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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31日至2019年1月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蜀山区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蜀山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31日至2019年1月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蜀山区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蜀山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期间,区纪委监委共立案42人,党纪政务处分29人,其中移送公安立案1人,开除党籍13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9人。另外诫勉谈话49人,提醒谈话1人,红脸谈话19人,批评教育8人,非党员诫勉处理2人。省委巡视组交办区纪委问题线索1件,已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区纪委监委的111件信访举报已办结84件,立案17件18人,已处分9件9人。2019年2月以来累计处置问题线索49件,立案42人,其中移送公安立案1人,开除党籍13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9人。另外诫勉谈话60人,提醒谈话2人,红脸谈话24人,批评教育8人,非党员诫勉处理2人。共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424.3157万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党的全面领导有缺失

(1)统揽全局能力不够强。

一是加大学习力度,2019年至今区委常委会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等56项,2019年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二是2018年至今,区委常委会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3次;6次书面听取镇街、开发区和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向区委的工作报告。三是在《中共蜀山区委工作规则》的第五章对区委常委会的议事决策进行明确规定。四是认真谋划大铺头改造。完成《合肥市蜀山区大铺头片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现正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待确定最终方向后再抓紧推进。五是对大铺头区域中心道路科学岛路提升改造,项目基本完成。六是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班长职责,带头攻坚克难,成立下公岗城中村改造项目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走进千家门、连接党群心”活动,深入南七街道丁香社区蹲点指导8次;带头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调研活动。

(2)决策不够科学。

一是在2019年区委常委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蜀山区委工作规则》,严格按照规则议事决策,认真遵循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在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等重大决策上做好调研论证;在推进拆迁、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做好风险评估和制定应急预案,2019年以来已经开展2次。三是常态化举办《蜀苑讲坛》活动,扎实推进智慧蜀山建设,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四是对动漫城项目苗木改收购问题深入核查处理。五是加快推动动漫城及周边地块上市,已出让全部居住用地6宗522亩;另有科研用地3宗181亩已有亿达软件园等意向项目入驻。充分利用好清表后的苗木,移植大小苗木共计380293株,用于四季花海等地域绿化。六是出台《区属企业管理人员选聘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聘。七是在2019年区委常委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3)对人大政协领导统筹不够。

一是在2019年区委常委会上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相关论述。二是区四大班子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规范性意识。三是严格执行《中共蜀山区委工作规则》,区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2018年至今,区委常委会上3次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人民法院党组、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四是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五是在《中共蜀山区委工作规则》的第五章议事和决策的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加强对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的领导,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六是4月11日,区委书记分别约谈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七是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共听取并研究人大工作4次、政协工作2次。

(4)对党组建设重视不够。

一是在2019年区委常委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严格贯彻执行。结合机构改革和干部调整,配齐区直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在2019年2月2日召开2018年度区属党(工)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会,区委书记逐一点评。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区级机构改革中部分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设立、撤销及理顺党的工作管理关系的通知》,撤销区科协党组;4个2人党组中,招商局、统计局党组班子已经配备齐全,科技局、工商联党组班子待下一步干部调整到位后配齐。三是对全区党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选优配强班子。四是对全区各党组工作规则进行全面梳理,敦促各党组建立或完善本单位党组工作规则。五是区政协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区政协2018年度工作报告经党组研究后再向区委报告;区政协党组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相关责任人向党组作深刻检讨。六是在2019年3月6日区政府党组会上,重新认真学习了区政府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在2019年3月17日召开的区政府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区政府党组进行了深刻反省和自我批评。2018年至今,区政府已召开区政府党组会32次,其中涉及学习议题18个,人事议题10个,其他议题34个。 

2.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5)污染防治不够主动。

一是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区委常委会每月安排一个生态环保类专门议题。制定2019年拟上区委常委会的环保议题申报计划表,印发《关于向区委常委会汇报生态环境保护类相关情况的通知》。2019年以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污染防治内容5次。二是在油烟污染防治初期,存在部门推诿扯皮现象。其后,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全区工作进度,全面推进落实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三是2019年1月,对前期排查的2848家餐饮经营户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回头看”,下发《关于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案件和我区2018年餐饮油烟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的通知》。2019年3月,再次对2848家餐饮经营户以及新增或遗漏的餐饮经营户进行排查,对琥珀街道11家违规餐饮经营户集中整治,依法责令关停。制订餐饮油烟日常监管方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四是2018年5月至11月,蜀山区结合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水源地专项保护执法行动,重点整治了园林内餐饮经营,2家涉及餐饮经营的园林公司已经于2018年8月份彻底停止餐饮经营活动。区环保局对相关涉事企业餐饮经营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梳理自查出53个问题(不包括上述问题)。截至目前,自查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针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及时的12家企业及个人立案处罚。五是区住建、环保部门加强小庙镇污水处理厂(2500吨/日)运行监管。2019年以来已完成1次现场检查和1次监督性监测。我区西部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已委托省水利院编制西部新城水环境整治规划,计划于2019年10月完成编制。西部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已委托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针对苦驴河西北片区各子流域开展污染源调查。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处理能力5万吨/日)已完成招标工作,预计项目于2020年上半年完工。

3.践行新发展理念有短板

(6)创新、开放发展动力不足。

一是在深化机构改革、深化财经体制改革、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跨境电商生态圈、加快推进蜀山生态文化旅游休闲区建设等方面不断着力。二是统筹谋划开发区规划布局,完成大数据小镇的产业规划初稿,正调研编制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园区规划。注重招商引资,成功引入小米有品孵化园。科学统筹重点项目建设,一批税源涵养平台加快打造,亿达软件产业园项目已完成土地收储,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项目12月底前一期投入运营,安徽跨境电商总部基地预计9月竣工,建筑业总部基地已有多家甲级资质企业意向入驻。三是责令蜀山经济开发区对企业外流情况进行调查反思,逐个梳理22家外迁企业的具体原因,形成报告。蜀山区投资促进中心(原招商局)拟成立企业服务科,建立重点项目跟踪台账。深入推进“四送一服”等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召开各类集中宣讲会10次,参会企业达506家,工作组共走访企业1750家,收集企业问题数量38个,办结率100%。及时兑现企业扶持政策,起草并即将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环境产业发展、促进建筑业发展和天鹅湖中央商务区产业集聚四大产业扶持政策。2019年5月,聘请中科大、中科院等12名专家担任招商顾问。四是开展院(校)企对接,政府出资为企业聘请科技顾问等活动。目前,聘请中科大、中科院、民创中心等专家6名。推进安徽中凯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合工大合作成立合肥市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中鑫继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大合作基于大数据的配电设备健康状态评价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等50余项产学研项目深度合作。成立蜀山区推进环境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环境产业成果转化公司。出台《蜀山区加快环境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及环保产业扶持政策,大力扶持大气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环境科技大厦的内部配套装修建设,已引进全国水环境监测治理领军企业湖南力合等环境科技企业入驻8家。

4.政治生态不够健康

(7)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一是自2018年11月30日第26次区委常委会之后,区委常委会规范议事决策,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2019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已研究55个议题,学习25个内容,列席人员都未参与表决。二是加强学习,已在2019区委常委会上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三是区委书记分别约谈了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相关责任人。四是对西园街道民主生活会相关问题进行实地调查,西园街道党工委两名同志在2017年度及“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主要负责人的批评意见雷同,且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在党工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工委会议上作深刻检讨;责令西园街道党工委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并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五是2019年4月9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召开区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的通知》。六是2018年度区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区委常委、区政府党员领导同志直接指导33家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14个督导组,实现对全区区管班子“全覆盖”严格督导。七是区人大党组成员就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问题部分过少的问题进行书面检讨,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自我批评。区政协党组班子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相关问题深刻检讨,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互相批评。区政府党组及班子成员在区政府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政府党组成员未参加组织生活会问题作深刻检讨;在3月29日的区政府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区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理论学习不够重视

(8)区委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一是在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4次全文原文集体专题学习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并组织开展了专题研讨。二是规范区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 2019年区委常委会学习了56项党内法规、制度和领导讲话,2019年理论中心组学习了8次,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基本对应。三是要求全区各单位对照省、市、区委要求,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自查,区委组织部成立2个督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各镇街、开发区均按照要求组织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的补训,但各区直单位由于人员少且比较分散,主要采取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会议的形式进行了新党章学习。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委党校,计划举办轮训班分批补训,于2019年7月底前将需要补训的人员全部轮训一遍。目前,已结合全区青年干部培训班完成1个班次的培训。四是印发《关于申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的通知》,制定《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五是制定了《2019-2022年蜀山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及2019年的主体班次和委托班次计划,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六是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区委提交了检查材料,区委书记约谈了区人大党组相关责任人,3月19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3月29日区人大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区人大党组修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19年度学习计划。七是区委宣传部印发了工作提示单,对各单位2019年度中心组学习提出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旁听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各镇街开发区党(工)委和区直部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旁听。目前已对蜀山经济开发区和笔架山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进行了旁听。对各镇街开发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实行通报制度,印发《关于2018年度各镇党委、街道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通报》。八是已开展全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班。九是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把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范围和2018年度党建目标考核范围。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9)区委未将党建工作摆上应有位置。

一是区委充分发挥党建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以来已召开全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2次。召开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主要领导对全区党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开展党建“凝心”工程,将党建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的“一把手工程”,完善区委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三是将党建工作在目标考核的分值提高至100分,区直部门和镇街开发区分值比重分别为1/2和1/3。年度综合考核实行双百分制,党建和发展分别占比50%。出台《加强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调度和考核办法》,增强党建考核科学性。四是调配1名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结合干部调整配齐配强区直机关工委委员,建立健全区直机关工委议事决策规则,切实发挥班子作用。五是开展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社区治理工作,印发《关于推进“党建领航” 完善基层治理实施方案》和《蜀山区区级领导开展“走进千家门连接党群心”活动方案》。

7.党建整体水平不高

(10)标准化建设质量不过硬。

一是2019年4月启动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本年度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创争工作,更新完善达标台账,截至2019年5月底,全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为91%。二是对全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回头看”,结合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对14个区属党(工)委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实地督查,对发现25个已申报达标的党组织不达标情形纳入“回头看”工作台账。三是区委组织部通报取消4家区直单位党组织2018年度五星级党组织称号。四是建立党组织活动开展效果抽样调查机制。2019年5月随机抽查17个党组织会议记录,形成工作通报,反馈问题32个。五是区人大党支部认真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支部主要负责人作对照检查,深刻检讨。六是推进镇街组织委员专职专干,对已配的8名组织委员进行党(工)委分工调整,全部实行专干;对4家未配组织委员的镇街开发区,尽快配齐,并专职专干。七是扎实开展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社区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社区治理工作新模式,辖区307家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主动参与。开展数字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建立社区书记工作室、开展“双强双引领”活动、推进物业党建、庭院党建等,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推进,从基层党建开始夯实全区党建工作基础。

(11)组织活动不严肃。

一是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约谈时任人大机关支部书记,做出书面检查,区人大机关党支部于2019年3月15日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责令区人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二是区人大机关党支部就反馈问题作情况说明,退还个人住宿费、餐费及相关补贴,由区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分类处理。三是区纪委监委将外出学习教育情况纳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3月,派出3个检查组,对全区42家单位全覆盖督查,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赴外市教育培训相关规定。四是5月6日-7日,组织开展全区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专题讲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升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出台《蜀山区基层党组织外出开展组织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党支部活动依章遵规进行。

(12)非公党建存在盲区。

一是开展非公企业基础信息和党组织信息排查,摸排非公企业3000余家,更新完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信息台账,对应建未建的进行整改。巡视以来,新组建党组织119个,其中单独组建党组织89个、联合组建党组织30个,覆盖非公企业228家;其他有组建基础的26家非公企业,计划在6月份完成组建。二是对不规范非公企业党组织进行清理规范,截至目前,全区纳入台账管理的2943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501个,覆盖企业1135家、覆盖率达到38.5%,其中单独组建数由250个增加至331个、单建率由8%提升至11.2%。三是开展“五抓五送”活动,扩大帮扶范围,提高帮扶标准至每户2000元,2018年以来累计补助非公党组织33个;开展争创“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争创活动,2018年以来争创了15家。四是对全区各镇街、开发区党务工作者进行任职条件审核,调整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党务工作者1名。五是将加强非公党建工作纳入2018年度区属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2019年第一季度对10个镇街非公党建工作开展督查。六是严格执行《合肥市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培训204人。

8.干部人事管理问题较为突出

(13)干部监督不严格。

一是区纪委监委对巡视组反馈的干部年龄造假问题进行查核,其学历、身份造假问题不属实,但在档案材料中填写的年龄、学历存在不规范、不准确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区委组织部对其本人予以函询。二是结合干部日常工作,已对56名领导干部“三龄两历”问题全面核查,纠正问题3个。三是区委组织部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单位,建立干部监督工作协调制度,对6名干部任用前征求区委巡察办意见。四是从严实施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管理办法,巡视反馈以来,已对5人进行谈话提醒,1人进行函询。五是制定了干部信访举报查核机制,加大查核力度。六是对辞去公职的11名干部建立了信息台账,加强跟踪管理,无从事涉密、纪检等关键岗位人员。现有5名干部在继续教育或省、市机关任职,6名干部在企业就职或自主创业。区委组织部已对这6人发放了提醒函,要求不得在辖区内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14)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规范。

一是对一挂任名义调整到其他单位的某镇党委书记一事展开调查,已按相关要求妥善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预审报批程序。三是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避免产生新的混编混岗情况,厘顺了7名人员关系。制定22名混岗的科级干部消化计划,目前已消化9人。四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借调人员的范围、条件、时限及审批程序予以规范和明确。五是制定区直借调的124人岗位调整计划,目前已调整35人,计划在6月底前达到50%,年底前达到80%,剩余人员逐步调整完毕。完善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对确需借调人员从严把关,规范管理。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5)变相公款旅游。

一是各责任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二是将公款旅游问题纳入全区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全区65家单位先期自查自纠,对42家涉及“三公经费”开支较大的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目前已对井岗镇有关人员涉嫌公车私用问题立案调查,对蜀山经济开发区检查发现公款吃喝人员将依规依纪处理,剩余单位将于下半年全部进行检查。汇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剖析》,印发全区各单位。三是对区人大外出考察期间违规问题进行严肃调查处理,收缴相关费用。对区人大党组发出纪律监督建议书,并责令区人大党组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四是3月19日,区人大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人大相关责任人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带队领导作深刻检查。在3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召开的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机关工会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讨。

10.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1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抬头。

一是制定下发《中共蜀山区委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健全效能督查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蜀山区2019年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区直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蜀山区效能建设问责办法》。2019年5月突击进行了效能督查,全区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三是区住建局相关责任人在局党组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检讨。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严格清理,切实减少、整合、归并各类会议,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按照“无会日”制度要求,抓好制度落实,优化2019年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计划。四是制定蜀山区节庆活动管理办法。五是结合蜀山区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加大活动的审核力度,严控活动数量、经费预算和举办规模。

(17)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比较明显。

一是加强区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2019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已研究64个议题,学习34个内容,改进中心组学习方式,坚持联系实际学,加强调研与交流研讨,对全区中心组学习情况开展督查,对学习培训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二是继续推进南岗镇长宁大道项目剩余户拆迁工作,按照依法收回国有土地方式,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相关拆迁户下达收回土地通知书,下一步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后续事宜。三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问责规定(试行)》和《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的暂行办法》。巡视以来,已对1名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四是2019年1月以来,提拔1名80后年轻干部担任信访局副局长;18名2018年度军转干部,其中3名安排至区信访局,其余15名安排至街道和蜀山经济开发区。五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出台《关于推进“党建领航”完善基层治理实施方案》,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六是扎实开展区级领导“走进千家门连接党群心”活动,15名区级领导每人定点联系一个社区,与社区干部一道,共商街居体制改革,共同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落实主体责任有缺失

(18)“两个责任”检查考核不严格。

一是下发“两个责任”记录本,并于5月21日下发年中总结通知,对上报总结材料提出明确要求,必须查摆自身问题。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据“两个责任”记录本和相关考核办法,认真做好“两个责任”督查检查工作,并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并向区委汇报。二是严格纪律规矩,增强维护净化政治生态意识,将结合巡视巡察、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等情况,专题研究全区的政治生态现状并及时报告区委。三是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推进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化建设。已向先发地区学习其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化建设经验,并就平台建设问题与相关软件公司对接。四是加大廉政审核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已对108人次、13家区直单位开展廉政审核,审核发现2名区管干部存在影响晋升问题和2家单位不符合评优条件。五是取消区商务局、区环保局2016年度目标考核良好等次。

(19)巡察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在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相关巡察工作制度规定。已按照省、市巡察工作要求,区委任命纪委书记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召开,严格按照巡视巡察相关工作规范听取情况汇报。结合区情实际,细化政治巡察监督检查指标63条。印发《区委巡察工作手册》,明确巡察工作流程和各项要求。二是出台《关于加强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的意见》,将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和各镇街开发区及纪工委副书记、纪检员全部纳入人才库,充实巡察后备力量,目前人才库共有146人;出台《区委巡察组统筹协调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两个专项检查工作机制(试行)》。三是严格抽调人员在巡察期间管理,巡察期间一律与原单位所有事务脱钩。四是安排专人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巡察组、办联合审核整改报告机制。经再次核实,26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63个,新一轮巡察发现的8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62个。五是提升问题线索质量,聚焦具体人具体事,提升纪委查办线索效率。六是加强对移交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对41个线索中已作了结的逐一复核,对仍在查办的督促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立案查处3个。七是选优配强了三名巡察组组长,目前巡察队伍人员齐整。八是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线索及时报送、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将各单位巡察发现问题情况及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区纪委监委办案时调阅巡察报告,区委组织部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发函征求区委巡察办相关意见。

(20)监督力量薄弱。

一是出台区纪委监委“三定”方案,新方案明确区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28名。新配备2名纪委常委,1名监委委员,另有1名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刚刚上任。二是2018年12月省委巡视期间增编到8人。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区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巡察组长、派驻机构工作人员也同步配齐配强。三是区纪委监委主动与区委组织部协调对接,做好班子成员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4名80后纪检干部成为班子成员。四是加强区纪委监委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培养纪法兼通型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12.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

(21)“第一种形态”运用不精准。

一是通过选调基层纪检人员跟班学习,召开业务会,当面指导等方式,对基层党委(党组)实践“四种形态”的业务加强指导。对一些具体问题从严把关。二是近期区委主要负责人结合巡视整改,对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对4名领导干部批评教育;区纪委书记对2名领导干部红脸谈话、2名领导干部批评教育、1名领导干部诫勉谈话。三是要求被“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的人员在本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就问题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四是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今年以来已完成“乡案县审”党纪处理案件10件10人。五是在近期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多次赴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二室作专题汇报,寻求工作指导,确保办案尺度把握精准。

(22)派驻监督不力。

一是出台《蜀山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功能、干部教育和管理以及考核奖惩制度。二是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区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三是今年以来已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加参与重大案件、专项工作2起,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已立案2起,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已立案处理2人,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立案1起。四是派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已于3月1日搬回区发改局实现驻点办公。五是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携派驻纪检监察组逐个走访29家驻在单位。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3.惩治腐败的威慑力不强

(23)惩治腐败的威慑力不强。

一是区委加强对反腐倡廉相关党内法规的学习,2018年以来已经学习9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1次。二是严格纪律规矩,增强维护净化政治生态意识,将结合巡视巡察、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等情况,专题研究全区的政治生态现状并及时报告区委。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发放纪委监督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2份。四是严格按照通报曝光制度规定要求,做好应通报尽通报。今年以来已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人、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人。五是结合姜发葆等违纪违法案例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开展警示教育工作。4月17日下午,召开蜀山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大会。5月17日,区纪委监委与区人民法院共同挂牌成立“蜀山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去年以来被提拔重用的65名干部,集体参加廉政谈话及考试,旁听合肥热电集团原董事长汪昌跃职务犯罪案件宣判,签订廉政承诺书。与党校共同挂牌成立“蜀山区党风廉政培训教育基地”。

14.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24)财经管理不严格。

一是对笔架山街道发监察建议书。二是是2018年12月10日区政府召开大建设调度会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明确区有关部门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对违反程序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招标、拨款。三是对统战部相关费用全面排查梳理。经查,各项经费使用均符合相关规定,无违规情况。

(七)对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5.少数问题整改走过场

(25)少数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严格按照省政府251号、252号令和合肥市要求,对全区党政工作机构领导职数重新进行核对。通过增加领导职数超配的7名干部已全部消化;1名干部“以挂代任”已解决;对超配的59名干部,分类别分批次逐步进行消化,现已消化10名。二是区人社局对编外聘用人员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合理分流,发挥人员作用。三是对教体局党政分设问题立行立改,免除教体局党委书记现任职务。四是解聘返聘干部合同,自2019年2月份起停止发放其聘用工资,对无依据发放工资进行追缴,对相关责任人展开调查问责。启动区城投公司内部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强化内部管理。

16.“4+4专项整治”不彻底

(26)“4+4专项整治”不彻底。

一是结合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专项督查,对各单位党费核算及收缴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已经督查14家单位。清理蜀山经济开发区等8家单位欠缴党费,3月29日蜀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对自定党费标准的机关总支书记进行了免职处理。二是指导各党委、党工委核算2019年党费收缴情况,4月下旬开展了全区党务工作者培训班,详细讲解各类型党员党费收缴基数与算法。三是区财政局已免去巡视反馈的人员区旅游投资管理公司的总经理职务。四是已对我区涉老机构运行情况摸排梳理并形成报告,下一步参照合肥市标准规范涉老机构人员设置、经费及管理,同时将涉老机构纳入审计工作计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5121817;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民生大厦蜀山区委巡察办;邮编:230000;电子邮箱:3wp@sohu.com。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责任编辑:杨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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