法》《区直机关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办法》三个文件,提高镇街和区直机关民生社会事业的考核权重。四是制定《三山区2019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其中民生社会公益类投资项目43个1.59亿元,较上年增加17个0.57亿元,增幅为55.9%。五是制定《2019-2020年公办园建设计划方案》,2019年新(改)建公办园5所,其中龙湖、新淮2所民办园已签订回收协议转为公办园,2019年秋季招生使用;西湖新城等3所幼儿园正在推进中,计划年底竣工交付使用,全区公办园总数将增加至10所,公办园幼儿占比由14.67%提升到47.4%。积极推动8所民办园申报普惠性民办园,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力争年内达到36所,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占比由70%提升到80%。区境内现有公办、民办高中3所,按行政管理权限,均由市教育局直接管辖。六是加快推进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三山医养结合示范园区项目,医院功能按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床位1000张,项目已完成施工图审查、概算评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目前正在编制招标文件,6月份可挂网招标。七是积极招引大润发商超、华亿影城来我区投资洽谈。完成三山农贸市场等4家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并投入使用。八是推进“两馆一宫”改建工程(含影院建设),已与省出版集团文旅投资公司达成投资意向,设施配套、运营管理等集中打包,带方案公开招标。九是积极推进集特色商业街和养老社区等板块于一体的健康小镇特点的恒大养生谷和芜湖世茂·健康小镇项目,将促进我区养生和商旅产业发展。

(3)针对“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以整风精神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政治生活平淡化问题进行深刻检查;以上率下,带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深化“六清六提升”专项行动,召开好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会,进一步以“陈、杨”和茆斌案件等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肃清流毒影响。三是建立“双审核”工作机制,对19家单位19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严把民主生活会材料。提出审核修改意见35条19人,发回重写2人次。建立“双通报”机制,认真梳理上次民主生活会以来受到谈话函询问责的26名区管干部(含反馈问题中的16名科级领导干部),以书面方式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并要求督促受到谈话函询问责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将情况谈透彻、讲清楚。区纪委机关会同区委组织部派出52人次参加指导监督19个单位的民主生活会,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四是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讲重作”“讲严立”教育效果,结合“三查三问”,严查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的问题。共查出42个问题,问责16人、11个单位,推动干部担当尽责。五是认真梳理近年来查处的教育、征迁安置、水务系统和招投标、危房改造、低保等领域违纪案件。撰写案件剖析材料5篇,督促指导区教育局、区征管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8个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六是督促区教育局党工委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系统警示教育会议,对本系统2015年以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摆原因,深刻剖析。七是对交流发言材料存在抄袭现象的8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区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4)针对“区委常委会没有专题听取过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分别针对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不严格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二是巡视整改期间,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三是区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涉及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开展专题学习。

(5)针对“区委统筹推进‘五大发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统筹推进“五大发展”不到位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制定《三山区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按照“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逐步推进各产业,重点引进现代农机、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重点围绕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开展三产项目谋划,结合“152”项目谋划,已谋划27个三产项目,加快推进宝特二期、三山港项目建设。四是积极落实《芜湖市促进现代化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定》等相关省市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兑现2018年服务业项目政策奖补资金179.46万元。五是执行《芜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禁止高能耗项目入驻,确保2109年能耗总量控制在160.78万吨(等价值)。2019年17家企业提交节能承诺书,没有新增高能耗项目入驻三山区。六是根据省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要求,兑现企业科技重大专项、研发设备购置等补助配套资金311万元;推荐中机精密积极参与申报2019年新型研发机构,促进12家企业与大院大所合作项目。七是提高创新孵化基地孵化成功率,目前成功孵化108家,转化率从原来的54.8%提高到75%。

3.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缺位

(6)针对污染防治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和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全面完成10家“散乱污”企业整改。加强龙塘路周边企业雨水管网检查,督促中联制动公司完成厂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网80米,污水井3座,将企业污水连接至市政污水管网。二是组织开展“再排查”,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问题企业13家,已强制拆除2家,已整改规范1家,5家给予行政处罚,5家进行约谈。三是启动锦江家园、江滨花园、小康花园等3个老旧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锦江家园、江滨花园已改造完成,管网改造1100米,雨水井、篦45座。小康花园正在施工,已完成雨污水管网350米,雨水井、篦20座,占工程量50%,计划6月底完成。举一反三,有序推进37个老旧小区管网排查整治工作,已完成管网排查1.35万米,占总排查数70%。发现管网存在混接、破损等问题65处,需整治管网1120米,已完成管网整治29处450米,按照全市统一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四是全区12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完成整治11条。其中,今年油坊沟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小江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85%,10月底完成。已关闭小江两岸500米范围内养殖户6户,为确保小江水质,区水务局坚持每月对小江沿线上江坝、焦湾闸、小江入湖口断面进行水质监测。五是制定《固废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采用人防加技防的方式严防固废倾倒。督促28家企业落实危险固废网上申报登记制度,危废转移时严格执行电子联单制度,并向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通过排查对15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完成了危废库整改。对新兴际华、中天管桩固体废物违规堆放的问题给予了处罚(新兴际华40万,中天管桩10万)。组织25家企业参加了市级以上的固体废物管理培训,对140家企业开展固废管理培训。六是对全区15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整改,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审批手续。全年共完成45家企业环保手续办理,目前全区企业环评执行率100%。七是督促区生态环境分局对5家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区政府分管领导就部分老旧小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对区住交局分管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7)针对“境内江边仍有多家污染船厂未整治到位,15公里长江岸线复绿工程仍未动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区政府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行动迟缓的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开展集中攻坚。对环保不达标的5家船厂进行关闭拆除,2018年底完成拆除工作。三是完成15公里长江岸线复绿工程。按照高标准要求,复绿1200亩,超目标任务750亩。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黄砂禁采办工作“七不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强化执法保障,投资190余万元,购置先进巡逻执法艇一艘,投资50余万元,改善执法基地办公条件。

(8)针对“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委中心组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二是制定《三山区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围绕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三山)经济带,扎实推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工作职责,梳理上报2019年续建项目和储备项目4个。三是强化企业跟踪服务,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系列活动,制定《三山区“四送一服”进民企活动方案》,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截止目前“四送一服”共对接123个要素项目、解决企业57个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化及时调整区领导联系包保企业制度。四是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创新政策进园区、进基层活动,邀请市科技局专家组织开展了芜湖市“1+5+6”科技创新系列政策的专题宣传活动,50多家企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会。做好企业转型升级的项目申报。组织33家企业共66个项目申报2019年省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组织集瑞两项产品申报2019年省级新产品认定。五是深入基层开展上门政策宣传。今年已宣传10家企业;积极组织市科技局专家团队来我区开展业务培训达120人次。六是计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8家、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3家。

(9)针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缺乏实招实效。民营企业产业层次低端,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较少”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区《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最高研发补助500万元;取消收取政银单企业担保保证金,退还已收取保证金671万元。二是梳理政府对企业奖补优惠政策,整理部分民营企业奖励明细表及对应的拨付附件;区财政局联合税务部门,加大对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培训6次,培训企业达300户次。三是健全“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包保机制,确立区经信局为企业服务包保机制的牵头部门,将全区7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解落实到县处级领导包保联系,发现企业发展中存在57个问题,并建立了问题清单。目前该问题清单中涉及补助补贴28个(已办结28个),其他问题12个(已办结12个),人才问题4个(办结4个),项目建设6个(办结6个),政策建议3个(办结2个),资金需求4个(已办结1个、其他3个正积极帮助企业协调对接中)。通过建立问题清单有效推动各类问题的解决,真正把包保服务企业解决问题落实到了实处。四是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5月份召开30家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鼓励民营企业加强研发,增强创新能力,实现转型升级。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委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就政策宣传解读开展交流,有效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0)针对“在学懂弄通方面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2019年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修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方案》。二是督促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单位建立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巡视以来,上述单位共组织开展学习23次。三是丰富学习形式,全面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建设运用,对各党组织下载率、学习活跃度、日均得分情况不定期督促提醒;加强对《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平台运用,进一步明确应学人员学分要求、学习课程、学习组织。四是做好理论学习服务保障工作,每月发放理论学习提示单,明确相关学习内容,提醒各单位落实制度事项,并及时征集各部门需提交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五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结合“万名书记进党校”活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实里走。巡视以来,共安排6人次县处级干部和18人次科级及以下干部参加市级及以上单位开展的各类培训;各镇街组织培训村“两委”干部263人次;启动2019年度村居村书记培训班,对44个村居书记开展一轮集中培训。

(11)针对“在推深做实方面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三山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三山区峨桥现代农业示范区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推进峨桥农业示范区的增效升级,培育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主体15个,创建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3个。二是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镇街和区直有关单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三是制定《三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三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2019年计划完成21个行政村整治任务。2019年计划在峨桥镇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5000亩任务,计划投资800万元。四是积极申报“油彩峨桥”田园综合体作为市级示范点,制定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实施,采取方案竞赛方式,正在开展规划设计工作。五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入峨桥东站扩建工程和峨桥镇绿道建设等27个项目,总投资1.8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1.2亿元。六是围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加强路面管控,新增临时摊点群3处;治理车辆乱停156起,开展河道治理15次,清除河道垃圾90吨。峨桥镇16个村改厕2082户,验收符合标准1731户。七是制定《三山区支持安徽省峨桥现代新型茶叶交易集聚区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2019年皖江(芜湖)航运服务业聚集区新引进项目3个,在谈项目3个。制定《关于支持三山区政务中心区域商贸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兑现2018年度商贸服务业企业上台阶奖励资金90万元,完成新增限额以上批零和住宿餐饮服务业6家。

5.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效果不佳

(12)针对“区委疏于对干部队伍思想的引导和激励”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占着位子、顶着帽子、混着日子、摆着样子”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区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结合实际从用人导向、考核激励、容错纠错、关心关爱等七个方面制定18条具体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月活动,通过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引领、组织功能、纪律约束等四大方面13个重点措施,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问题,提振干部队伍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四是巡视以来,对6名按照“第一种形态”和按照“第二种形态”处理、影响期满且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有力释放鼓励干部干事担当的强烈信号。五是2019年2月-5月共为3名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也为勇挑重担、开拓进取的干部撑腰鼓劲。六是开展“严强转”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党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以查促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深、落细。开展督查3次,全区共查摆问题83个,处理13人,5期通报8个单位2人。七是加大机关效能建设,每周组织效能督查,巡视以来,共督查21次,对效能建设排名靠后的3个单位主要和分管领导提醒谈话。

(13)针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扎实”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二是制定《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各镇街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培训村“两委”干部263人次。印发《三山区2019年度干部人才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培训10个班次,现已培训2个班次。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推荐上报市级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先进党组织4个,计划在今年“七一”期间评选表彰全区优秀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先进党组织15个。开展“点赞追梦人”活动,利用“三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分期推送“追梦人”故事,挖掘先进典型,现已推送17名好书记、23名好支委、46名好党员、24个好支部事迹。三是坚持以考促学,加强“两学一做”理论测试,组织全区144名机关干部参加市级理论测试,组织342名干部参加区级理论测试。四是区委宣传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查阅学习记录、个人笔记、测试考试等方式,对区属各直属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一季度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五是对主题教育不扎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2015年以来的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特别是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自查并加以整改。对存在抄袭问题的6人,均被提醒谈话;未结合“陈、杨”案件剖析的1人,上述人员均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剖析。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月活动,印发《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张富清同志先进事迹,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前期准备。

(14)针对“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将《党章》内容学习列入2019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在区委理论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2次,督促各直属党组织加强《党章》学习。二是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月活动,制定《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利用红色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增强信仰信念信心。三是建立健全宣讲志愿者队伍,整合宣讲内容和平台载体,并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及道德讲堂开展宣讲。巡视以来,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广泛开展围绕学习新时代党的政策理论、医疗卫生、党员教育、扫黑除恶、科技普法、生态环保、消防知识、移风易俗等内容的宣讲活动,同时也结合年度及阶段性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户外活动,如:移风易俗宣传活动、环境(清理)提升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开展活动场次600余场,参与活动人数约5万多人次。四是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计划在今年“七一”期间评选表彰全区优秀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先进党组织15个,推荐上报市级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先进党组织4个。五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作用,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及时排查、移送黄、毒、赌和酒驾、醉驾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对7名未及时处理的党员干部已全部给予党纪处分。就处理处分不及时问题,对区纪委主管常委进行提醒谈话。六是对区市场监管局1名丧失党员条件,且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的党员予以除名,并对时任局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5)针对“阵地建设欠账较多”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19年区文化体育工作计划总投入3316万元。已列入区政府投资计划3250万元,其中“两馆”收回改造2800万元,区政务中心市民广场配套体育设施建设250万元,新建镇街全民健身广场3个、投资200万元,目前各项工程已全面启动。二是加大对“两馆一宫”中的招商引资企业清理力度。区责任领导召开专题调度会,明确区建投(剩余3家商户力争6月份清出)、区投资促进中心(剩余2家招商企业9月底清出)、区商务局等单位,负责9月底收回“两馆一宫”,确保年内动工建设。5月份与省时代集团进一步沟通设计方案,已拟定设计方案,正在对方案进行论证、评审。三是制定《三山区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基层文体阵地建设管理,进一步满足群众文体需求,全面推行区图书馆、镇街文化站错时开放制度。四是对各镇街、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阵地管理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理论武装阵地: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的暂行规定》,加强区内理论宣讲活动审核把关;修订区委理论中心组贯彻方案,制定2019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一季度理论学习检查并进行通报,各直属党组织理论测试成绩均分均在80分以上;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提高学习效果。宣传文化阵地:加强对原创文化作品内容的审核;对文化站、农家书屋、书店等场所排查40余次,杜绝非法出版物,开展扫黄打非集中整治活动,净化文化市场。网络舆论阵地:成立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按季度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形势;制定《党(工)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网络平台建立工作群组行为排查,共清理微信工作群65%以上。五是对区文联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报备手续开展文化活动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16)针对“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区直部门明确宣传思想文化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各1名,并要求分管领导不超过3项分管工作,具体工作人员为35周岁以下在编中共党员。二是加强镇街文化站建设,按照镇街文化站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名的要求,将镇街文化站工作人员配备到位,目前区基层文化队伍总数18人(不含村居)。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巡视以来已在全区开展3次培训工作,宣传系统100多人参加了业务培训。龙湖街道、三山街道先后自行举办宣传干部培训班,对街道和村居宣传干部进行能力提升培训。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7.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观念树得不牢

(17)针对“区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区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制定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等15个方面聚焦用力,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三是建立管党治党的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巡视以来,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9次,研究党建议题36个。四是制定区委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分解50项任务措施。26个党组(党委、党工委)向区委报送党建工作计划。五是印发《中共三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建立材料书面审核制度,推进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规范化,区委组织部对各直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进行审核,书面反馈15次,反馈问题49个;各直属党(工)委审核下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书面反馈问题152个,均已整改。2018年区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已经完成。六是对2015年以来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全面核查,与上年度雷同的21人、与网上材料雷同的3人,24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对此问题开展自我批评。七是区委组织部对区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党工委进行通报,责成时任区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党工委书记作书面检查。对峨桥镇党委、龙湖街道党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开展提醒谈话11人次。

(18)针对“区委对村居换届人选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委组织部、峨桥镇党委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村(社区)“两委”换届后两个村“一肩挑”的村主要负责人辞职问题进行深入检查。二是完成浮山村、虬保村“两委”班子补选工作,通过补选真正把开拓进取意识强、综合素质高,年轻化、知识化的人员选到村干部队伍中来。三是开展村(社区)换届“回头看”,经全面核查,有9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当选时处于党纪政纪影响期内。根据《芜湖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审查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该9名同志均按相关程序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相关规定。四是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理,对于上述9名重点管理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从思想动态、群众评价、工作实绩三个方面,实行每月思想汇报及季度考核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截止目前,9名重点管理的村(社区)干部撰写思想汇报23篇,2019年第一季度考核均为合格。五是制定《三山区加强村(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严把村(社区)干部入口关、任中关、出口关。建立村“两委”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社区)后备干部台账,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新进村(社区)“两委”人员区镇(街)联审,有效解决村干部“带病当选”问题。六是严肃追责问责,峨桥镇党委和浮山村、虬保村党组织就“两个村‘一肩挑’的村主要负责人换届后辞职村委会主任空缺”问题作出书面检查;区委组织部对峨桥镇党委予以通报,并对峨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峨桥镇党委对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8.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

(19)针对“少数党组织管理混乱,组织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组建区直机关工委,作为独立的区委工作机关,印发“三定”方案,配备书记、副书记各1名,同时5名副科级干部兼任区直机关工委委员,充实区直机关工委干部队伍,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印发《关于自查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的通知》,开展自查自纠。印发《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爱党建”平台积分提示单》《双重组织生活提示单》,定期对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三会一课”参与情况予以提示,督促所在党支部及时提醒县处级党员干部参加支部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2019年以来,18名区四大班子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含人武部长)共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87人次,党小组会36人次。三是开展“互学互查互评、共建规范支部”活动,遴选6个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标准化观摩,对直属党(工)委党员档案开展互查,互评出优秀“主题党日”活动5个,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定期通报“爱党建”平台使用情况,督促党组织按时开展“三会一课”,2019年通报各党(工)委组织生活经常化指数和党建活动效果指数4次,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四是开展“三会一课”集中专项治理,从6月份开始集中两个月的时间,通过专题学习、自查自纠、督查指导,认真查摆“三会一课”存在频次、流程、内容不规范和领导干部参与不积极等问题,抓好整改规范。五是督促区检察院、区人社局党支部总结上次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并在本次组织生活会后,严格按照要求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六是开发区党工委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支部进行通报,提醒谈话3人次,3个支部作书面检查。

(20)针对非公党建方面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2019年非公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找党员、建支部”百日专项行动,动员在企就业党员转入企业支部,解决“党组织党员人数少于3人”问题,摸排在企就业党员111人,动员转入73人。通过调整党组织设置解决12个联合党组织覆盖6个单位的问题。三是设立65万元非公党建奖补池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新组建非公党组织开展“五抓五送”,保障支部工作和活动正常开展。四是开展“互学互查互评、共建规范支部”活动,加强培训指导,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五是2019年以来坚持定期提示,制定《基层党组织换届流程提示单》,对151个应换届党组织予以提醒,从流程步骤、文体范例两方面予以规范。六是对排查出的17个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存在换届程序问题,书面检查1次,提醒谈话2人次。

(21)针对“镇街、村居党建组织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三山区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三山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年)》坚持一村一策,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扶持村级产业项目发展,2019年底前消除“空壳村”。二是制定峨桥镇山湖村、龙湖街道鲁港村2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方案,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对2015年以来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整改反弹。经摸排,峨桥镇浮山村党委、保定街道渡口村党委为2019年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区、镇街制定整顿方案,明确联系区领导和“双联系”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加强指导。三是针对广大村干部普遍存在“能力不足、本领不强”的问题,开展“万名书记进党校”活动,组织村居党组织书记培训,截至目前,培训村居干部263人次,提升村干部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峨桥镇党委和龙湖街道党工委已对2018年两个软弱涣散村进行通报,提醒谈话2人次。

(22)针对“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工作督导不力、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集中规范月行动,对照党费工作“二十二条”负面清单开展排查,针对“部分党员未能做到按月交纳党费、部分党员存在长期不缴纳党费”问题(涉及党组织54个、党员580名)完成整改,通报典型案例2个,补缴党费55464.3元,提醒谈话28人次,书面检查28次。二是开展“互学互查互评、共建规范支部”活动,通过互查发展党员材料,对2015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围绕“四查四看”(即:查党员发展流程,看是否认真落实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做到手续健全、程序规范;查审核把关情况,看是否能坚持政治标准,严防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违规“异地入党”“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严防“村霸”及涉黑涉恶人员入党;查党员档案管理,看是否存在档案遗失、档案管理无序或档案所在地不明等情形;查组织领导情况,看是否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并按要求定期开展工作检查)要求进行规范。排查出发展流程问题3个,涉及党员45个。通报典型案例1个, 提醒谈话12人次。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从严格控制总量、规范发展流程、明确工作责任等三个方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全程记实管理。四是区委组织部对开发区党工委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2人次,开发区党工委作书面检查1次。

9.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

(23)针对“区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缺少统筹规划”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干部队伍建设缺少统筹规划、干部年龄结构老化、交流不畅、专业人才缺乏进行对照检查。二是培养年轻干部。结合机构改革,将16名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锻炼。三是制定《三山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巡视以来选拔任用45岁以下干部60人,其中提拔20人。四是结合机构改革,对3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科级干部进行交流或免职问题,另外一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科级干部将于近期进行调整;同时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巡视以来,交流使用干部48人,提拔30人。五是在军转干部安置和选调生分配过程中,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增大专业型人才比例。六是加大专业型人才招录。2019年度我区招录公务员3名。峨桥镇2名,1名建筑类专业本科,另1名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峨桥市场监督管理所1名,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机械工程专业本科,通过招录专业人才进一步充实基层专业型干部队伍。

(24)针对“干部编制管理不严,随意聘用借调人员”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巡视以来,我区未新增招录计划,2019年新招录的3人为去年底省市安排,分别为峨桥镇2名,1名要求建筑类本科、学士学位,另1名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峨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1名,要求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机械工程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二是对借调人员梳理分类,开展双向选择,逐步消化借调人员,3名借调长达12年的干部已整改完成。三是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岗位空缺、专业急需”的原则,计划2019年事业单位新进70人。四是严格按照《三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对教育局补充招聘27名区聘教师进行审核,并实行实名制备案登记。制定区聘人员消化整改方案,加强区聘人员控制数管理,原则上只减不增,且区委、区政府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按照市编办核定备案数(1111名)压减25%控制使用。五是结合机构改革调整消化借用人员,并出台《关于三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事业编制人员消化整改方案》,分类处理,逐步消化,对23家借用单位发放《关于征求清理借调事业编制人员意见的函》,并收集整理、分类处置,逐步整改消化,全区共借调事编人员76人,已消化13人。六是拟定《关于对区聘人员实行控制数管理意见》,待提交区编委会审定。七是对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委、区人社局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0.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25)针对规范性制度缺失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2018年度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结合实际,区委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规定》《关于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的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从改进调查研究等七个方面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三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成果。巡视以来,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55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51人。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小金库”问题整治实施意见、村级食堂管理规定。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制定和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财务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制度。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屡发生

(26)针对部分单位和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全面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3个,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区民政局和区应急管理局进行通报。制定《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规定》,确定22项具体措施,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通过开展公车使用、“小金库”、村居食堂等领域专项整治、各类检查及执纪问责,发现问题68个,立案6人,处理4人,收缴违纪款30.0534万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三是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巡视以来,通报曝光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5起,其中,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期8个单位2人,发挥问责一个、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警示教育效果。四是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效整改相结合。组织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回头看”,相关单位在2018年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基础上对该项工作进行再梳理,做到查缺补漏。坚持定期召开区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协调小组会议,对新增的创建活动进行审核把关,建立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把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做深做实。五是对区委办和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27)针对“有的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三山区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健全了文明创建常态化考核工作机制。二是杜绝采用临聘人员充当交通劝导员,坚决把文明交通劝导工作落实落细,将文明交通劝导员与交警部门交通安全劝导员相结合,采用社会化形式购买服务,费用由区财政统一安排。在3个路口设立常态化高峰期交通路口劝导工作,由区交警大队统一进行培训和管理。三是制定《三山区机关党员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设立2个路口,在高峰期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镇办、开发区按照区域化党建原则,在辖区内主要路口,相应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四是结合“严强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梳理排查方案,开展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内容准确安全全面排查,发现问题12条,整改落实12条;区政府办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培训,发放2019年一季度政务公开网站测评自查表,听取区直部门、镇街对自查表栏目意见,对政务公开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和解答,提出有效建议3条,采纳3条。五是制定《三山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要求区直各部门对应分工各领其责,从涉及三方面9个重点工作领域28条提出具体要求,逐项细化分解到区直各单位和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六是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同志,对全区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切实增加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七是对区文明办主要负责同志应付上级文明创建检查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对区党政办3名相关责任人应付政务公开检查问题开展提醒谈话。

(28)针对文山会海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严强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的实施细则》,要求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2019年发文、会议目标数同比减少三分之一。建立报备机制,严控发文、会议数量。要求区委各部门、各镇街、区直各部门每季度分别向区委办、区政府办报备发文办会情况。二是对2015年以来全区220个各类工作微信群清理,目前,保留微信工作群54个,已有序组织解散166个,解散率达75.45%,全区微信工作群减少30%。印发《关于规范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工作群组行为的通知》,建立报备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规范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工作群组行为。三是区政府办、区数据管理局每季度开展微信工作群排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12.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29)针对“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现象在少数部门仍有体现”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月活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四个意识,坚决整治干部队伍中的“多、推、虚、浮”现象,切实增强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二是督促3家经济管理部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三是制定《三山区经济数据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现需求对接和成果共享的信息互相通报机制。对市场、经信、税务精准动态管理,实现每月数据更新,全面掌握全区实有企业数,特别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传统企业、战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数。四是开展“严强转”专项行动,自上而下进行问题查摆,举一反三,针对“多、推、虚、浮”的问题,在“查、改、立”三个环节上与巡视整改紧密结合,全区共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3个,处理13人,8个单位,党纪政务处分2人,处理11人,5期通报8个单位2人。五是加大机关效能建设,每周组织效能督查,巡视以来,共督查18次,约谈效能建设排名靠后的3个单位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六是制定《三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要求区直各单位对照项目预算指标,按月报送用款计划,并长期坚持。七是区委、区政府负责人对区城管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未按要求落实切块划转经费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按《三山区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改革重心下移经费下拨的实施细则》切块划转经费,截止2019年3月,区财政局已将48.97万元经费划转至镇办和开发区。八是区政府负责人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改委、区税务局等3单位3名相关负责人工作作风漂浮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改委工作作风漂浮问题进行通报。

(30)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核查情况,三山区涉及重复领取待遇人数87人,涉及金额42.84万元,截止2018年12月,已追缴42.17万元,剩余1人计0.67万元,追缴率98.44%,该名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已于2017年7月死亡,并已办理丧葬费等手续,该名追缴问题在启动司法追缴。二是印发《关于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补贴追缴工作巡视整改方案》,对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下发《关于开展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补贴集中追缴活动的通知》,召开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推进会,在前期追缴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再次开展集中追缴活动,按周通报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补贴集中追缴工作进展情况,截至2019年5月14日,已追缴149.52万元,资金追缴84.03%。三是严格执行死亡人员信息通报制度,各镇街按周上报死亡人员信息通报表,并建档立卡,严防新增死亡冒领。巡视以来,无新增死亡冒领。四是对区人社局、一镇三办5名相关责任人把关不严、出现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问题开展批评教育。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3.区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31)针对“主动履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2018年度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主动履责意识不强的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区委常委会年初听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与全区32个单位党组、党(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分解37项任务,督促4个镇街纪(工)委制定党风廉政年度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细化分解42项考核指标,将分值比重提高至30%,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开展述职评议,结合党建述职评议会,14名党(工)委书记对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报告,38个单位党组织报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三山区纪委监委请示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三是建立区纪委常委联系各镇街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压实监督责任,擦亮监督“探头”。每年6月和12月对各镇街、区直各单位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5月对全区48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半年督查,发现问题45个,其中,共性问题2个,通过签字背书的方式反馈给责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32)针对“考核导向作用缺失”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2017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对峨桥镇、区住建委2个单位在年度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取消优秀等次。其他未发现“一票否决”单位和人员。二是制定《三山区年度综合考核“一票否决”办法》,建立区年度综合考核“一票否决”具体内容台账,进一步明确由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环保分局,及时规范提供被考核人员情况及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的事项。对提供情况不及时,不规范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边巡边改要求,对峨桥镇、住建委2个单位在年度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四是对“一票否决”事项把关不严的区纪委分管、主管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区纪委就此问题向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五是6月份启动全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8年度综合考核,在考核中严格执行“一票否决”相关制度。

14.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尚有差距

(33)针对“日常监督浮于面上”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紧盯年节假期,结合公车私用、“小金库”、村居食堂等专项整治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省委巡视以来,通过专项检查、执纪审查等方式发现“四风”问题66个,立案6人,组织处理4人,收缴违纪款30.0534万元。二是通过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委培训和组织本级培训等方式,着重提升纪检干部监督执纪业务能力。省委巡视以来,选派4名监督执纪工作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教育培训,本级组织培训40人次。三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党纪政务处分4人,处理51人,通报曝光5期,涉及8个单位2人。

(34)针对“同级监督失位缺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发挥纪律监督、监察和巡察监督的治本功能,增强同级监督的实效。对近年来查处的拆迁、危房改造领域典型案件进行案例剖析,形成2篇专题报告,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堵塞漏洞的长效措施;对区委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经五人小组研究,将有关情况送区政府党组和区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监督管理;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区领导参加指导19家单位民主生活会。二是紧盯拆迁安置领域、招投标领域违规乱象,向区征管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9份,督促建立区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山区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等29项制度。三是对征地拆迁领域、基层招投标领域等5个重点领域的典型案例形成案件剖析材料,分送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督促其加强对分管领域监管,落实“一岗双责”。四是坚决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进行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3个,整改到位3个,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五是继续紧盯拆迁安置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省委巡视以来,立案1人,处理31人。

(35)针对派驻监督不力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学习贯彻《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相结合。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加强派驻机构日常工作联系、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二是加强区纪委常委会对派驻机构领导和监督,建立区纪委班子成员分工联系派驻纪检组制度,督促派驻机构发挥监督职能。三是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实施办法》《“四风”等问题易发环节备案监督办法》等制度,编印指导手册,明确派驻机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四是加强派驻监督力量,省委巡视以来,结合机构改革,通过严格考察筛选,增加3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五是发挥派驻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巡视以来,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初核问题线索11件,立案2件。六是积极向市编委会报告,设立开发区纪工委,并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七是坚持理论武装和业务提升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提升派驻纪检组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省委巡视以来,组织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人员培训1次,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区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4次,增强监督本领。八是对3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集体约谈。

(36)针对“镇街纪委监督失灵”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纪委监委组织对4个镇街落实“三转”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情况开展督查式调研。二是组织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参与议事协调机构再清理再纠正,清理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有59个,清理后有36个,退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23个,推动基层纪委更加聚焦主责,更加聚力主业。三是加强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加二”,配强纪检干部队伍,各镇街实有14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省委巡视以来,选优配强保定街道、三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各镇街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一名从事其他工作或兼任其他职务。四是对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和保定街道、龙湖街道纪工委书记开展提醒谈话,区纪委就此问题向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37)针对“‘四种形态’运用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坚持贯穿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专题学习,开展学习测试40人次。二是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巡视以来,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7次,认真听取前期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报告,对新上会问题线索逐一集中分析研判,科学精准确定处置意见。强化跟踪督办,实行“对账销号”,巡视以来对办理不及时的36件问题线索下发督办单,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散落、查到位。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6人次。三是开展问题线索全面清理,对53条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梳理,逐条明确处置意见和承办责任单位,要求在限期内快查快结。四是开展问题线索“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已办结的307条问题线索重新梳理排查,发现问题4个,其中立案2件、初核2件。五是对区纪委负责案件监督管理的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38)针对“量纪定性尺度宽松”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查办案件责任意识,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办案责任制,明确主办人和协办人职责,对办案质量负责,加强协作配合,有效发挥工作合力。二是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将纪检干部问题线索纳入问题线索数据库统一集中管理,防止问题线索失宽失软。省委巡视以来,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立案审查1人(原任纪工委书记),批评教育2人。三是对63条问题线索集中上会讨论,集体研究,分类处置,将集体决策贯穿于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四是严格落实省委巡视有关要求,从严从快查处巡视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对重点领域问题做到快查快结,对区水务系统3名人员立案审查,加快处置。五是对量纪定性尺度宽松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区纪委就此问题向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5.重点领域防控失察漏位

(39)针对“征收拆迁工作管理粗放”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对征迁等重点领域典型案件及时剖析,查找背后的制度漏洞,督促开展警示教育8次,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在区征管办作党风廉政报告。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建章立制5项。二是5月9日召开2019年征收领域廉政警示教育培训会,9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协议审核、整改、调阅的工作规定》,规范征迁工作管理流程,从源头把控廉政风险。四是制定征收领域乱象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动员会,对征收领域乱象线索进行排查,共查找出共性问题2个,个性问题3个,对梳理出的问题,实行一题一档,并形成长效机制。五是继续紧盯征收领域问题线索,加强线索处置力度。巡视以来,排查征迁领域问题线索5个,立案1人,处理2人。

(40)针对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三山区党政办关于调整三山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调整限额标准,规范各限额范围的招标采购程序,对各限额范围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降低招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二是开展“全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送审管理办法”学习培训会,组织了17个单位28人次参加培训;组织参加“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人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各建设单位规范项目招标采购及审计管理的意识,为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奠定了基础。三是依据省、市审计工作要求,对应审结未审的项目进行了清理,向政府专题报告“关于对巡视整改中投资项目审计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四是通过清理和整改,截止4月底审结并出具审计报告的投资项目39个;已出具项目初稿并于5月上旬可以审结出具审计报告的投资项目18个。整改中的项目3个。五是针对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对区财政局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

(41)针对“‘长效队伍’使用频繁,招后缺乏监管”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制度。区政府印发了《三山区党政办关于调整三山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调整了三山区政府在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等方面的限额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各限额范围的招标采购程序,对各限额范围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降低招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二是转发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对招标采购管理监督服务机构、项目单位、代理机构职责及权限、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程序、交易监督、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区财政局对峨桥镇、三山街道、龙湖街道2015年以来使用“长效队伍”项目进行核查汇总,10万以上项目共104个,其中峨桥镇65个、三山街道19个、龙湖街道20个。对存在超限额使用、拆标分标等问题的项目移交至区纪委。各项目单位对104个项目进行逐一梳理,分析原因,建立制度。目前峨桥镇65个项目及三山街道19个项目已按项目名细逐一梳理,分析原因。建立了《三山街道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三山街道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向纪工委备案制度》《峨桥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峨桥镇政府采购限额标标及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招标采购工作制度。四是严格按照市、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规范招投标行为。2019年以来,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62个项目,区长效零星项目43个项目。五是对峨桥镇、三山街道、龙湖街道等3个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3人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开展提醒谈话。

16.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42)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违规领取补助”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18年12月对全区干部(包括退休)在企业(社会组织)兼(任)职情况进行再次摸排。目前,2名同志因公司股权纠纷,无法变更法人,2名干部均不存在取酬现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管理的通知》(组通〔2016〕120号)文件规定,规范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职审批程序,巡视以来已审批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职30人次,同时审批过程中要求干部不得领取社会组织(团体)的报酬或补贴、不得兼任社会组织(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兼任两个及以上社会组织(团体)职务。二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关于党员干部长期在企业违规领取补助问题线索1件、信访1件,初核2件2人,立案审查1人,党纪处分1人。对峨桥镇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三是清理清退在企业兼任职人员25人次,经核查,均不存在兼职取酬问题。

(43)针对基层微腐败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落实“零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建立死亡人员信息通报制度,防范新增冒领现象。印发《关于开展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补贴集中追缴活动的通知》开展集中追缴,并每周追缴进度通报,确保无新增冒领。二是巡视以来,对违规录取人员予以辞退1人,对违规招聘人员负有领导责任的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虬保村涉事村干部责令辞职,已立案审查,其亲属违规领取低保金全部退回;对为他人套取房屋征收补偿款的保定街道治保主任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目前已由区检察院以涉嫌共同诈骗罪起诉至区人民法院。督促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征收办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8次。三是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4个镇街分别制定2019年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和指引,重新梳理基层小微权力事项33项,实现村委会和村干部行使“小微权力”的工作内容全覆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省委巡视以来,排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线索47个,立案11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处理76人,通报7例,对低保、失地保障、征地拆迁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整改落实。五是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三山区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对在册低保户进行全面摸排,全区共摸排2773户、4574人。对新进和退出的低保户严格规范管理,全区52个村和社区2019年1-5月共清退低保对象232人,新增低保人数58人,低保公示200余次。六是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工作。截止4月底,滚动播放低保宣传信息57条,发放低保宣传单500张。七是对2018年新增36例死亡冒领“失地保障”中涉及的15名镇街、村居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进行通报并责令书面检查;对区人社局、一镇三办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问题开展提醒谈话。

17.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行不畅

(44)针对“2015年以来,区委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反腐败协调小组建设工作”等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合力。二是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半年工作会议,重点对扫黑除恶、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调度。三是制定《中共三山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中共三山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四是巡视以来,成员单位移送线索16条,立案7件7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初核9件。

(七)上一轮巡视整改方面的问题

18.组织领导不力、统筹谋划不足

(45)针对“区委贯彻省委‘六制五清四问’和‘全程挂单整改制’要求不到位,缺乏站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此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在本轮省委巡视整改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六制五清四问”和“全程挂单整改制”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巡视整改政治任务。二是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巡视以来,区委常委会先后4次对巡视巡察工作进行了12个专题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全省巡视工作会议暨省委第七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等,做到了逢会必学。三是对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的3类9项20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梳理再对照再整改,坚持对标对表、持续整改,并更新完善整改台账。对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的14个整改不彻底问题,召开上轮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15个责任单位结合本轮整改一并部署一并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并同步充实完善“一题一档”整改材料。

(46)针对“2016年3月呈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报告后,对16项需常态化推进的事项未持续跟踪问效,后半篇文章谋划不实”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对巡视反馈整改不彻底问题明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对上一轮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14个、省委巡视反馈28个整改不彻底问题单独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职责。召开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18个责任单位上一轮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责任单位结合本轮省委巡视整改同部署同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巡视以来,区委开展的选人用人、“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村居食堂管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充分发挥了巡视震慑、遏制、治本功能。三是结合机构改革和单位职能,科学核定领导职数。通过交流、提拔任职等方法,已消化整改11名干部,其余8名超配干部(其中巡视组两名干部列入长期整改计划)力争在2019年底基本消化整改到位。四是对混岗干部认真分析研究,结合机构改革,通过交流、提拔任职等方法,已消化整改7名干部,其余8混岗干部力争在2019年底消化整改到位。五是对挂职干部进行整改,通过提拔、交流等方式,对5名干部挂职改任职,明确了7名干部挂职时间,巡视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没有通过挂职变相超配干部。

19.问题整改横不到边、纵未见底

(47)针对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整改横不到边、纵未见底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对省委巡视反馈2013年以来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突出,廉政风险较大问题,根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意见抄告区政府督促整改落实。区政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职责,组织各项目单位进行梳理排查,分析原因并抓好整改。对基层招标采购问题突出向区财政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对涉及3个镇、街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及时足额拨付各类财政涉农涉困涉补资金,并按照省市要求开展惠农惠民“一卡通”专项整治。开展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补贴集中追缴和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周报告制度,对区人社局和一镇三办分管领导失地农民保障金冒领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对峨桥镇虬保村村干部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的问题立案查处,追回违规领取低保金。四是加强学习并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区级限额以上项目由区财政局进行初审后,按项目内容及金额分类送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平台进行交易,限额以下项目区建“长效队伍”库的,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48)针对“有的改不彻底,2017年下半年才全面开展基层招标采购、涉农涉困涉补资金安排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整改横不到边、纵未见底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对省委巡视反馈2013年以来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突出,廉政风险较大问题,根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意见抄告区政府督促整改落实。区政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职责,组织各项目单位进行梳理排查,分析原因并抓好整改。对基层招标采购问题突出向区财政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对涉及3个镇、街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及时足额拨付各类财政涉农涉困涉补资金,并按照省市要求开展惠农惠民“一卡通”专项整治。开展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补贴集中追缴和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周报告制度,对区人社局和一镇三办分管领导失地农民保障金冒领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对峨桥镇虬保村村干部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的问题立案查处,追回违规领取低保金。四是加强学习并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区级限额以上项目由区财政局进行初审后,按项目内容及金额分类送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平台进行交易,限额以下项目区建“长效队伍”库的,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49)针对“‘4+4+2’专项整治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19年3月15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此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二是督促“4+4+2”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开展“回头看”,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征管办、区建投等责任单位分别制定专项整治“回头看”方案,开展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排查252名科级领导干部,对3区管干部应报未报问题追责问责;发现公款吃喝问题24个,责令退款1.33万元;梳理全区未安置房房源,上轮巡视期间已安置1125户,剩余1245户分两批安置到位。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协议审核、整改、调阅的工作规定》规范征收工作流程,明确征收工作职责。三是重点整治巡视巡察发现的6个专项整治中改不彻底、边改边犯问题。立案查处峨桥镇1名退休科级干部违规在2家镇办企业兼职取酬问题,追缴违纪所得4.95万元;对巡视巡察发现私设“小金库”单位的5名党员干部(科级干部4人)进行立案调查,收缴“小金库”资金43.12万元;对开发区36个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组织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补缴党费55464.3元,涉及整改党员580人;对2015年以来镇、街道、开发区滥发津补贴问题进行整治,收缴违规发放资金185.13万元;对开发区超标准接待和村居食堂超标准开支问题组织清退,挽回经济损失4.26万元;根据债务化解方案,2019年拟化解债务1.5亿元,截至一季度已化解债务0.5亿元。

(50)针对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方面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上轮省委巡视移交涉及15名党员干部信访件办理情况“回头看”。结合本轮省委巡视移交的27件信访件,对具有可查性的问题一并核查,逐个制定初核方案,依规依纪进行查处。二是组织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水平。巡视以来,已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学习培训1次,组织开展学习测试40人次。三是开展线索处置情况“回头看”,梳理未结问题线索53件,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快查快结。巡视以来,已函询12件,初核41件,其中,立案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3个,整改到位3个,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3918118;邮政信箱:芜湖市三山区龙湖路1号628室;邮编:241080;电子信箱:ssqwxc@163.com。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责任编辑:杨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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