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中共亳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月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亳州市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亳州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月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亳州市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亳州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市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发展第一要务抓得不够实”的问题。

一是推动规划编制实施,《世界中医药之都(安徽亳州)建设发展规划(2019-2030年)》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已报省政府审批。积极推进中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新增连片种植1000亩以上中药材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000元的补贴,加快推进中药材初加工产业园项目建设,争取将园区纳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积极推动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配方颗粒研究、药品品种技术转让、成药生产步伐。认真落实《关于印发〈亳州市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促进药品技术转让、研发和培育的扶持政策〉的通知》等产业扶持政策,9家企业完成27种中药破壁饮片研究及企业标准制定工作,5家配方颗粒试点企业完成1602个品种标准制定,申报现场核查品种22个。省药监局受理的141个转入我市药品品种,9个已转让落地,6个通过注册现场核查;全市中成药生产企业近40家。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以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为基础,创新“互联网+中药材”“平台+实体”中药材交易模式,建设中药材类大宗电子交易平台。二是成立了市中心城区物流项目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已完成19个物流园区项目用地、规划方案审批、预售许可证审批、实际经营业态和存在问题等情况调查工作,各成员单位对照各自职能开展整改工作。编制完成《亳州市中心城区物流仓储专项规划(2019-2030年)》,将严格按照规划加强日常监管。三是合理调整预期发展目标:自2019年起,每年全市药业工业产值增速保持在15%以上。做好药业及配套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2019年以来已有16家知名企业签署投资协议。四是持续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中药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已完成工商登记,平台硬件建设选址基本确定。“安徽省中药提取技术创新中心”围绕经典名方研发及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等方面持续开展研究。“中药饮片制造新技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召开第一次专家委员会会议。亳州市安晨中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注册成立。稳步推进产学研合作。组织参加安徽创新馆开馆暨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九方、济人等知名药企主导产品参展,天马国药、普仁中药等企业与合作高校院所现场签约。积极引进生物制药品种,提高产品附加值。组织15家药企申报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近期将兑现市级科技创新政策奖补资金1000余万元。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白芍等皖产大宗中药无硫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获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救心丸工艺规范及质量提升研究与应用”项目提名201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开展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组织开展市级科技创新政策修订。积极开展招才引智和人才培养,推进亳州学院与中科院开展合作,引进中科院理化所科研团队,开展中药材初加工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亳州学院与中国药科大学开展合作,协助我市培养高端人才。五是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培育后备资源,下发《关于做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开板挂牌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第二批集中挂牌有关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市有辅导备案企业1家,对接上交所科创板后备药业企业1家;新三板挂牌药业企业7家;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亳州专板挂牌药业企业233家。加强培训对接,邀请国元证券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家来亳开展科创板培训,全市40家药业高新技术企业参加了培训,不断畅通券企对接渠道。推进企业重组,认真落实《关于市外知名企业并购本市药业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市外知名企业对本地中药企业进行收购、兼并、重组。截至目前,在亳投资的市外上市药业公司超过10家。建安集团以股权投资、债转股等形式参股东方帝维、惠隆药业等市内药业企业,参股资本累计达4亿元。印发《关于开展“四送一服”企业基金对接工作的通知》,摸排有基金融资需求的药业企业15家,召开省“四送一服”送基金进市县活动亳州市对接会、全市银企对接和基金推介会,组织企业与基金机构对接,目前已有4家药业企业反馈了尽调资料。印发《关于实行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帮扶责任制的通知》,对上市后备企业、新三板后备企业进行结对帮扶。六是对全市220家战新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深度调研我市战新企业在经营生产中存在问题,召开战新企业座谈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积极开展“三比一增”活动,制定了重大项目和基地发展提升行动专项方案,推动我市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稳步发展。引导饮片生产企业按照“专、精、特、新”的方向培育特色品牌,今年以来,全市引进战新项目50余个,总投资110余亿元。出台支持“三重一创”、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已拥有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3个、博士后工作站9个、院士工作站10个。加大企业研发支持力度,正在对邦尼检测等3个研发平台开展资金补助前期核查评审工作。申报省第四批重大工程和专项的1个工程和3个专项,积极组织各载体开展2019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及验收评估工作。延伸拓展,印发了《亳州市支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亳州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通过积极培育,推动全市战新产业行业、区域分布均衡发展,三县战新企业总数量占比较2018年提高8.2个百分点。强化调度,2018年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在全省考核中由B档上升为A档。今年一季度全市战新产业产值同比增长17.5%、位居全省第九位,较去年1-11月份提高2.3个百分点,全省排名上升5个位次。5月25日,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战新基地建设(北片)推进会在我市召开。七是集中整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工业集中区集中整治及规范管理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市乡镇工业集中区调查摸底,实施集中整顿。按照“一县一区”的原则,对集聚企业较少、名存实亡的8家乡镇工业集中区,由所属县区政府出台文件予以取消;对尚未进行托管的8家由所属县区政府出台文件进行托管;对已经托管的8家进一步规范管理。目前,各县区省级开发区已从人、财、物三个方面,接管乡镇工业集中区各项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开发区规范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开发区设立相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违法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新上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原则上入驻省级开发区。强化指导,积极引导乡镇工业集中区的小微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鼓励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招商项目在省级开发区内单独供地建设,原则上不再入驻乡镇工业集中区。八是经排查,涡阳县龙山镇和马店镇工业集中区已于2017年底合并为龙马工业园区,实有13个乡镇工业集中区。截至目前,13个工业集中区有11个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双涧镇、楚店镇工业集中区通过建设管网将污水引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需建设污水处理厂。对全市13个工业集中区环保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县区制定了问题整改方案。加快推进管网建设,高炉镇等5个工业集中区及其所在乡镇配套管网较完善。十河镇等6个工业集中区主管网已完工,支管网正在建设完善;大杨镇工业集中区已完成部分主支管网,利辛县城北镇工业集中区主管网已完工。13个乡镇工业集中区均落实了运行管理资金。11个乡镇工业集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已有8个乡镇集中区确定了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行管理单位,2个已完成招标,1个正在招标。九是坚持以药立市,围绕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目标,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坚持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不断向上下游延伸中药产业链条,逐步实现从饮片向提取、配方颗粒、中成药、保健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产业延伸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十是在签订招商引资协议时,明确用地条款、建设工期等节约集约用地约束性指标并严格执行,进一步提高土地开发利用强度。认真开展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行动。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面积,均已超额完成省厅要求任务。针对存量闲置土地量大、潜在闲置土地突出的问题,已建立交办、核查、帮扶、销号的“月调度”制度,每月调度、通报交办问题的进展情况。工业和经营性项目统一由载体单位的项目帮办人负责督办销号,市政和公共设施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销号。利用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目前正对市中心城区未按期开工、可能造成闲置土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加快处置进度。十一是进一步加大企业培育力度。落实“个转企、小升规、规挂牌”政策,并将新入规企业奖补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截至4月底,全市新增规模工业企业83家,超过去年全年4家。新增市场主体23259户,居全省第三位,其中新增私营企业7623家。1-4月份,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9.3%,高于全省0.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八位。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出台《关于大力实施技术改造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4月份,全市实施工业项目223个,完成投资72.09亿元,同比增长19.3%、居全省第五位。实施技术改造项目53个,完成投资15.8亿元,同比增长77.9%,居全省第一位。纳入省2019年重点调度的亿元以上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共29个,1-4月份,完成投资12.35亿元。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一季度,全市新建亿元以上省外资金项目48个,在库项目到位资金141亿元,同比增长34.5%,居全省第二位;实际利用内资608.6亿元,同比增长10.3%。创优营商环境。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累计受理网上事项1522.3万件、办结1507.1万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力整治“两难两多一长”,一般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时限压减至27个工作日以内,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深入开展“四送一服”,1-4月份,共走访调研企业4142家,促成647个要素项目成功对接,办结企业反映问题355个。一季度累计直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7.2亿元。出台《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统筹设立民营经济(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总规模近50亿元;整合设立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达8.9亿元;4月末,全市直接融资39.45亿元,兑现市级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奖补资金150万元,新增贷款134.2亿元。十二是城镇化率正在逐步提升,虽然我市城镇化率一直位居全省末位,但是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29.1%提高至2018年的41.01%,平均每年提高1.49个百分点,年均提高快于全省0.05个百分点。围绕打造百万人口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开展优化户政管理服务专项行动。1-4月份,全市农村新转移落户城镇人口11164人。推动创业就业,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亳州老乡,请您回家”和助力青年学子创业活动,引导更多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1-4月份,全市已开展招聘活动185场,提供就业岗位近12万个,进场求职人数近6万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近1亿元;返乡创业近1600人,带动就业近8000人;新增城镇就业1.3万余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3万余人,农民工进城就业9000余人。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提速,商合杭高铁年内开通运营;亳州机场项目建议书已获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1-4月份,109个市政府重点投资城建项目已开工41个;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17所公办幼儿园及小学建成或主体工程完工,县区一批公办医院陆续开工建设。

(2)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的问题。

一是对全市教育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完成了公办中小学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公办幼儿园布点专项规划正在抓紧编制。2019年全市计划投入23.5亿元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小学21所,幼儿园75所;其中市中心城区计划投入8亿元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小学11所、幼儿园22所,今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中小学7所、幼儿园10所;在市中心城区有条件的32所中小学开办附属园138个班。制定《关于印发亳州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已完成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工作。今年秋季学期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在校生占比分别可达41.79%、67.49%、52.59%。合理利用教师编制周转池,加强城区公办学校师资配备,已落实教师编制1174个。举一反三对民办学校收费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出台《亳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亳州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责成相关学校全部清退了多收取的相关费用,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市规委会已研究通过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规划方案,力争年底开工建设。组建亳州市中医院,并于4月23日挂牌成立。加大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投资1.5亿元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预计年底投入使用。2019年计划开工新建市儿童医院。2019年计划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增加0.37张,达到4.64张,2020年计划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增加0.6张,达到5.2张,逐步提高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对符合要求的社会办医机构继续给予支持。市规委会已研究通过《亳州市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30年)》,计划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新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个,新增床位3008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预计达到6张,达到全省指导性指标水平。三是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红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涡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现运营正常。按照《亳州市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30年)》,市中心城区至2030年,共设置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已建成运营6个,计划今年开工建设5个;每个社区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建成56个。四是全面实施市中心城区22条主干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其中13条道路改造已基本完成,剩余9条路正在施工,今年底全部完成。依据《亳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制定了《亳州市城市防汛应急响应工作流程》《亳州市中心城区防汛排涝点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易涝点整治共24处,目前已完成21处,剩余3处于今年主汛期前完成。建立了定期检修城市排水设施工作机制,计划今年汛期前完成排水管网清淤129.5公里,目前已完成124.7公里。五是2019年我市原计划完成6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目前已开工5个,另外1个已进入招标程序,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改造。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精神,重新明确老旧小区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排核查工作,对新摸排出的老旧小区,目前已分县区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和整治方案,计划每年新增整治老旧小区不少于20个。正在修订财政奖补政策,逐年加大整治力度。六是2015年摸排的20个未彻底改造的旱厕,已全部改造完成。经调查,自2015年我市中心城区全面推进旱厕改造工作,市、区两级财政投入近3000万元(不包含奖补),改造提升了一批旱厕。2018年全市建成旅游厕所200个,其中AAA级旅游厕所186个,奖补资金达3000万元,建设数量居全省第一,全省旅游厕所革命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再次组织开展城区旱厕大排查专项行动,新发现14个,今年完成改造任务。《亳州市城区公厕专项规划》规划初稿已完成。七是成立了由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治理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治理,2019年以来,共查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279起,查处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43起。按照“横平竖直、一路一线”的原则,完成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调整优化,40余条线路已正式运营。加强宣传引导,印发《致广大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车主、驾驶人员的一封信》《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致广大流动商贩的一封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制作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7个,拍摄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片,在市广播电视台播放,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有序出行。据统计,2019年一季度,市中心城区共发生涉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624起,环比下降9.6%;死亡2人,环比下降50%,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八是全面梳理排查出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存在的基础设施建设等19个方面问题。印发《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项目导则》,组织人员进行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模拟测评工作,对县区测评情况进行排名,并印发情况通报和测评报告。发挥市文明委综合协调作用,学习文明创建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举办了全市文明创建工作培训会,邀请省内外文明创建工作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来亳培训授课。开展老旧小区、黑臭水体、公厕等专项整治,召开文明创建工作现场会进行面上推广,并对文明城市创建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督查调度。持续加大对汽车站、农贸市场、小区、黑臭水体、公厕、公园、文化场馆等资金投入力度。九是调整充实市、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责任。充实市扫黑办力量。加大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力度,拓宽线索来源,广泛组织发动基层派出所、乡村干部、基层党组织开展线索摸排。认真落实“逐案排查签字背书”制度,组建市线索核查中心,建立预检预查、分类分层核查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核查,目前市级接收的线索已全部筛查交办,逐条跟进督办;各县区扫黑办接收的线索也已全部分类交办,进行核查。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村村通”广播,开设“扫黑除恶进行时”专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两个通告”、奖励政策等。加强典型案例宣传,通过网络直播涡阳县“12.26”涉黑案件、利辛县程晋良涉黑案件庭审情况,近300万人次收看。全市共侦办涉黑及涉黑方向案件12起,摧毁涉恶犯罪集团、团伙案件89起,抓获团伙成员861人,破获刑事案件数503起,同时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完善机制建设。每周召开双向联动调度会议,建立市县区之间深挖彻查办案协调机制;建立整改提醒制度,针对线索涉及的行业监管漏洞,市扫黑办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整改建议函》9份。强化落实《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各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暂行办法》《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制度(试行)》。强力推进打“伞”破“网”,成立市纪委监委“打伞破网”办公室,建立“伞”“网”台账。在全省率先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组建执纪审查专班,强化落实《亳州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联点包案”工作方案》,构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战法模式。共立案查处56件84人,深挖“保护伞”“关系网”8件26人。党纪政务处分54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失职渎职、工作不作为6件1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5人。在专项斗争强大攻势下,我市已有150名涉黑涉恶涉“伞”人员投案自首。强化以案促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市纪委监委会同政法机关,上下联动,在利辛县召开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政策宣讲会,多人主动向组织作了说明。利辛县政法机关、涡阳县公安系统以案为戒,深入开展了作风整顿和专题警示教育。十是认真分析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够高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坚持问题导向,市委政法委每月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点对点调度各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按月反馈整改情况。2018年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刑事案件发案降至8000起以内,为建市以来历史新低;每10万人命案发案数降至0.4起,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八类”案件、“四类”侵财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51.8%、16.3%和7.1%;2018年度我市专项斗争知晓率达91.3%,位居全省第三,人民群众安全感实现“四连升”。全面铺开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宣传发动,以报案人、被害人、交通事故当事人、“两代表一委员”为重点,广泛开展“走基层访平安”活动。壮大群防群治队伍,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四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4月份,共排查矛盾纠纷3106起,调处3046起,调处成功率98.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向全市248个贫困村派驻476名干部,向65个软弱涣散村派驻95名干部。“两委”换届时,已对15455名村干部任职资格人选进行联合审查,取消多名候选人资格。通过“回头看”,清理村干部41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铲除了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基层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一季度,共开展排查30次,排查并整治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50个。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一季度,共破获刑事案件517起,查处治安案件3133起。结合扫黑除恶中打击“警伞”“官伞”等反面典型,加强干警警示教育。开展扫黑除恶业务培训,1-4月份,召开培训会3期,培训政法干警、联络员、乡镇干部900人次。

2.落实“三大攻坚战”成效不全面

(3)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够实”的问题。

一是已全面完成涉贫补助政策的梳理工作,梳理政策194个,其中继续执行100个,修改完善17个,宣布废止或自动失效政策77个。结合大排查、大走访,实行个性化帮扶。一律取消自制的《扶贫手册》《贫困户家庭可支配收入调查表》、开发的手机APP和附加的贫困户信息采集内容。二是谯城区制发《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工作目标、实施内容等作出了具体要求,坚持群众的事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截至目前,全区27个莲藕种植基地通过群众评议,已全部确定2019年经营模式。协助各村及早做好产销对接,解决销售问题。

(4)针对“环保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健全“11+1”工作组和民主党派监督现场核验的整改工作机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12项问题已完成整改6项,正在推进整改6项。未完成整改的12项分解为3943个问题,全部纳入市生态环境问题清单管理系统平台,已核验达标3906个、达标率99.06%,剩余37个正在推进整改。“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问题,目前市中心城区12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10处,剩余的柴家沟、饮马坑等2个黑臭水体正在进行施工整治。“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目前全市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均已建成投用,集中供热项目正按照计划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问题计划2019年9月底前完成,目前全市261处乡镇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已核验达标240余处。“市城区主次干道雨污分流改造”问题,目前希夷大道等8条主次干道雨污分流改造已基本完工,魏武大道等9条主次干道正在加快实施。“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和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问题,目前各项工程正按照计划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计划今年底前全面完成,经重新核查验收,目前已验收销号176件、基本完成整改5件、正在推进整改2件。二是对魏岗镇金刚石企业整改弄虚作假问题,已由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向上级部门上报处理结果,并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目前,36家金刚石企业中,33家已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坚持举一反三,加大对金刚石及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环保工作日常监管力度,增加暗访检查频次,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规范企业行为,严防污染事件发生。对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2019年以来,共排查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16家,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完成整改。谯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事件反映出的政治生态问题。在1月29日召开的区委常委会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区委班子、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对该事件反映出的政治生态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深刻反省、深刻检查。在此基础上,区委制定警示教育方案,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三是认真排查,建立台账,全市排查出的300余个入河排污口,已全部整治完成。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水利局已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开展排污口暗访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动态排查,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四是全市共排查规模养殖场2800余家,对存在问题的39家规模养殖场,建立了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认真开展整改。建立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印发《亳州市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的通知》,落实了动态排查、问题整改、包保监管等工作机制。从3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暗访督查工作,并反馈督查问题清单,已进行市级核验超过900家。五是2015年底对市中心城区(重点是建成区)约66平方公里范围进行摸排,确定黑臭水体共计11处。2017年至2018年,对市规划区152平方公里范围进行摸排,新增1处黑臭水体,共计12处,已全部登记建档。其中10处已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核验。已对三县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摸排,在原有24处黑臭水体基础上,又摸排出8处需采取工程措施加强管护,已纳入2019-2022年水体整治计划。建立动态监测管理制度,编制《亳州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年一排查一认定一建账的要求,通过网格化管理、巡查督查、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动态掌握各水体情况,对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及后期管护PPP项目正在进行招标,确保实现长治久清。六是全市15家环检机构已于3月底前完成柴油检测线(含3家柴汽混合检测线)尾气收集处理系统的安装和验收,目前系统运行稳定。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环保措施,在满足环保条件的前提下指导企业加快建设,高速时代华府住宅项目已竣工验收。启动《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9月底前可完成我市清单编制工作。为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对市建成区网络员、项目现场包保员开展教育培训1478人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落实好扬尘防治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四送一服”活动,组织对应急企业进行摸排,召开20家重点排污单位座谈会,听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意见、建议;登门走访15家去年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停限产企业,加强对企业污染治理的指导。

(5)针对“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统筹财政资金,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全市各级严格在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务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借政府债务,截至目前全市无新增隐性债务。我市因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二是督促市融资担保公司、金地融资担保公司对违规跨地区担保业务在合同到期后逐笔解除担保。印发《关于规范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通知》《关于规范融资性担保业务开展区域的通知》,制定房地产担保业务整改推进表,建立代偿业务化解台账,对在保业务逐笔进行分析,采取提前还款解除担保等多种方式予以整改。成立专门机构开展稽核检查工作,不断完善稽核机制;对照监管政策要求,开展业务全面排查工作,强化业务风险意识,控制经营风险,杜绝新增房地产担保业务。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1家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全面摸排类似问题,督促有关融资担保机构进行整改。邀请省担保集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专家来我市对全市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培训,提升融资担保机构风险防控能力,强调全市融资担保机构禁止为商业性房地产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目前正在针对违规担保深入核查。三是制定《关于开展市属企业逾期应收款项专项风险排查的通知》,加大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和日常借款行为的监管排查力度。四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协调调度。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亳州市开展“套路贷”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涉非广告资讯清理活动,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核查,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和“套路贷”宣传工作的通知》,通过发送风险提示短信,制作了宣传单、宣传册,在亳州广播电视台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公益广告等扩大宣传范围。

3.营造政治生态环境不够优

(6)针对“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每月一课”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利用已发生典型案件、身边人身边事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19年以来,市直108家单位按要求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1-5月份,3144人次到廉政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市委党校将警示教育列入第29期乡科级干部进修班、第3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第32期县处级干部培训班等课程计划,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印发《关于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4月份,重点抽查了21家市直单位一把手亲属、子女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情况以及经商办企业情况。相关单位负责人填报《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登记表》,开展自查。通过比对自查情况和查询经商办企业信息情况。三是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改落实“回头看”及年度整治情况随机抽查,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6个,其中党内警告2人,行政警告1人,批评教育1人,作出书面检查1人,解除聘用合同1人。四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的通知》,将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开通“四风举报直通车”窗口,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影响,为子女及亲属在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的行为纳入举报范围。今年以来给予2人记过处分。五是系统排查现有物流市场项目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建设进度、政策兑现、自持及销售等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兑现政策的项目1个,正在进行调查处理。六是深入研究国家及省政府出台的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对我市现行的招商引资政策进行了全面合法性审查。修订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印发《关于亳州市现代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对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星级酒店、总部企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政策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          

(7)针对“抵制‘圈子文化’不够坚决”的问题。

一是在全市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市委常委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和承诺。二是严格实施《亳州市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监督办法》,建立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截至4月29日,收到报备19份。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开展监督检查98次。三是强化“互联网+监督”,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8)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扎实学好用好党章的通知》要求,4月30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对进一步学好用好党章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好持续深入扎实学好用好党章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入扎实学好用好党章的通知》,将学好用好党章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每月10日为主题党日活动时间,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小组)主题党日活动,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过“政治生日”的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讲“微型党课”,其他党员对过“政治生日”的党员提出意见作为生日贺词。二是3月25日,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讨论《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就扎实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强调安排,要求批评意见要突出辣味。3月29日,市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直面问题、坦诚相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生活的工作举措》,就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三会一课”实际效果、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好“一课一片一践”活动等内容作出要求。四是市委组织部对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行了督促提醒。目前,市级党员领导干部除1人因公请假缺席外,其余均参加了所在党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9)针对“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报送和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季度检查、通报、报送制度,并组织开展现场督导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19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3月份以来,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5次,开展研讨2次,专题培训1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事宜,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二是印发《2019-2022年亳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摆在干部培训最突出位置。

(10)针对理论实践联系不紧的问题。

一是市委坚持以上率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及时学、全面学、深入学、系统学。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10余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8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和有关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市委党校主体班次重点教学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的重点内容和必学内容,努力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二是市发改委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主要负责人、机关党委副书记在会上作了深刻检查,制定了整改任务清单和2019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研讨,现已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3次,领导班子成员均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印发《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全年集中学习研讨、联系实际交流心得体会4-6次,中心组成员年内要研讨交流一遍,并深入基层调研。印发《关于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报送和检查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学习情况季报、检查、通报、考核评比“四项制度”。目前已对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第一季度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选人用人问题较为突出

(11)针对统筹不够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通知》,各地各单位共推荐初步人选155名,正在对推荐初步人选进行调研考核,同时结合2018年度综合考核了解情况,分层级、分类别加快建成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二是《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使用的意见》正在抓紧修改完善。三是利用党校资源,已举办环保、金融方面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干部410余人次。四是市审计局正职已配备到位。五是加强对干部调整配备工作的统筹谋划,对拟调配干部按工作需要和成熟度统筹拟定调配方案。

(12)针对“带病提拔”的问题。

一是2016年8月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实施以来,对提拔重用的干部,均做到“凡提四必”。其中2名干部举报查实后取消了任用资格。二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干部考察,考察谈话均做到党风廉政表现情况必问,考察公示时间均不少于3天。三是已拟定《亳州市领导干部日常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初稿,努力做到干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13)针对“执行有关规定不够严”的问题。

一是巡视以来,应报省委组织部审批事项的2名干部,全部报省委组织部审批。二是继续执行干部调配方案预审、科级干部资格审查,严防超职数配备干部。三是已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把关记录表,防止程序遗漏。四是涉及双跨任职的同志,已按照组织程序免去其兼任的职务。涉及职务与岗位不匹配、“以挂代任”的同志已按照本人编制及组织任命职务全部返回原岗位工作。

6.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4)针对“党建责任意识树得不够牢”的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今年以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及时召开全市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党办武装工作会议、县区委(工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会等,谋划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建立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督促全市13家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按时向市委报告党建工作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3月22日市委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名单》《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研究《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安排部署2019年党建重点工作。4月15日,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严强转”专项行动、“三查三问”等工作。5月30日,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高校党建等工作。三是每季度统计上报党员领导干部到所联系点调研指导、上党课、过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四是已对22家市直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开展党组工作业务知识培训,指导22家市直单位制定或完善党组(党委)工作规则,印制了党组会议记录簿,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根据新颁布的党组工作条例,要求所有市直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讨论和决定事项清单。结合基层党建季度“对标巡诊”,随机抽查党组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15)针对“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成立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生活督导组,对43家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进行了督导。对2018年度未发展党员的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由市直工委领导班子进行重点指导,督促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2019年度党建考核内容。二是修订下发2019版《市直基层党组织工作台账》,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制作《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示范视频》下发市直各单位。下发《关于举办2019年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的通知》,已举办三期培训班,培训560余人。通过培训,力求实现党建工作“意识、能力、方法路径、效果”四个方面提升。三是下发《关于及时调整市直基层党组织设置、变更党组织名称、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的通知》,对进展缓慢的2家单位下发提醒通知单。8家新设或增设的单位党组织,已有6家配齐党组织负责人,另外2家正在转接党组织关系。四是已对全市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进行摸底调研,逐村建立了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台账。举办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示范培训班,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实现所有村“两委”干部培训全覆盖。全市选派45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赴外地集体经济强村进行挂职学习。五是对全市中小学党组织设置及党务工作者配备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建立工作台账,对未规范配备党务工作者的,列出任务清单,督促整改。目前,全市有党员的1573所学校建立了党组织,共配备党务工作者3598人,其中专职党务工作者303人。举办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培训360人。召开了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组织县区委组织部、县区教育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学校党组织书记等100余人到6所中小学校实地观摩学习。开展了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暗访。组建党建工作指导组51个,每组10人左右,525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全部编组开展工作,有效增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量。印发《关于在全市设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的意见(试行)》,按照“一组一站”要求,建成启用党建工作指导站51个,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办公场所。下发《2019年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明确非公党建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召开2019年市委非公工委(扩大)会议暨全市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非公党建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存在懒政怠政现象

(16)针对“华佗广场征迁及部分地块超期安置”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大工作协调和服务保障力度,已全面启动华佗广场项目建设。谯城区政府积极协调,多次召开相关市直部门、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等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交通疏导、土方开挖、环境保护等一系列实施方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19个超期安置地块涉及15个安置项目,目前3个项目已竣工交付,正在进行还原安置;6个项目正在建设;3个项目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3个项目正在办理土地、规划等前期工作。成立还原安置专班,其中亳州经开区共成立12个还原工作组,提前对即将竣工交付的2个安置小区共1990户还原户进行还原预安置。谯城区成立了4个还原工作组,对已竣工交付的3个安置小区共255户还原户进行还原安置,目前已完成还原安置110户。

8.存在失职渎职现象

(17)针对“中央名园项目及市经开区某幼儿园违建”的问题。

一是市政府已成立中央名园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已完成《中央名园项目问题整改方案》的拟制工作,下步将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工作。二是市教育局成立了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市经开区某幼儿园系举办者利用自有的工业厂房私自改建而成,属于违规办学。已于2月23日全面启动整改工作,对该园依法取缔,幼儿全部妥善分流到位,分流过程平稳有序。同时在附近特殊教育学校新校区开办附属幼儿园,今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解决附近居民子女入园问题。举一反三依法规范管理,印发《亳州市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非法办学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9.个别决策存在随意现象

(18)针对个别项目论证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原魔幻动漫大世界项目用地正在实施2个项目:中医药文化博览园和中医药温泉康养小镇项目。二是目前维修加固后的涡河人民大桥运行安全、正常,各项监测指标良好。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9)针对违规吃请的问题。

一是借助廉政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3300余条,提醒全市领导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要求。二是将日常监督与“节点”督查相结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的通知》,将违规吃请问题纳入日常监督重点。2018年,全市共查处有关问题45起80人,共分11批对16起4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深入县区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件2人,给予1人记过处分,1人提醒谈话处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基层“探头”作用,加强对乡镇和村级违规吃请的日常监督。2019年以来,发现有关问题15起,处理17人,其中给予通报批评1人,诫勉1人,免职1人,党纪政务处分14人。三是市纪委“药都清风”微信公众号开通“四风举报直通车”窗口,将违规吃请问题纳入举报范围。四是针对利辛县中疃镇5人违规吃请问题立案查处,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免职等处分。

(20)针对“乱发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亳州市乱发津补贴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召开整治津贴补贴动员会议,各单位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自查自纠。二是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省委巡视反馈市直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已全部清退。三是各单位及时签订了津补贴管理责任书,并报送到人社部门备案,津补贴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四是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以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目前,市直单位自查情况已全部上报,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自查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已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调查问责。五是市人民医院正在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将岗位补贴纳入综合绩效,加强工作量考核,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调动工作积极性。市卫健委将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决杜绝违规乱发津补贴问题。

(21)针对公车私用等问题。

一是2018年亳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中国纪检监察报》《安徽纪检监察网》分别专刊推介我市经验做法,2019年对各单位公务加油卡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再次核查。公开举报电话,在微信公众号公布举报方式,接受群众举报。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部门解除租车合同并作出情况说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市水利局党组均作出书面检查。市公安局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针对有的加油卡未上交问题,作出严肃处置。对8个单位予以廉政谈话,对16人予以处理,追缴违规使用的资金。市公安局完善了工作管理制度,全部车辆实现一车一卡一号,每月核查所有车辆公里数及加油数,并进行公示。三是制定市直机关公务保留车辆使用管理、规范使用“公务用车易”手机服务软件、规范市直单位公务加油卡管理等工作机制,对公车管理使用进行系统规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主体责任缺失

(2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严”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任务分工的通知》,调整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每年领导小组会议不少于4次。市委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市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主体责任谈话、廉政谈话,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1次履责情况。1-4月份,全市开展主体责任谈话超过9000人次。市委召开县区委(工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会,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继续将履行“一岗双责”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四是责成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24家单位党组、1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给予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  

(23)针对“查处大案要案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加强综合分析研判。2019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8次,研究问题线索47件,其中初核39件,谈话函询8件。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1-5月份,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合理运用案件管辖规定,进行提级办理3件3人,指定管辖5件。三是加强对审查调查人员的监督。通过认真把关办案人员的生活、成长、学习经历等,提前隔断关系案、人情案,并与办案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四是落实审查调查规定。2019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办理的22件问题线索,均按照既定的初核、审查调查方案进行办理。

(24)针对巡察工作方面的问题。

一是四届市委共开展7轮对114家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截至5月底,我市巡察覆盖率达73.5%。按照《省委巡视办2019年巡视工作要点》,制定了市委2019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及巡察工作要点。年内完成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巡察全覆盖,完成对村、社区巡察覆盖85%的巡察任务。统筹推进全市巡察工作。市委启动了第七轮巡察,成立5个巡察组,对教育系统9家单位和2家国有企业开展巡察。二是建立巡察问题线索电子台账,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逐案过筛,对未办结线索,建立专门台账,明确牵头领导、主办人员,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承办单位部门加快案件办理。目前均已办结,其中立案12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7件,了结5件。将巡视巡察线索作为优先办理件进行分办,并制定《重点问题线索督办制度(试行)》,将巡视巡察问题线索作为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每月督办1次。

12.监督责任缺位

(25)针对“反腐败协调机制不畅”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新增2家成员单位。今年已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分别研究扫黑除恶“保护伞”的处理和外逃人员的追逃追赃等事宜。二是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确定13名联络员,联络员报送涉案人员信息6次,信息共享29条。三是未移交问题线索的6家单位已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原因,并作出说明。四是对未办结的10件问题线索进行督办,目前已办结6件,其余4件调查属实,涉嫌刑事犯罪,转公安机关处理。

(26)针对“日常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利用“谈纪说法”大讲堂平台,提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以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共举办“谈纪说法”大讲堂28期,55人参与授课,3655人次参加学习。二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1-5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197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82人次,同比增长105.4%,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65%。三是印发了《关于探索试用“谈话函询+部分核查”模式处置问题线索的通知》,对谈话函询件报结情况进行监督。已对2019年以来市本级10件谈话函询件进行了审核。四是对2018年市纪委办理的91件谈话函询件,随机抽查20件进行复核,发现存在3个具体办案程序方面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印发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责进行明确。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工作指导、管理、考核机制。2019年以来,已有9个纪检监察组实现“零办案”突破;约谈了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4月份,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195件,立案19件,处分29人。

(27)针对“执纪问责不够严”的问题。

一是加大监督执纪审查力度。2019年以来,对反映具体、指向明确、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处置22件,立案22件。二是制发了《“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2015年以来市纪委办理的案件进行“回头看”,排查出2件应“一案双查”的案件,均已启动“一案双查”。2019年以来启动“一案双查”案件3件。三是成立专案组,针对市人民医院腐败窝案问题开展“一案双查”,对时任市人民医院院长杜某某进行问责,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院纪委书记因履行监督职责不力被党内警告;其他党委委员被提醒谈话,并已作出书面检查。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问题

(28)针对“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

一是严格依法核定交易方式。认真落实《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一律公开招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严格按程序实施,重点加强对单一来源方式的审核把关。为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公管局向56家市直单位、8家国有企业和2所高校发送《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函》,对招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进行专项审计。市公管局已将有关项目情况函告市审计局,开展专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教育。自巡视整改以来,市公管局已开展法律法规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针对市直各单位、代理公司及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系统从业人员,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2次,培训160余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四是根据核查结果,市政府决定对市住建委进行通报批评。

(29)针对“违规发包、转包”的问题。

一是市文旅集团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调查小组,对郑店子温泉酒店项目全面调查。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给予原文旅公司项目分管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时任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参与项目决策的原文旅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作出深刻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强化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严格按程序报市国资委审批。严格执行《市属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规定,制定了《亳州文化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制度学习,强化执行监督,从严规范公司招投标管理。二是市住建局已给予河南天宇公司一年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将涉及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产生的费用从施工单位剩余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市重点局已对有关项目土建、装饰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约谈,成立了现场整改办公室,存在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针对不合格苗木扣除了施工单位工程款。针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已责成市重点局写出深刻检查,并引以为戒,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4.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乱象

(30)针对“部分物流项目存在土地出让不够规范,后期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市中心城区物流项目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相关情况审查。目前正在深入核查,将根据核查结果,对物流园区监管不力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已完成19个物流园区项目用地、规划方案审批、预售许可证审批、实际经营业态和存在问题等情况调查工作。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现已制定《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人资格审查办法》,进一步规范报名企业资质审核流程和审核内容。对涉及自持的项目,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时,要求项目单位必须明确自持内容、面积和位置等,并严格监管。印发了《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现代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对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星级酒店、总部企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政策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是已约谈相关企业及项目主要负责人,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四是已下发《关于印发亳州市促进物流园规范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物流园区建设、管理和发展。五是目前载体单位在签订招商引资协议时,已细化规范协议条款内容,明确用地要求、建设工期等约束性指标,并要求加强履约监管。

15.征地拆迁领域问题较为突出

(31)针对支付拆迁补偿款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已制定《亳州经济开发区征迁工作管理制度》,并开展了对工作组长和业务骨干征迁政策、工作流程和纪律培训。二是对即将开展征迁的项目,工作组提前进驻被征迁村,宣传征迁政策,夯实群众基础,及时对被征收村庄的土地、房屋的丈量和附属物、人口情况等信息进行公示,做到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三是2016年以来,查处亳州经开区征迁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开除党籍3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6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对涉嫌提供虚假手续骗取征收补偿款的被征迁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

(32)针对“少数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

一是市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对反映的违规虚增安置面积问题进行了调查。薛某及其亲属多享受的还原面积已被收回,谯城区检察院已结案;谯城区法院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二是已对反映的其他违规虚增安置面积问题进行调查,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转公安机关办理。三是出台了《亳州经济开发区征迁工作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完善廉洁征迁长效机制。

16.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

(33)针对“2015年以来,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较多”的问题。

一是强化对乡镇及村干部的教育培训。2019年以来,已举办8期基层干部培训班,培训1380人次。二是已建立21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覆盖全市88个乡镇(街道)。成立村级纪检委员会95个,配备村级纪检委员1244名,并印发《亳州市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业务指导手册》。1-4月份,全市协作区共处置问题线索829件,其中,立案266件269人,党纪政务处分266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三是2017年、2018年我市开展了扶贫领域“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2018年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51起,处理6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3人,组织处理335人,问责党组织1个、党员干部33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人。多篇信息在中央和省纪委网站刊登,工作经验在省《扶贫开发》专刊刊发。2019年,印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召开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议。已开展4轮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线索87件。截至目前,前三轮发现的58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诫勉1人,通报批评1村、11人,警示谈话1人,提醒谈话13人,批评教育2人,作出书面检查11人,处理4人。四是针对4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对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七)对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7.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34)针对上轮巡视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是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边巡边改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没有乡镇纪委书记身兼数职现象。在乡镇纪委书记人员调整时,均及时配备纪委书记人选。成立了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方式逐单位逐人进行清理排查。经排查,谯城区卫健委有7人“吃空饷”,分别给予扣发工资、写出书面检查、行政警告等处理。谯城区教育局有9人“吃空饷”,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追缴工资等处理。对蒙城县“吃空饷”的12人分别给予开除公职、辞退、解聘、扣发工资及津补贴等处理。同时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蒙城县对该县排查出的“吃空饷”苗头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人进行核查比对,防止“吃空饷”现象反弹。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市公管局排查廉政风险26条,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完成,责令市重点局写出深刻检查,并要求完善制度。出台并严格实施《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等文件,依托现代化信息手段,开视频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重在出台结合实际的具体贯彻落实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能。加强日常经常性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针对巡视指出的在环保工作存在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一步优化调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及省实施意见,制定了我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意见,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严格执行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干部档案审核认定制度,对选人用人检查反馈的具体问题,逐项整改。加大对市直单位和县区业务指导,开展专项审核“回头看”。举办全市干部档案业务培训班,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日常业务进行培训。严格执行干部任职预审制度,将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作为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常性考核等工作重点,发现一起查处问责一起。二是市委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在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巡改办设在市委办。建立完善了“一办六组”工作架构,分工协作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制定出台《中共亳州市委2019年度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计划》,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三是对巡视整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市直单位进行批评,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加强对县区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县区向市委每半年报告、阶段性验收制度,指导县区开展工作。

18.问题整改不够实

(35)针对“上轮巡视以来,部分专项整治开展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已对2015年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开展“回头看”,扎实推进整改。印发了《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所辖(主管)的协会学会进行清理整治。结合各县区及市直部门自查情况及反映问题,对市工商联、市妇联等12家市直部门发送督办函,正在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进度。慈善协会已完成换届。针对违规取酬问题,再次开展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针对财务收支数额较大的协会学会,督促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开展审计,并及时报送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月底,全市400余家部门完成2019年度“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进行了公示,并完成了季度报备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结合全市基层党建季度“对标巡诊”,对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已开展8次“对标巡诊”。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市各基层党组织每年3月底前重新核定党费。结合全市基层党建季度“对标巡诊”,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等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下发《关于建立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由上级党组织每季度对所辖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梳理。针对巡视反馈市公安局8名民警因私出国(境)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市公安局已进行整改问责。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对市管干部严格审批,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离境前的纪律教育,督促干部严格执行审批出国(境)时限,对违反规定的给予相应组织处理。2019年3月,市财政局组织县区对2016年以来财政领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一甄别核实,建立台账,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处分相关人员18名。印发《2019年开展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每月向派驻纪检组报送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日常沟通协调,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对未按审批的时间(地点)出行和未按规定履行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的7名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对所在的5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市公安局人事科、出入境管理支队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对相关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处分处理。印发了《关于开展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数据库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数据库。

19.建章立制不够全面

(36)针对“建章立制不够及时、不够全面”的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十届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亳州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行事历》,要求全市各整改责任单位针对巡视反馈的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制定完善市级层面工作制度机制87项。二是修订了《亳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办法(试行)》《2019年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工作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人资格审查办法》等文件。新出台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场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区域管理制度》等制度。三是继续严格落实《会审及论证制度》《标前公示制度》《开标评标区域巡查制度》等制度,加大对交易文件中可能存在的排他性、倾向性条款的审查力度,防止招标项目“量身定做”,加强对开评标区域的巡查,做到评标不结束、巡查不终止,强化对开评标现场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强标后监管。进一步压紧压实建设单位监管职责,定期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标后联合督查,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确保一月一督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约。巡视整改以来,已开展标后督查3次,共督查项目21个,发现问题55个。市公管局制定标后监管一次性告知单,将随中标通知书一同发至建设单位,督促建设单位及时上报履约信息。五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建立业务会审会等制度,加强业务知识、行业风险、廉政隐患等相关制度规定和文件精神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8-5555697;邮政信箱:亳州市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36800;电子邮箱:bzswxgb@163.com。

(安徽纪检监察网)

[责任编辑:蔡庆]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今日推荐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