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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7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原省政府金融办党组)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馈了巡视情况。根据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7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原省政府金融办党组)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馈了巡视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履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调整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明确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完善日常工作机制,由局机关党委负责承办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制定实施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计划,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召开2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机关党建工作,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明显。

(2)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大事项全部做到党组会集体决策。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41次党组会,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要求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党组会集体研究。其中对2018年度各市金融安全考核、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与表彰等须党组研究决定事项,分别于2月26日、3月18日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二是党组集体决策的意识进一步提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重要讲话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深化对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认识,深刻掌握有关党组工作规则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求。三是局党组会议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制定实施《中共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制度》,加强议题审核把关,提高党组会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四是集体决策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修订《中共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等集体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执行金融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有关合法性审查、信息公开、责任追究、风险评估等配套制度。修订《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对超过10万元的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程序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3)针对深化改革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对深化改革重要意义认识进一步提高。二是2014年以来,我局牵头承担中央和省委的重要改革任务,年度工作均按时序推进。今年以来已召开2次局党组会议、3次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深化金融改革工作,制定实施局2019年度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有力有序推进深化金融改革工作。

2. 统筹协调能力不强。

(4)针对“金融发展指标设置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全局上认识、规律上把握、实践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邀请金融专家对金融发展“把脉问诊开方”,结合安徽实际分析研判金融发展形势,科学制定2019年度金融业发展指标。二是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组织撰写“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评估报告,及时调整不合理的金融发展指标。三是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人民币存贷款增速、证券交易额增速、保费收入增速等金融业对经济发展贡献指标,作为稳增长核心指标,加强月监测评估。四是强化工作举措推动金融发展。巡视以来,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推动扩大信贷投放,着力推动企业直接融资。积极摸排优质项目,推动企业对接上交所科创板、打造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加快投资运营。4月24日,在安徽创新馆开馆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开幕式上,全省787家科创企业集体登陆省科创板。五是全省金融业保持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5)针对“行业发展指导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正在修订完善。二是研究制定《关于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退出机制的通知》,明确对严重违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取消试点经营资格。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全面摸底清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小贷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整治,集中解决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小贷公司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开展现场检查,监管督导小额贷款公司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和新发放贷款质量控制。五是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评级工作,将评级结果作为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创新重要依据。六是积极推进融资担保公司降低代偿率。将融资担保公司代偿追偿情况纳入对各市金融安全考核,开展清理“僵尸型”融资担保公司工作,共清理“僵尸型”融资担保公司101家,行业风险得到有效防控,2018年底,全省融资担保平均代偿率较2017年底下降0.5个百分点。七是推动融资担保公司提升发展质量。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认真执行现行政策规定的费率水平。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做好国家融担基金对接工作的通知》,指导融资担保机构合规开展业务,提升经营效益。

3. 金融扶贫履职不到位。

(6)针对“扶贫工作谋划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及省委有关扶贫工作要求,深化对扶贫工作认识,精准把握金融扶贫工作要求。二是调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谋划推动。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就金融扶贫行动计划、大别山金融扶贫实施意见、年度金融扶贫实施方案等重点工作召开了7次党组会、2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三是将金融扶贫工作作为我局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实施《2019-2020金融扶贫行动计划》和《2019年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针对定点帮扶工作,制定实施我局2019年度帮扶寿县及安乐村、涧沟村共3个脱贫攻坚年度计划。四是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抓深谋细金融扶贫工作。五是局党组就金融扶贫履职问题作出深刻检查,专门向省委报送专项整改报告;局党组书记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作自我批评。

(7)针对“对金融行业参与扶贫指导推动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2018年度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经营业绩评价工作,对扶贫工作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加分;按统一部署,对银行业、保险业24家金融机构定点扶贫实施考核评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参与扶贫力度。二是协同相关部门广泛动员各金融机构开展定点帮扶,全省共42家省级金融机构(含驻皖机构)均安排了定点帮扶任务,进一步推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参与金融扶贫工作。三是推动金融行业压实金融扶贫工作责任,将金融扶贫纳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全省2019年度扶贫工作要点》。四是引导推动扶贫小额信贷投放优化主体结构,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村镇银行等各类银行机构积极参与扶贫小额信贷投放。五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地区信贷支持。贫困县区存贷比呈现上升势头,截至2019年4月末,全省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域存贷比上升到57%。六是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扶贫作用。召开全省贫困地区暨革命老区企业上市工作推进会,现场指导企业加快解决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四送一服”送基金进市县活动。积极协调国元证券、华安证券等证券业金融机构加大扶贫力度。七是推动相关保险机构开展扶贫保险产品创新运用工作。

(8)针对“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扶贫小额贷款情况进行了大排查。根据排查结果,会同属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督促贷款行抓紧回收。二是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结合贫困群众需求和产业扶贫现状,大力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对有发展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三是制定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投放不够规范不够精准问题整改方案》,改进工作思路,树牢风险防范意识,明确2019年起不再向各地下达扶贫小额信贷任务指标。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 学习教育抓得不紧。

(9)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和支部学习年度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其中。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共开展6次集中学习研讨,各党支部合计开展13次集中学习研讨,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二是4月24日至25日,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累计学时达到规定要求。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青年理论学习e家”等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四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修订《中共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等,准确规范内容表述。

(10)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抓得不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准确把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次数等有关要求,修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理论学习,确保完成年度规定学习次数。二是每次中心组学习均安排集中研讨,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共组织6次集中学习,围绕12个主题开展集中研讨。三是结合省委综合考核等工作,组织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了2次检查,确保学习内容、次数、形式得到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以来,不存在以党组会代替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11)针对“专题教育抓得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高度重视专题教育工作,持续深化“讲重作”和“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成效。明确将开展专题教育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督查检查,加强对各党支部专题教育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提升专题教育质量。二是局党组和各党支部分别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由机关党委分别约谈相关党支部书记,责令支部书记深刻检查、支部补充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集中研讨。3-4月份,相关党支部已按要求补充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集中研讨。

5. 党管意识形态落实不力。

(12)针对“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先后召开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掌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要求。二是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巡视整改以来,我局共召开3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会议共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整改、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三是制定实施我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及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

(13)针对“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中共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层层推动责任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局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认真抓好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报告内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 党建工作有缺失。

(14)针对基层支部活动不正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积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巡视整改以来,共参加支部学习6次、组织生活会3次、讲授党课2次,均按要求规范记录。二是开展了2019年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检查工作,组织对支部会议记录进行核查。三是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对照检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对相关支部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15)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于3月25日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9条,4月7日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2条,均坚持做到民主生活会前精心准备、会上相互批评真刀真枪、红脸出汗,没有以建议代替批评的情况。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驻厅纪检监察组领导现场督导,对我局近期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7. 选人用人不规范。

(16)针对“执行‘凡提四必’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进一步完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沟通机制,在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对动议酝酿人选严格把关,就其党风廉洁情况听取驻厅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在考察环节,对拟提拔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就考察对象党风廉洁情况征求驻厅纪检监察组意见。二是在制度中对“凡提四必”做出明确规定。修订《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明确考察阶段必须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就党风廉洁情况书面征求驻厅纪检监察组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三是局党组对综合处未严格规范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了批评教育。

(17)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巡视反馈以来,局党组共召开会议研究干部岗位调整、干部选拔任用的议题6次,每次研究时相关当事人予以回避。二是明确回避要求。制定《中共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制度》《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对有关回避情形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强化各级干部主动回避意识,掌握应当回避的各种情形。四是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列席党组会议,履行监督职能,对回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8)针对“干部任前公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准确掌握“公示期不含讨论决定当日,从发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起算”的要求,及时纠正认识偏差。组工干部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日常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二是规范进行干部任前公示。修订《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明确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新开展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三是局党组对综合处相关工作进行约谈批评,时任综合处处长及组工干部分别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

8. 干部监管不到位。

(19)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出现问题的干部及时谈话诫勉,省委巡视以来,对2人实施诫勉谈话,对1人进行批评教育。扎实开展2018年度公务员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科学考核评价干部。二是研究制定《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对权力运行和关键岗位干部履职用权的监督,梳理我局廉政风险点35项、102条,制定防范措施180条。三是选拔干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综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和动议。四是深化考察环节工作,扩大考察谈话范围,局党组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和考察对象所在处室全体同志均参加谈话。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了解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对干部作风漂浮、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坚决不列入考察对象。五是主动接受上级监督和干部群众监督,就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事先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在局内公开征求意见。六是局党组分别在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上,就相关问题作出深刻反思和自我批评,按照省委组织部的处理意见,责成我局组织人事部门(综合处)加强学习教育,并在此后的干部选拔任用中切实整改。

(20)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干部档案。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补充干部调动材料4份、考察材料3份。二是成立调查小组,开展外调,补充证明材料3份。三是加强干部档案规范管理。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等政策文件。调整处室内部分工,补充组工干部1人,加强干部档案基础管理工作。四是举一反三,自5月以来对全局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查核。

(21)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少报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个人申报事项的深入核查工作,责成当事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重新填写个人事项报告表,由局党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就相关情况在局处级干部中进行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按照10%的比例,分类分级确定随机抽查对象3人,认真开展2018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

(22)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于2月下旬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对2016年以来提拔的6名处级干部进行备案登记。二是完善我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台账,完善审批,严格监管。三是组织所有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政策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有关要求。四是综合处责任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四风”问题仍未根除。

(23)针对“党建、信息等工作普遍采用提醒单,任务提醒多,督促检查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结果导向和绩效导向,完善督办制度机制,通过工作调度、督办,引导督促各处室和干部职工把更多精力放在抓工作落实,提升工作效能和实绩上。二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坚持“三严三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意见》,扎实推进“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三是研究制定《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减负”十项规定》;对基层督查检查事项仅保留一项“稳金融”工作督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明确除中央及省委明确要求的事项外,我局在部署、指导基层开展工作中不做留痕要求。巡视整改以来,对内开展了党建工作督查督办4次、信息宣传工作督办2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督办2次、巡视整改督办7次,有力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24)针对“奢侈浪费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有关奢侈浪费现象自查,并及时向党组汇报核查情况。二是局党组书记对时任综合处处长进行约谈批评。时任综合处处长、分管副处长已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三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贯彻厉行节约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日常支出审批和经费管理,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化,杜绝奢侈浪费现象。四是严格办公经费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今年安排政府采购的印刷费政府采购预算压缩至20万元,比去年下降10万元。五是修订《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事前审批程序,明确对超过10万元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审定。六是规范局资产和耗材支出管理。制定《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耗材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固定资产、办公耗材采购审批、入库登记和使用管理,切实减少资产和办公耗材浪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10. 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25)针对“担当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组织处级干部选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增加和调整内设处室,开展干部交流轮岗,优化人尽其才的环境和干事创业的氛围。二是提升担当能力。选派干部参加干部培训和调学,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组织2019年公务员招录,补充专业人才;加强对金融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的调研,提升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强化主动担当。面对工作难点,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着力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四是突显担当作为。勇于承办重点任务,牵头成功举办安徽创新馆开馆暨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基金招商路演活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开板暨首批企业挂牌仪式等重大活动。五是体现担当负责。履职尽责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巡视整改以来,研究制定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行业监管文件;积极呼吁和推动地方金融立法,推进“强监管”举措落地;严格处置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违规问题,研究制定《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退出机制》,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违法违规线索,今年已取消2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开展2019年度全省小贷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目前,县一级现场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我局正组织各市对辖内机构进行抽查,督促各地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六是完善担当机制。认真落实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修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激发和调动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七是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担当意识不强问题,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提醒,机关纪委提醒处室负责人加强有关工作。

(26)针对“配合巡视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视过程中,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立行立改,建立提供巡视材料三级审查机制,即处室联系人初审、综合处预审、分管领导审签,对巡视期间所有提供材料,均经签字或盖章认可后由综合处归口报送。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局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处室责任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责令1名责任人在党组(扩大)会上自我检讨;对2名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27)针对扶贫工作作风专项治理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开展调研督查,分别赴灵璧、泗县、埇桥、金寨、太湖、寿县、颍上等地开展金融扶贫和扶贫小额信贷整改调研;深入定点帮扶村太湖县安乐村、寿县涧沟村,开展送新发展理念、送支持政策、送资金项目活动。二是扎实开展“严强转”专项行动,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有关问题整改,整治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我局不再下达扶贫小额信贷任务指标,金融扶贫督查、会议明显减少,报表材料及频次明显减少。三是将金融扶贫工作作风问题整治纳入我局“三查三问”的重要内容,制定“三个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四是以作风整治促工作落实,金融扶贫领域工作成效明显。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5次党组会议、3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制定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明确工作任务,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蜀山监狱现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得到显著增强。三是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不能坚持问题导向进行批评提醒,局党组成员2018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体现问题导向,加大对问题的剖析力度。四是结合机构改革,重新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35项、102条,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180条,进一步堵塞廉政风险漏洞。五是健全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将行政审批职能统一归口到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将地方金融监管归口后设立三个监管业务处,落实审监职能分离要求。开展行政审批双人联审制度。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监管4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12. 机关纪委基础工作薄弱。

(29)针对“机关纪委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局机关纪委换届,选举产生3名机关纪委委员;增加1名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二是研究出台《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纪委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定位,推动机关纪委更好发挥作用。三是机关纪委组织对各处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改进工作作风、意识形态领域、金融扶贫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落细监督责任。四是将廉政警示教育内容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今年以来,组织党员干部赴蜀山监狱现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题材电影《特别追踪》,节假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常态化推进机关廉政建设。 

(六)重点领域方面

13. 金融风险形势严峻。

(30)针对“处非”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省委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总体方案要求和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列为工作重点。调整充实省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筹备召开省处非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推动处非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丰富处非工作手段。会同有关部门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做到关口前移。加强监测预警,4至6月份,在全省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定期编发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信息,及时提示风险。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利用报刊、网站、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送处非宣传短信,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第十届“省直机关读书月”开展处非宣传活动,于5月份在全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及“套路贷”、网络诈骗等涉黑涉恶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四是控增量减存量,坚持按月通报新发案件情况、季度通报陈案处置进展情况,推动各地及时跟进、尽早处置。实施非法集资陈案攻坚计划,压实陈案处置目标任务。

(31)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风险高发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风险形势总体可控。对在营P2P平台全覆盖实施合规检查并监督整改,平台业务规范程度不断提高。以查促改、以查促退、以查促打的目标初步实现。二是认真组织办理互联网金融领域信访举报事项,巡视期间P2P领域投诉举报全部办结。三是推进建立长效监管和风险处置机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部门协作机制不断完善,风险处置的行业监管责任、属地责任、机构主体责任和股东连带责任不断压实。研究制定P2P网贷监管规则、备案细则等,支持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实施自律管理,建立P2P网贷机构会员单位定期信息报送和数据分析机制,制定P2P网贷机构自律管理规范,促进合规经营。

14. 行政审批把关不严。

(32)针对“审批把关履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审批制度,研究制定《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备案、报告事项指引》,明确省、市审批权限。二是压实审批责任,严格审核审批事项,力争审批把关零失误,提高审批质量。三是实行审监分离,将行政审批权力归口统一到局行政审批办,把握统一审批口径,确保审批合规。四是局分管领导对承担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审批把关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3)针对“严格审查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更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和融资担保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等,研究制定《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审查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制度》,以制度刚性约束严格审查。二是严禁送签替代会审。召集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认真组织对2家小额贷款公司申请筹建联合会审,扎实做好会审意见办理回应工作。三是完善审查机制。对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拟申报审批、备案、报告事项的申报材料内容、程序、流程等作出详细规定,并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操作。

(34)针对“审监分离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机构改革,设立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归口实施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行政审批和小额贷款公司备案等工作,同时,设立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三个监管业务处室,具体负责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业务监管工作,从根本上实现了审批与监管职能分离。审监分离以来,共办理融资担保公司变更有关事项审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有关事项备案等11件,依法行政水平和审监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15. 行业监管抓而不实。

(35)针对监管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机构“三定”方案,我局认真履行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7类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并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等4类机构的指导监管,确保监管履职尽责。二是健全监管工作制度规范。制定实施《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备案、报告事项指引》《关于向典当企业提示守法经营“八项注意”的通知》《关于机构改革过渡时期做好典当等三类机构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研究制定《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三是加强监管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三类机构监管培训会,指导督促各地强化对商务部门移交典当行等三类机构的监管;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以及信用评级工作。四是防范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组织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地方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始终把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扛在肩上。

(36)针对“行政执法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将“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列入省委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积极配合编制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为各市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提供指导。目前,全省15个市独立设置地方金融监管局,105个县(区、市)基本上均设立地方金融监管局(大部分与财政局合署办公)。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支持各地结合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契机,充实执法队伍力量,目前全省地方金融监管执法人员278人。组织开展2019年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三是做好行政执法推进工作。将我局融资担保、典当等行业执法统一为地方金融监管执法。申请开设行政罚款账户。启动实施融资担保机构2019年度现场检查,典开展当业年审工作,对违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融资担保机构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约谈有关机构负责人7人次。

(七)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6. 巡视整改持续推进不力。

(37)针对“巡视整改持续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一轮省委专项巡视指出问题、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专项督查指出问题整改进行再审视,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不够到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部署轻落实、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等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与本次巡视问题一并纳入整改、一体推进落实。二是制定《中共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持续抓好上一次省委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巡视整改以来,已制定修订党建和机关管理相关制度28项,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三是树牢“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明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做到持续推进、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1-62603700;邮政信箱: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省地方金融监管局347室;邮编:230091;电子邮箱:ahjrbxh@163.com。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责任编辑:杨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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