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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山市黄山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中共黄山市黄山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黄山区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黄山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

中共黄山市黄山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黄山区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黄山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目前,全区问责党员领导干部28人,问责党组织16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30起,查处人数5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查处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15个,查处人数29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区委统筹推动发展力度不大问题。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带动不够有力,工业发展一度停滞不前;生态环境优良、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发挥不足,旅游产业发展与周边县区相比相对滞后”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融杭’,我们怎么看、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专项宣传方案,刊发各类“融杭”信息150条,编发简报5期,收集“融杭”征文6篇。在区融媒体中心开辟专栏,8个单位“一把手”接受融杭访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融杭’,我们怎么看、怎么干”交流研讨会。区党政代表团赴杭州市富阳区考察学习,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赴杭州市都市圈城市对接融杭工作9次,引进工业项目1个。二是一季度全区13家入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完成产值2.7亿元,增幅37.1%,全市排名第一。开展市级第二批“三重一创”申报工作。三是出台《黄山区“十三五”工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黄山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黄山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山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截至目前,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培育3家。一季度,绿色食品加工、新材料、装备及加工制造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同比增长34.8%、占全部规上工业70.6%,其中绿色食品产业同比增长36.9%,新材料产业同比增长49.7%,装备制造产业同比增长27.9%。全区完成工业投资2.04亿元、增长111%,位居全市第2位,其中技改投资1.17亿元、增长75.6%,位居全市第3位。新签工业入园项目3个,协议投资1.78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个。高新技术企业产值5.8亿元、增长34.3%、占全区规上工业62.2%。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0.39亿元、同比增长87.4%,入库税收0.35亿元、同比增长42.9%,全部工业入库税收0.51亿元、同比增长56.9%。四是成立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出台《促进黄山区民宿规范发展的实施办法》,全区现有精品民宿30家,其中8家列入“徽州民宿50佳”,2家入围中国民宿TOP50榜单。一季度,30家精品民宿接待游客49239人,其中过夜游客达34337人。制定《旅游行业品质提升三年计划和实施方案》,4条旅游风景道正在推进建设。推出8个省级美丽乡村旅游产品,创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3处、省级研学旅游基地1个、安徽省首批“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1个,打造休闲农庄13处。开展旅游专项检查21次、联合检查6次。开展春季旅游营销5次、主题旅游活动3次。一季度,全区接待游客202.15万人次,同比增长14.53%,过夜游客71.5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4.69亿元,同比增长14.76%。其中,旅游接待量和旅游综合收入位居全市第3位,过夜游客人数位居全市第2位。全区研学旅游接待约8万人次。

(2)针对“民主决策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区委会议议事决策规范汇编》,增加区委常委会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区党代会、区委全会、书记专题会和区四大班子联系会议内容。修订印发《区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区政府依法行政、民主决策能力。二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区委常委会决策规范程序和《区政府工作规则》,对提交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均实行重大决策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截至目前,召开区委常委会9次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工作13件。区政府常务会议题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15件,全部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区委常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1件、审议规范性文件9件,进一步加强区委常委会谋大事、议大事、定大事的领导能力。

(3)针对“抓落实韧劲不足”问题。

一是按照区六届三次党代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印发《关于2019年区四大班子领导包保联系重点项目的通知》《黄山区2019年度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排定年度征地拆迁重点项目20个,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区领导一套班子”逐个推进。截至目前,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督查2次,重点项目征迁督查1次。二是截至目前,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项目一线开展调研102次,召开现场推进会40次,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规划、土地等问题94个,联系包保的26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9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31.22%。三是对巡视组指出的浦溪河综合治理项目征地缓慢问题,组织力量集中推动,已于3月份完成征地任务,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4)针对“化解社会风险矛盾不力”问题。

加强社会风险摸排梳理工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针对具体问题逐个制定落实包保化解稳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切实做到案结事了。省委巡视交办信访件共126件,重复21件,实际105件,办结104件。

2.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

(5)针对污染防治问题。

一是对巡视组指出的违法采(洗)砂问题,建立河(湖)长制联合行动工作制度。在全区14个乡镇重点、难点河段安装29个监管摄像头。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河长巡河约3400人次、8000公里,发现问题55个、整改55个;受理各类举报5起、立案5起,行政处罚37000元。开展非法采(洗)砂联合整治行动8次,查处非法采(洗)砂行为8起。二是对巡视组指出的沿湖河流域违规排污问题,开展餐饮店面污水纳入排污管网现状调查,建立了巡查发现和报告、维护机制。三是对巡视组指出的城市餐饮油烟问题,制定《黄山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四是对巡视组指出的十字畈村周边、芙蓉菜市场等地乱倒垃圾、排放污水问题,清理十字畈老村庄和新村生活垃圾、柴草、建筑垃圾207车,拆除违章建筑4处、破旧鸡棚6处、破旧余房5处311平方米。沿线张家埂、十字畈、大桥村的整体环境有较大改善,积存垃圾基本清除。印发《黄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截至目前,芙蓉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投资210万元,完成主楼一楼浇筑,计划12月投入使用。五是对巡视组指出的少数城区居民随意养鸡、种菜问题,开展集中宣传引导活动1次,对各物管小区开展日巡查,重点排查整治养鸡种菜问题。六是对巡视组指出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印发《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和《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发送宣传短信3万余条,签订《承诺书》2000份。截至目前,查处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8起、未及时清扫行为5起,教育纠正4起、处罚1起,及时发现劝阻违规燃放行为38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6)针对“区委抓脱贫攻坚用力不够、合力不强”问题。

一是截至目前,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3次,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5次。区四套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扶贫调研走访活动119次。二是在19个贫困村设置29名产业发展指导员,发展特色优势产业19个、产业项目23个,投入资金838.1万元。10个乡镇发展农事旅游活动带动产业扶贫项目。三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区3658户贫困户因户施策制定帮扶措施29956条。四是召开季度选派选聘工作例会暨集中谈心谈话会,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等内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培训,围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在村工作纪律等开展集中谈心谈话。

(7)针对“防范风险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印发《2019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黄山区2019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二是组建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业行动队,开展“飓风行动”、“6+4”十大整治行动。截至目前,侦办流动赌场、微信赌博、麻将馆棋牌室赌博等赌博刑事案件17起,破案1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1人;查处涉赌治安案件110起,罚款85人,拘留并罚款33人,批准逮捕1人,收缴麻将机54台,关停麻将馆307家。

3.片面重视经济发展指标,关注民生福祉较少,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差距较大。

(8)针对“教育短板突出”问题。

一是2018年区财政教育事业投入2.51亿元,其中投入600万元,新建甘棠小学综合楼,投入3000万元,建成阳光玉河幼儿园,投入1100万元,新建黄山一中运动场和报告厅。全区有民办中小学1所、幼儿园3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园2所),学生数1203人,有效地缓解了公办学校办学压力。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黄山一中已与奉贤中学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教育教学交流常态化。三是采取团队培养、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和校本研修等有效方式,对全区乡村教师、校园长进行专业化培训。四是印发《黄山区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方案》,建立各学科名师工作室9个,其中市级名师工作室1个,成员107人。

(9)针对医疗卫生事业方面问题。

一是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后岗位设置工作,拓展了专技人员发展空间。确定2019年简化程序招聘医疗紧缺人才23人、集中统一公开招聘17人、招募“三支一扶”支医岗3人、上报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5人,共计补充医疗人才48人。二是2018年区财政医疗卫生事业投入2.1亿元,其中投入2000万,更新64排CT、1.5T磁共振、血透仪等医疗设备。2019年投入1200万元,建设妇计中心大楼。已选派3人外出培训,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培训6人、护士培训19人、管理人员培训15人、乡村医生专项技能培训17人、骨干乡村医生培训1人。印发《黄山区人民医院岗位绩效管理方案》,新成立六病区内二科,新增床位27张,已收治173例病人。1.5T磁共振、64排CT合计检查11711人次。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0)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截至目前,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6次、集中研讨4次。开展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旁听2场次、学习情况检查1次、通报1次。以“两中心一平台”为载体,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区融媒体中心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黄山新闻》节目中开设《“融杭”大讨论》《脱贫攻坚在行动》《法治太平》《创建全国文明城建设美丽黄山区》《扫黑除恶进行时》等专栏15个,截至目前,共刊发稿件200余篇(条)。主动邀请央视等主流媒体来我区采访宣传,3月3日,全国两会第一天,央视新闻频道现场直播太平湖秀美风光,并入选美丽中国安徽宣传片,在新闻联播及央视2套播出。4月15日—17日,举办以“绿色崛起黄山区”为主题的新华网签约摄影师采风活动,我区太平湖、太平猴魁等新闻在学习强国、新华网首页、安徽频道以及海外媒体播发,得到广大干群和网友的点赞好评。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拓展试点在居民小区设置新时代文明实践点,以“群众点单、中心(所、站)接单”方式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开展“举旗帜·送理论”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活动专题宣讲150场次。扎实推进“学习强国”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强”问题。

一是对13个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六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发现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19个,并督促立行立改。二是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按照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要求,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全程督导全区14个乡镇、69个区直单位党组织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并提出有针对性指导意见。区委常委和区政府党员副区长参加指导32个单位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

5.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1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体制机制不健全”问题。

召开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对10家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区委宣传部设立意识形态工作股,刻制并使用“中共黄山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规范行文。

(13)针对“阵地管控不到位”问题。

对巡视组指出的图书馆、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阵地功能不完善、作用不明显问题。投入22675元,购买设备6台,完成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设备更新。全区79个农家书屋均配备管理员。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家书屋读书活动和农家书屋指导督查工作。

(14)针对“应对能力不强”问题。

印发《关于选调学员参加区委党校2019年春季班学习培训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等内容纳入学习课程。制定《黄山区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应对处置工作规程(试行)》。加强对新闻舆论工作管理,及时排查信息内容安全隐患。建立黄山区网络管理档案,排查处置各类违规信息27条,开展电话约谈1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干部队伍建设不力。

(15)针对“干部年龄老化比较严重”问题。

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对区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优化,新提拔7名年轻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建立年轻干部数据库,继续实施年轻干部三年轮训计划。截至目前,举办1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提拔35岁以下年轻干部9名。

(16)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没有落到实处”问题。

截至目前,已交流轮岗16名,排定2019年干部交流轮岗计划,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

(17)针对“干部专业化程度不高”问题。

一是已开展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申报,制定2019年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统筹安排紧缺专业人才。二是开辟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和单位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免费医学生等绿色通道,今年计划到高校简化程序招聘紧缺教育、卫生、水利等专业人才33名,公开招聘规划专业人才1名,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和免费医学生15名。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已核准5家单位所属岗位调整方案,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畅通专技人员成长渠道。

7.执行组织人事规定不严。

(18)针对“‘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规范非领导职务名称的通知》,规范非领导职务名称。二是对自行配备的乡镇长助理予以免职,对高配的职务已不再按副科级高配,已完成8家单位副职超配问题整改。

(19)针对干部超编混岗问题。

一是印发《中共黄山区委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3号),完成区级党政机构改革、人大机构改革、政协机构改革、群团组织改革、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共统筹调剂51名行政编制,保障8个新设机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太平经开区发展主平台组建的编制需求,统筹调剂41名事业编制,保障事业单位改革编制需求。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编制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含录用、聘用、调配)申请,统一由区委编办受理,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区人社局及有关部门集体审核,提请区委编委会议研定。截至目前,结合机构改革对31名干部混岗情况进行了清理,并清理借用人员5人,未出现新的超编混岗情况。

(20)针对“执行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对由非领导职务担任党组成员的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二是对从事干部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1)针对“执行‘凡提四必’要求不到位”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对提拔重用的27名干部均书面征求区纪委监委意见,区纪委监委均对拟任人选出具了不影响使用的廉洁回复结论性意见。二是印发《中共黄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信访举报工作内部操作细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访查核工作。三是对拟提拔重用人选的“三龄两历”进行重点审核,对任职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8.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发展“两张皮”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区委常委会研究党建工作较少,对基层党建领导不力。

(22)针对“农村党组织弱化”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下达2019年度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将党员发展计划的年龄、文化、性别等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党(工)委,加强季度调控,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二是制定软弱涣散村“一村一策”台账,细化工作方案,开展“三风三治”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整顿工作。三是分级开展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全区438名村“两委”干部均参加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印发《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大学生回归工程”,建立大学生回村担任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薪酬补助机制。全区村“两委”干部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85人,较上届提高20.6%。

(23)针对“机关党建虚化”问题。

一是下发2019年党组织书记及发展对象培训班计划。出台《区级机构改革中区直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方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2期和《关于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的通知》1期。开展了“互查互评”党建年中督查。截至目前,全区5家到期区直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申请更名党组织10家,新成立党组织8家。对15家区直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进行规范。二是对巡视组指出的区卫计委党委所属大多数党支部未按时换届,用虚假换届文件应付上级检查问题,完成卫健委所属3个支部换届工作。卫健委下属8个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党组织建设达标。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约谈,并责令作出了书面检查。三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14个乡镇26个村开展基层党建走访调研,并及时反馈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已对巡视反馈党务工作不严不实的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约谈,并责令作出了书面检查。

(24)针对“两新组织党建边缘化”问题。

一是打造茶产业类、制造业类、旅游业类、社会组织类4条党建示范带,以点带面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整体联动;依托17家非公党建联盟和7个党建指导站,加大对小微企业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规范支部主题党日、党课、党员大会、组织生活等党内组织生活。二是按照属地和就近原则,将39个培育型党组织纳入非公党建联盟,安排17名党建指导员结对联系培育支部,强化日常走访指导,采取发展党员、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招聘党员职工等方式,扩大组织覆盖。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陋习尚存。

(25)针对文山会海问题。

结合“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开展整治“会议多”和“发文多”工作。截至目前,以区委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8次(其中合并会议3次),同比减少25%;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共16次,同比减少30.4%。以区委名义发文19件,同比减少42.4%;以区政府名义的发文15件,同比减少54.5%。

(26)针对过度留痕问题。

一是印发《2019年黄山区“4+1”综合督查考核工作安排表》《“基层减负年”工作举措任务分解表》。截至目前,取消脱贫攻坚留痕事项5项、APP1个、痕迹管理日志1本。二是印发《黄山区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办法》,对督查检查考核实行计划管理,2019年区级层面计划安排64项,较上年压减60%。截至目前,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效能建设、春节期间工作纪律执行、重点项目建设督查4次,同比减少67.5%。

(27)针对落实河长制、林长制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职责要求,截至目前,开展日常巡查和督查1000余次,发现问题163个,整改到位152个,责令停产木材加工厂6个。完成枯死松树清理处置48178株,检查涉松场所227处、签订承诺书99份,查验10517车次,查处森林植物检疫案件112起、涉松案件68起。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8起。全区开展义务植树5万株,全面完成3000亩人工造林和10000亩长防林封山育林任务。全区各级河长巡河约3400人次、8000公里,发现问题55个,整改55个;受理各类举报5起,立案5起,行政处罚37000元。开展非法采(洗)砂联合整治行动8次,查处非法采(洗)砂行为8起。

(28)针对涉农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出台《关于在全区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件,处理23人,问责领导干部2 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起。

10.干部担当进取意识不足

(29)针对“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不高”问题。

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校主课纳入2019年区委党校春季主体班,扎实开展“融杭,我们怎么看、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实现“八破八立”。二是认真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大力选拔在脱贫攻坚、创城、征迁等一线艰苦岗位表现突出的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三是对个别干部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民主生活会迟到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和开会迟到人员,已责令开会迟到人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岗位调整。四是加大督查暗访力度。组织开展了服务企业效能建设调研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暗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3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并通报批评。

(30)针对“存在怕担当慢作为”问题。

一是将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全面了解干部工作实绩。二是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截至目前,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7件31人。三是对巡视组指出的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问题,开展督查2次,完成项目投资1072万元,占计划的89.3%(其中,2019年完成投资320万元,占年计划71.4%),达时序进度。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

(3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未绝”问题。

一是对部分单位采取宣布处分决定方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对乡镇和区直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截至目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曝光7起7人。二是2016至2018年全区清理滥发津补贴95万元已收缴到国库。制定2019年节假日纠正“四风”工作检查计划,对8个单位开展专项检查1次。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32)针对“区委履责担当不够”问题。

一是召开区六届三次党代会、区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全面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处置省委第八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过程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给予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4人、警示谈话5人,责令18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建设集训班,就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117件,立案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5人,分别占比62.4%、27.1%、4.7%、5.8%。三是截至目前,通报曝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3起3人,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例7起7人,党员干部参赌、酒驾等典型案例28起28人。

(33)针对“少数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开展征集优秀家规家训及经典楹联故事,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印发《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的通知》,并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督查1次。三是对巡视组指出的区住建委廉政风险问题,排查该单位领导班子重要岗位风险点39个、科室风险点47个。给予原区住建委副主任汪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给予原区住建委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主任严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25万元。给予原区住建委村镇科工作人员董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罚金33万元。

(34)针对“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将区委巡察办纳入区委工作机关,制定区委巡察办“三定”方案,并完成挂牌。二是组织开展巡察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印发《区委巡察组巡察后评估办法》《区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整改联合督查督办机制的意见》。开展六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对13个单位进行常规巡察。

13.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35)针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深入”问题。

一是开展“三转”工作检查督查3次,对各乡镇纪委书记和区直各纪工委书记分工进行梳理,并对7名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工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完成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会议36次。

(36)针对“执纪审查不严格”问题。

截至目前,培训执纪审查调查人员50余人次;对2019年以前19件未及时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核实,办结16件;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规定和程序处置问题线索117件,立案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5人。

(37)针对“执纪制度‘笼子’扎得不牢”问题。

召开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和区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出台《黄山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履职水平的实施意见》。对“个别问题线索处置滞后”问题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38)针对“存在执纪违纪”问题。

查办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人,警示谈话1人。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4.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混乱。

(39)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按照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实行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对巡视组指出的挤占经费问题,追回2家单位挤占的经费,退还至原资金渠道,并严明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挤占专项资金行为。

(40)针对部分专项资金没有执行国库集中支付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实行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截至目前,太平湖生态保护专项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110余万元。二是开展黄山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专项行动,组成4个专项行动检查组,就2017-2018年的扶贫专项资金、移民项目资金、交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民政项目资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农业林业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性改革项目资金对全区14个乡镇79个村(居)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开展黄山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黄山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黄财监〔2019〕42号),组建2个检查组对有关乡镇2017—2018年中央和省、市、区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开展检查。

15.规划审批问题。

(41)针对规划审批问题。

印发《关于调整黄山区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印发〈黄山区城乡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的通知》《黄山区自然资源规划局项目规划审查制度》,根据机构改革后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三定”方案批准的职权范围依法开展项目审查、审批。

16.基层腐败问题多发。

(42)针对“基层腐败问题多发”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乡镇财政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截至目前,所有项目资金均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二是印发《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结算审核报告登记备案的通知》《关于在黄山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登记信息的通知》。完成区审计局协审库(20家造价咨询企业)招标工作,公布23家黄山区从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完成报审价200万元以上复审项目13个,复审核减造价86万元。5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标前控制价审核项目2个,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29条。跟踪审计4个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和2012—2014年度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结余资金(建筑安装工程)。完成20万元以上项目审核报告登记备案167个。三是印发《黄山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区14个乡镇79个村居开展专项资金和“小金库”全覆盖检查工作。对巡视组指出的“小金库”问题,给予14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七)对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7.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制不到位。

(43)针对“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出台《十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关于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成立领导组,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

18.长效整治不够扎实深入。

(44)针对“长效整治不够扎实深入”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有关问题立行立改的通知》。截至目前,结合机构改革对干部混岗情况进行清理。对10家单位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严禁新的超编超职数配备情况发生。二是干部企业兼职问题已全部清理整改到位,提醒谈话7人。全区在职干部均签订不得在企业兼职承诺书。三是印发《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后监督检查的通知》,开展监督检查1次。召开全区招标代理机构会议,集中学习《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考评管理办法》等文件。已对7个区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开展标后履约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8500206;邮政信箱:黄山市黄山区政务新区3号楼3楼;邮编:245700;电子邮箱:hsqwdcs@163.com。

(安徽纪检监察网)

[责任编辑: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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