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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31日至2019年1月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池州市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池州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31日至2019年1月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池州市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池州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政治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

一是市委常委会以上率下从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会班子查摆问题34个,制定整改措施73条。35名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二是召开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对县区、园区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民主生活会材料梳理归档,督促抓好查摆问题整改。

(2)部分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淡薄。

一是市委坚持把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将正面学习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市党务工作会议、市纪委全会、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会议上对强化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提升领导干部规矩意识、增强政治定力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二是市委组织部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发放提醒卡、建立完善填报材料清单回执制度等方式,对个人事项报告填报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并对填报情况进行多轮审核把关。

(3)局部政治生态涵养缺失,政治领导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需要不断加强。

一是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9次,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研究管党治党相关议题24个;召开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全市党务工作会议等,制定实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统筹谋划部署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二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市级干部警示教育集体谈话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三是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1-4月份,开展主体、专题培训班30期,组织市党政代表团赴嘉兴市考察学习。四是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1-4月份,市委共提任和进一步使用干部72人次,其中从招商引资、脱贫攻坚一线提任和进一步使用14人次。五是从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1-4月份,市委组织部共对4名个人事项报告不实的干部予以诫勉;1-5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481理人次,前三种形态占95.6%;市纪委监委立案16件、处分13人。

2.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本领需要进一步提升。

(4)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足。

一是加强政治领导。市委常委会每年年中、年终分别专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2018年底以来4次专题听取相关党组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报告重大事项,2019年1至4月上报30件。二是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制定《中共池州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具体责任部门。每月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明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月度重点工作。加强对下级党组(党委)班子督促管理,印发2018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对排名靠后的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三是紧抓经济社会发展要务。市委常委会2次听取今年以来全市经济工作情况汇报,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召开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情况汇报,印发实施全市重大风险防范化解“1+8+N”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化解改革发展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5)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能力薄弱。

一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召开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邀请省发改委领导专题解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规划。市党政代表团赴浙江省嘉兴市考察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全域旅游及大健康产业、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等工作。二是抓实工作举措。市委“一对一”调度重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市委常委会听取今年以来全市经济工作情况汇报2次,市政府召开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调度会3次。一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居全省第9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5%,居全省第8位;财政收入33.0亿元,增长13.2%,居全省第2位;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24.5%,居全省第2位。三是强化发展支撑。全市各级干部深入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活动,印发《池州市“六稳”工作方案》《池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等指导性文件,出台《市政府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方案》,建立市政府领导走访联系企业、分季度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制度,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更大力度推进招商引资,一季度,新引进项目161个,其中开发园区项目72个;省外亿元以上项目60个,其中开发园区项目32个;制定江南产业集中区“三年提升计划”,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业园区发展重点工作。

(6)部分重点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

一是建立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调度推进机制,制定实施《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分解239项市政度重点工作任务,一季度229项重点工作达到时序进度,市重点项目开工83个、开工率49.1%。二是健全完善大健康产业联席会议制度,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大健康产业发展推进会,出台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等;7个县区、管委会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大健康产业项目,对重点项目库进行调整,清退31个,新增入库29个,业态调整9个,积极推进上海宝藤、泓瑞医用设备、莲花小镇等项目建设。三是落实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及年度行动计划,制定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方案;建立旅游重点项目调度推进工作机制,对入库项目实行动态调整和定期调度。一季度20个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63亿元。推进文化旅游品牌营销,一季度,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10.3%、12.7%;“五一”黄金周期间,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40.6%、40.7%。四是制定杏花村旅游区2019年经济指标,强化项目调度。截止目前,2个投资15亿元项目已签订框架协议,梅村晓雪二期、明清韵事、智慧康疗小镇一期等项目正有序推进;对落户项目开展“回头看”巡查,对3个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对1个项目依法依规予以清理。五是对禅茶庄园项目合同进行梳理,对未按规定履约,未达运营要求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重申园区的文旅建设定位,严禁从事住宅地产开发。

(7)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需要强化。

一是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和万人“评议机关、评比窗口、考评科长”活动,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开展“我给市长捎句话”建言活动,收集建言事项398件,符合建言条件的170件全部回复。二是强化预算执行,清理盘活存量资金0.9亿元,市直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5%,前4个月全市民生类支出41.69亿元。三是实施好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加快年度3所幼儿园项目建设,支持县区8所公办园新建和改扩建,已竣工4所,在建2所。主城区配建园已主体完工1所,在建1所,项目前期工作2所。制定2019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启动省市一类园结对帮扶工作;出台普惠园认定管理办法,规范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四是市老年公寓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计划年底前投入运营。五是年度计划整治的3个老旧小区中,1个已竣工验收,2个正加快实施。主城区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年内计划完成20个,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等,2个小区已经启动户表改造。六是在市人民医院开展“环境脏乱、设施破损、服务生冷、管理粗放、微腐败”五大专项整治行动,设立纪检监察室、行风办,同时将专项行动向二级及以下医院延伸拓展。截至目前,市人民医院制定了26个行风建设管理制度,新投入40万元修复医院附属设施,维修破损设备设施1000余次,开展群众义诊保健服务30余次。

3.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

(8)脱贫攻坚有失精准。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研究推进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四级书记遍访行动,举办巡视整改暨脱贫攻坚业务专题培训班、全市扶贫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每月不定期开展暗访检查。全省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我市较去年前进1位,4个县区3个为“较好”等次。二是精准落实政策。市本级组织587名农技指导员对贫困户实地指导。制定财政扶贫资金“负面清单”和动态监控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对全市具备产业扶贫基础条件2万余户贫困户摸底标注,完成全覆盖检查。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在全市范围内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责任落实、项目资金、产业扶贫三个专项整改提升行动和扶贫项目精准管理年专项活动,完成2016年以来审计指出问题“回头看”和2018年项目资金审计。四是强化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件,处分10人,市纪委通报典型案例5起。

(9)绿色发展理念还未牢固树立。

一是全力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一季度,全市生产总值165.4亿元,同比增长7.2%,增幅居全省第11位;财政收入增长13.2%,增幅居全省第2位;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7%,增幅居全省第9位。与此同时,池州PM2.5同比下降9.0%,空气优良率71.1%,比上年同期提升1.4个百分点。二是出台绿色矿山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对全市矿山修复情况进行摸排,制定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年度完成58家矿山修复;2019年计划安排60家,13家已完成;“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共44家,28家关闭矿山中22家已完成修复,6家正在实施;对16家生产矿山实施跟进式修复。三是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摸排治理,合理划分禁养区和限养区。截止目前,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150户,已关闭87家,其中已拆除60家。对各县区第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信访件验收,已通过76件。四是对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进行核查和梳理,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秸秆禁烧监管平台项目招标,完成1130台柴油货车及非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回头看”,截止目前完成60件案件办理情况的核查整改;省大气督察交办问题已销号。五是对能源双控任务目标进行预分解,对全市节能审查实施情况摸底。颁布“池州市总河长1号令”,对全市取水工程(设施)进行核查。截至5月9日,排查河湖“四乱”问题74处,整治销号73处。六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9项整改任务,10项已通过省验收;5项已基本完成整改。2017年省环保督察2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14项,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待销号。2018年省环保督察涉及我市13个基本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其余均达到时序进度;8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67个。转办我市542件信访件中,完成整改522件,余下正在积极办理中。

(10)风险防范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开展“1+8+N”风险防范专题调研,制定相关防范化解专项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担保公司风险排查和代偿化解专项行动。三是制定市本级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风险防控专项方案。四是规范整治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截止5月底,全市立案查处3件非法集资案件;对6个“熔断处置”的网络借贷平台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良性清盘退出工作;对1个正常运营的P2P平台完成行政核查;及时将“徽源农场”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移送市公安局;向市扫黑办上报2条“套路贷”线索,下发4件风险提示函,督促县区开展行政核查和处置。

(11)扫黑除恶氛围质效不高。

一是扫黑除恶氛围更加浓厚。部署开展“宣传质效提升月”活动,政法各部门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次,法院适时组织庭审旁听,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推出专栏专题7个,刊载新闻报道和信息450多篇(条),中央、省主流媒体刊载报道30余篇(条),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东方时空》等栏目对我市侦破1起公安部督办长江特大采砂案进行了详细报道。截至目前,全市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517条,兑现9起群众举报奖励,28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二是打击质效进一步提升。落实线索分级分类核查责任制、“三长”负责制。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涉黑案件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7起、一般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8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134亿元。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5件130人。全市法院一审审结判决14起125人,二审审结判决5起47人。我市“徐某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专案组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2018年度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群众安全感指数为97.8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指标为79.88%,均位居全省第5位。三是深挖彻查取得突破。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20起35人,其中,查处腐败问题11起13人(县处级1人)、“保护伞”问题8起20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工作不力问题1起2人。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2)理论学习宣传实效不强。

一是制定《中共池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安排14个专题的学习和9次交流研讨,已开展集中学习7次、专题辅导报告2次。二是今年以来,在每次市委常委会议上,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市委班子成员开展领学,已安排市领导领学20人次,开展心得体会发言19次。三是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理论学习宣传的重要抓手,全市党员下载占比在全省各地市位列第6。四是制定《关于做好2019年度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确定2019年度市四大班子领导调查研究课题29个。五是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的通知》,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举措。

(13)理想信念教育没有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是市委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市党政代表团赴浙江嘉兴学习、弘扬“红船”精神;清明节期间,市烈士陵园共接待参观祭扫人员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册2万余份。二是发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14个学习专题,并部署赴红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三是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在第二十三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中将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占比提升至87.5%,在第十九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将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占比提升至89.7%。增加赴党性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内容。四是在市委党校教学模块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建设现代化三优池州”“党性教育与党内法规教育”等单元。五是扎实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主题活动,截至5月底,推荐文明代言人100多人,举办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演讲会、故事会80多场次,征文500多篇。六是强化舆论引导宣传凝心聚力,精心组织“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等重大主题宣传,开展“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专题宣传,开设宣传专栏(专题)20多个,推出系列报道800余篇(条)。

(14)理论联系实际不够。

一是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邀请省专家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专题辅导,组织市党政代表团赴浙江省嘉兴市考察学习,形成考察学习报告26篇,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发展举措。二是建成743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做到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开展“举旗帜•送理论”集中宣讲活动700余场次,受众5万余人,全力打通理论武装“最后一公里”。三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明确24项主要任务,制定72项具体任务清单。四是出台《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池州段)“禁新建”等七个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2019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区开展自查。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开展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拆迁工作和限养区的整治工作,实施2019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计划。

5.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政治敏锐性和行动自觉性。

(15)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市委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列入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市委常委会集中学习《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每半年向省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常规巡察。出台《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总体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六项清单》。二是2019年以来,召开4次市委常委会议、1次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议、2次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在市委领导班子及成员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报告中,均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述职评议。同时在2019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通知中提出明确要求,并常态化坚持。四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要体现意识形态内容”作为市委年度综合工作考核扣分项,并严格评分反馈。

(16)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风险盲点。

一是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重大风险点排查防范化解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总体方案》,梳理排查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盲点8个,15条具体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深入开展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和自媒体账号专项整治,对本地重点微博、微信账号开展巡查1次,督促网站开通投诉举报电话4个。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党政机关互联网站、新媒体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运维管理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强化网络信息发布审核管理等工作。

(17)意识形态工作专业人才匮乏。

一是在2019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安排池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招录7名专业人员从事网络信息通信等相关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事业单位确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优化专业人才岗位设置比例,目前池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池州市图书馆高级职称占比达20%,市委党校高级职称占比达30%。二是出台《全市宣传思想战线开展“四力”教育实践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队伍建设。选派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工作骨干56人开展培训。强化宣传文化类拔尖人才的任期目标管理和跟踪服务,定期开展教育培训。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抓党建用力不够。

(18)2016年以来,全市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均为“好”的等次。

一是市委常委会、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年度党建工作。市委书记多次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调研,示范推动、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二是召开全市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调度会、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推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召开全市基层党建专项讲评会,督促各地各单位抓好整改。对各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进行指导,抓好责任落实。三是召开县区委(工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会议,市委书记现场点评,指出抓党建存在问题33条。根据现场评议打分和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并通报,对12名县区委(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成效进行排名。书面反馈市委书记会议点评意见,指导县区委(工委)书记制定措施36条,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19)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市委常委会、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市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点评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11条。市级党员领导建立48个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示范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召开全市党务工作会议、组织部长会议、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对2018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二是印发《池州市基层党建“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工作方案》,对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制定《2019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要求各级党组织制定本地本单位“三个清单”,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定期开展随机调研。四是抓好具体问题整改。针对三个单位党组“没有制定‘三个清单’”的问题,已于2018年底整改到位。

7.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性不足,组织力提升较弱。

(20)党员发展不规范。

一是制发《2019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重点针对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等群体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研究制发《池州市发展党员工作评估办法(试行)》《池州市基层党建“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工作方案》,对各地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自查自纠。三是举办全市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暨选派帮扶干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示范培训班和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四是针对三个单位“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谈话,督促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21)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市委常委会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提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意见建议,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二是召开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部提升行动、机关党建“灯下黑”“宽松软”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制发《2019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年度重点工作、具体任务。三是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制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对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制定《池州市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换届、党费收缴和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机制,开展基层党建“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

(22)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欠缺。

一是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全市基层党组织达标率93.03%,其中农村基层党组织达标率93.52%。二是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实施乡村干部本领提升行动,举办全市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暨选派帮扶干部示范培训班。实施农村党员“双培双带”先锋行动,实行动态管理调整。建立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库,指导县区编写专项规划,继续举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大赛;实施党建引领信用村创建示范行动试点工作。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和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对27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1名涉黑涉恶村“两委”干部进行清理。三是深入实施城市基层党建“三抓一增强”工程,贯彻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推进“四联四共”模式,提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质量,实施“红色引领”示范工程和“红领英才”计划,深化非公企业“双强六好”、社会组织“双比双争”等活动,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  

(23)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一是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2018年度整顿情况进行“回头看”,全市倒排确定40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坚持“一村一策”集中整顿。二是开展村居“小金库”专项治理,追缴资金91.5万元。三是开展党员干部集中教育活动,指导基层党组织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做到“三带头”,坚决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深入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摸排掌握27名曾受过刑事处罚、1名涉恶村“两委”干部,现已全部清理到位,正在按程序补齐配强。对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的13名党员进行核查,其中3人非涉黑涉恶人员,公安机关转为治安处罚,对其余10人给予开除党籍等组织处理措施。

8.选人用人缺乏统筹规划,激励担当效应不足。

(24)干部结构不优。

一是市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研究制定《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实施优秀年轻干部“三提一优”工程。二是结合年度综合考核、聘期满干部考核等工作,对全市各单位进行调研式考察,开展领导班子结构分析和领导干部个体分析,科学提出使用配备方案,增强干部工作的主动性、预判性和针对性。三是统筹女干部、党外干部等配备,不断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年龄、类别等结构。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县处级干部6名,进一步使用3名,从招商工作一线提拔干部4人,进一步使用1人,以鲜明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在基层一线担当作为。四是切实加强源头建设。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2019年计划选调40名。计划举办优秀选调生和选调生村官培训班。2019年度我市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263名,其中招录经济、旅游管理等方面专业职位24名。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7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4名。

(25)县区党委班子变动频繁。

一是市委坚持以“四案”精准规范管理、开展综合分析研判作为提升选人用人统筹计划性的重要抓手,市委负责同志在全市党务工作会议、全市组织部长会议上对深化“四案”精准规范管理,增强干部工作的主动性、预判性和针对性作出具体部署安排。二是分析研判,明确整改方向,形成县区党委班子职务调整情况专题分析报告。三是认真落实干部“四案”精准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启动市管领导干部业绩采集工作,进一步完善“四案”精准规范管理台账。同时,动态掌握领导班子运行状况和干部个人履职情况,突出综合分析研判,形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能力的具体措施,切实增强了干部工作统筹性和计划性。

(26)部分市直单位党组成员配备不规范。

市委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结合市级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党组设置、党组成员配备等,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目前,市直各单位党组成员配备情况均符合政策要求。

(27)挂职干部管理不够严格。

一是市委高度重视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统筹事业发展、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成长需要,引导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方挂职锻炼。加强挂职锻炼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督促挂职干部在岗履职。二是2018年10月选派的36名挂职干部中党员同志已全部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挂职单位。

(28)选人用人把关不严。

一是市委坚持把“凡提四必”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本要求,从严从实把好干部选任关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二是研究制定《池州市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池州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建立成员单位监督信息月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对因个人有关事项核查等存在问题的8名干部暂缓或停止了选拔任用程序。三是开展调研式考察。落实干部“四案”精准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为推进科学选人用人奠定基础。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部分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9)吃喝风隐形变异。

从3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知敬畏、守规矩、正风气”吃喝风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县区和市直单位对照“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6项整治重点,对照自查自纠。4月以来,市纪委每周随机选取30名市管干部、10名县区科级干部,采取电话了解和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抽查其晚餐时间段活动情况。目前共抽查321名干部,抽查时在外就餐的49名县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已向市纪委作出情况说明,取得较好的提醒和警示效果。

(30)公款旅游依然存在。

一是市纪委对2018年查处的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巡察移交的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监督重点。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个,处理2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二是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发现并督办核查问题线索28条,对22人进行诫勉谈话等处理。四是加强全市干部外出报备管理。截至目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外出报备9人次,其他厅级干部外出报备85人次,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和县区党政正职报备202次。

10.“四风”方面问题。

(31)有时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生搬硬套。

一是深入开展“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市委出台《关于集中整治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若干措施》《池州市“基层减负年”工作举措》,从“精简文件”“改进文风”“加强调查研究”等十个方面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二是严格文件审查管理。梳理汇总市、县两级党委制发规范性文件的总体情况,杜绝文件“上下一般粗”,加强文件前置审查。三是出台《池州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举措。

(32)部分干部作风“慵懒散滑”。

一是坚持即知即改。下发《中共池州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效能整顿。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24名干部职工进行问责。

(33)营商环境不优。

一是市委召开招商工作座谈会,市政府召开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部署重点工作。二是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召开全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工作会议暨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推进会,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集中活动。三是开展招商引资培训,出台市驻外产业招商小分队《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等4个工作机制;完善招商引资绩效评价制度,更加注重提高项目质量、项目存活率、资金到位率等指标。四是一季度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全市新引项目161个,完成年度计划26.8%,新引进省外亿元以上项目60个,完成年度计划40%;省外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123.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26.3%。新建10亿元以上省外投资项目3个。

(34)部分干部政绩观有偏差。

一是对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内长期未开工项目摸排,共摸排出9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已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个项目进入司法程序。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制定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方案,推动交投公司的转型重组;市建投集团新组建的规划勘测设计总院已挂牌,与市开发区合作投资的半导体产业园首期厂房已开工,投资的主城区砂场集散中心已试运营;摸排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后装入市属国有公司,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加强PPP项目管理,对主城区污水处理、市政排水PPP项目及环卫一体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4.77亿元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5.15亿元,完成非标专项债券的发行申报工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仍需强化。

(35)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一是市委每年向省委和市委全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听取县区委和市委相关工委抓基层党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二是市委常委会带头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主体责任虚化弱化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及市直部门、县区制定整改措施,坚决彻底整改,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三是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201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梳理17项工作任务,明确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市委年度综合考核之中,占党建考核分值的28%。

(36)“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一是压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市委召开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201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梳理17项工作任务,明确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市政府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印发《池州市2019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确定9个方面23项重点任务,逐一明确市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二是加强约谈提醒。市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约谈,针对三个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分别约谈企业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三是市纪委对市住建委、市信息办有关人员挪用公款案开展“一案双查”,问责15人,其中市管干部7人。四是出台《市纪委监委“一案双查”工作流程》,明确“一案双查”5类情形和责任倒查的4类主体及9项内容。巡视以来,“一案双查”共问责16人,其中市管干部9人。

(37)巡察利剑作用彰显不足。

一是市委切实担负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2018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情况报告》会议精神,听取2018年全市巡察工作情况报告,研究市委巡察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通过《市委2019年巡察工作要点》;结合机构改革对市委巡察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调整,市委巡察办和巡察组编制增加5名,巡察办增设科室2个。二是构建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在全市巡察干部培训班上对各地全覆盖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全市巡察办主任会议督查各县区2019年底全覆盖进度要达75%以上,对贵池区、东至县巡察工作计划进行重点审核督促。三是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四是开展“强化担当、提升本领”自身建设深化年活动,市委巡察办举办2期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出台《强化政治巡察工作流程》,加强巡察工作过程指导。

(38)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弱化。

一是全面梳理通报2015年以来线索移送月统计、季通报、零报告及问责追究等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开展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集中培训,督促市公安局将未移送的市直党员和市直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全部进行了移送,市检察院补充移送问题线索32件,市审计局作出了未移送问题线索的情况说明。二是制定线索“应移未移”责任追究机制,针对线索应送未送问题进行严肃问责。三是建立反腐败协调工作例会制度,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弱化问题。今年1-4月,市公检法和审计机关向市纪委监委通报案件情况7起、移送线索69件;市纪委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通报案件情况22起。制定重点案件研讨会商制度。

(39)警示教育重视不够。

一是市级领导干部带头接受警示教育,在市级干部警示教育集体谈话会上通报近年查处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二是坚持每年对全市县处级干部进行一次集中警示教育。三是建立“一案一警示”工作机制。巡视整改以来,累计开展“一案一警示”教育4次。四是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巡视以来,累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严重违纪案件2起、问责典型问题9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5起、私设“小金库”问题4起。五是督促各县区和市直单位进行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12.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仍需全方位夯实。

(40)日常监督的政治站位需要提高。

一是聚焦中央“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主动监督。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件,处分10人,市纪委通报典型案例5起;查纠“小金库”问题55个;认真落实省纪委环保问责意见,共问责33人,其中市管干部13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8起20人。二是在市纪委监委机关部署开展“强化担当、提升本领”自身建设深化年活动,制定并落实加强政治建设等15项具体举措。

(41)派驻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

一是加强派驻监督工作研讨,对零立案、问题线索零处置的进行重点调度。二是完成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组建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市直71个单位监督全覆盖。三是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专项检查和线索摸排等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指导。四是部署派驻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参会监督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参会监督不到位问题进行纠正。

(42)“四种形态”运用不科学。

一是提升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能力。总结分析近年来“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在精准运用上形成具体思路和举措。1-5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8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15人次,占比65.5%;第二种形态处理116人次,占比24.1%;第三种形态处理29人次,占比6.0%;第四种形态处理21人次,占比4.4%,“四种形态”运用趋于合理。二是着力解决第三种形态过低问题。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次,同比增长150%。

(43)执纪存在“宽松软”。

一是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执纪“宽松软”依然典型问题专项整改方案》,明确7个方面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二是市纪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制定严格执纪审查六项举措。三是强化从严意识。1-5月,市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80件次,同比增长45.5%;立案16件,同比增长77.8%;处分13人,同比增长160%,其中重处分5人,占比38%。四是市纪委监委自办留置案件实现“零突破”。市监委对市人大常委、民建池州市总支主委、安徽裕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玉龙涉嫌严重违法问题采取了留置措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一名涉嫌涉黑腐败的县处级干部予以监察调查,指定有关县区监委分别对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2名干部采取了留置措施。

(44)问责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加大主动问责力度。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履行两个责任和落实工作不力问题,开展主动问责71人次,同比增长78%。二是严格落实“有责必问”。三是制定《市纪委监委“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市纪委监委关于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主动问责流程》。四是强化精准规范问责。印发《池州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容错的6项必备条件和不予容错的5项负面清单,不断提升精准问责、规范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3.工程建设领域不规范,风险隐患较大。

(45)工程设计、监理招标不规范。

一是全面梳理2015-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对可以解除的合同予以解除,对责任人员分类处理。二是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设计或监理存在未按规定招标问题,严格追责问责。三是出台《池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政策标准操作指南》,印发《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年版)》,理顺招标法与政府采购法衔接,加强工程设计监理勘察等服务项目管理。

(46)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结算审计不及时。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62个未及时开展审计的项目,建立审计清单,立即开展审计。二是对2015年以来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付款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未发现“未开展结算审计就全额或超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三是对2015年以来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截至5月底,已开展了巡视整改清单以外的5个项目审计。四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预算、支付及合同变更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工程款按规定支付。五是严格执行《池州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对拖延不报审、审计不及时等问题,按规定严肃处理。

(47)部分公职人员违规挂证。

一是责成相关主管部门对违规挂证问题迅速整改到位。目前61名公职人员违规挂证问题已完成清理,其中13家单位共50名公职人员注销注册、停止“挂证”,累计退还酬金76.67万元,问责、处理50人,其余10人现为非公职人员,1人非本市管理人员。二是在全市范围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挂证问题专项清理,全市所有公职人员均签订了个人承诺书,282名“挂证”人员已注销注册,其余正在积极整改。三印发《池州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用权、廉洁履职。

14.有的主管部门履职乱作为。

(48)招商引资提前兑现政策奖励。

一是各县区、管委会均已建立项目预审机制,加强招商引资项目事前预审。目前,已对65个项目进行预审,对投资方综合实力进行尽职调查,提高协议项目履约率。二是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合法性审查。各县区、管委会在项目预审的基础上,对项目投资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明确双方权责。目前,已对48个项目投资协议进行审查评估。三是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兑现机制。各县区、管委会均已出台招商奖励资金兑现相关办法,明确政策兑现审核方式与流程,强化政策兑现工作监管。四是开展全市招商引资提前兑现奖励专项整治。

(49)担保公司运作不规范。

一是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担保公司风险排查和代偿化解专项行动。二是开展担保公司专项督查。目前,各担保公司均已完成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工作,制定了《项目风险管理办法》《担保业务流程指引》《项目前期尽调细则》等制度,健全完善了担保风控机制。三是建立产投集团与工商注册信息系统联系机制,加强企业信息共享,完善全市中小企业基本信息库,推动担保企业诚信建设,提高担保防范风险能力。

15.部分领域监管不作为。

(50)企业欠缴缓交土地出让金。

一是对2016年以来53宗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共有1个项目土地出让金利息和违约金未到位,目前已清缴到位。二是对2016年以前出让土地出让金进行摸排,处置到位10宗,其余4宗正在处置。三是拟定土地出让供后监管制度,实施净地交付,强化供后监管措施,建立土地利用长效管理机制。

(七)对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6.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51)研究部署不够。

一是强化巡视整改组织领导。巡视反馈以来,市委常委会6次专题研究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1次会议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市委主要负责人与38个责任单位签订巡视整改任务书。市委成立5个督查组按照任务分工对42个责任单位进行5轮全覆盖督查。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印发《中共池州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实行定期调度、每周通报、督查督办、销号管理、台账资料管理等5项制度,保障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52)结合池州实际不够。

一是对8个县区(园区)、8个责任单位下发《持续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交办单》,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调度。二是本轮省委巡视整改坚持上下联动,从市委和市级机关做起,延伸到市直部门、县区、乡镇(街道)。8个县区(园区)、68个市直部门对照市委巡视整改方案制定举一反三问题整改的具体方案,查摆出948个问题,制定2584条整改措施。乡镇(街道)结合脱贫攻坚专项整改、市县巡察反馈问题、市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相应工作。三是印发《中共池州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机构职责、会议制度、工作制度等事项。巡视整改工作实行定期调度、每周通报、督查督办、销号管理、台账资料管理等5项制度,保障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53)部分整改制度未出台。

市委全面进行梳理,制度建设清单中的6项制度已经印发实施,分别为《中共池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党纪案件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池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办法〉的通知》《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地产统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7.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部分整改任务未见底清零。

(54)本轮巡视发现,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仍有较大部分存在,个别问题整改未完成。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纪委监督执纪“宽松软”等问题仍屡见不鲜。

一是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个,处理2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二是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执纪“宽松软”依然典型问题专项整改方案》,明确7个方面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1-5月,市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80件次,同比增长45.5%;立案16件,同比增长77.8%;处分13人,同比增长160%,其中重处分5人,占比38%。三是认真抓好上一轮巡视尚未完成的问题整改。关于集中区拆迁户未安置问题,目前,集中区成立以来拆迁的2239户已全部完成选房工作。关于贵池中学地块安置户未按期回迁问题,目前,该地块商业广场1#楼住宅已于2018年9月21日交付使用,并完成安置户回迁;贵池区已发布34套商业用房回迁安置公告,启动结算、安置工作。

(57)专项整治不深不透。

一是针对问题立即整改。青阳县广播电视台44.73万元、石台县原仙寓山林场19.4万元共计64.13万元“小金库”资金已追缴入库。石台县仙寓山林场原场长童天柱已被追究刑事责任,青阳县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已被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开展的滥发津补贴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部门约谈了市总工会和市民政局有关人员,两个单位均已将违规发放的所有资金清退到位。二是全面开展“小金库”“不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防治行动。全市959家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防治自查自纠工作并签订承诺书,未发现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全面开展不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对新发现的3类8例不规范发放津补贴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限期整改。三是在全市范围开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乡科级干部中有13人未经组织批准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其中,对2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4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人进行组织约谈,其余人员正在处理中。四是东至县对1名科级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处理,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责成作出书面检查6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66-2088468、2088031;通信地址:清风东路88号市委巡改办(市国税局副楼四楼);邮编:247000;电子邮箱:czswxgb@163.com。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责任编辑:杨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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