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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中共宿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7日对我市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19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根据《中

中共宿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7日对我市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19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谋大局抓统筹有不足

(1)思路不够连贯。

针对工作思路未保持连贯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先后举办7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次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进一步深化对“整体承接、双轮驱动、三区共建、四化同步,建设创新型四个宿州”工作思路的理解认识,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制发《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注重强化市委市政府“2+4+2”工作总思路与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的有效衔接,从10个方面安排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保持工作思路的连贯性。

针对全面深化改革和“三农”工作未摆上重要位置问题。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召开3次市委深改委会议,编印《中央深改委(组)历次会议精神汇编》,出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稳步推进全年82项改革任务。二是建立市领导牵头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机制。将全面深化改革纳入《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市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制定了市领导督办改革任务清单,向23家市直单位下发23份督办函,向28家市直单位下发协同做好整改工作函。三是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导向。学深悟透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印发《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步伐。成立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围绕发展休闲农业开展界别协商,围绕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四是强化“三农”工作规划引领。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年)》,启动《乡村规划条例》立法。联合市内外研究机构,建立“智库联合体”,加强对“三农”、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的专题研究。

(2)统筹不够到位。

针对抓工作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问题。一是强化学习。召开市委常委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查摆分析问题根源。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切实发挥市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二是健全机制。印发《关于实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约谈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季度考核制度,对排名靠后的县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约谈。健全市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月例会制度,及时通报重点工作情况。建立完善文明创建、脱贫攻坚、环境保护、防范风险、巡视整改、城乡建设等专项工作定期调度机制,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三是统筹推进。及时召开各类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建机制、抓平常、重长效。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居全省第一位,泗县、灵璧县、砀山县、埇桥区退出贫困县序列,萧县脱贫攻坚工作正扎实推进。截至今年5月30日,主城区PM2.5浓度皖北六市最低,重污染天数皖北六市最少。四是狠抓落实。今年以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市级负责同志定期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任务进行暗访督导,发现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

针对农业投入逐年下滑,农业总产值增速下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问题。一是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快形成多元投入格局。今年一季度,全市财政农林水支出预算40.22亿元,增长2.6%;实际完成财政支出14.28亿元,增长20.7%。二是进一步优化粮食种植结构,推进标准化种养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农业总产值在全省争先进位。2015-2017年,我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二位,农业总产值增速分别位居第二位、第五位、第三位。今年一季度,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全省总产值的8%,居全省第六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283家,居全省第一位。三是多措并举增加农民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今年一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70元,同比增长10.3%,增幅居全省第三位。

针对工业经济持续下行问题。一是强化工作调度。印发《2019年重点技术改造工作推进方案》《2019年工业经济调度工作方案》。今年一季度,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3%,增幅居全省第四位;全市工业投资增长13.6%,增幅居全省第七位。二是强化技术改造。对200项重点推进技改项目和100项谋划储备技改项目进行月调度,摸排37个技改项目问题重点帮助解决。三是强化工业项目建设。开展重点项目高质量建设“百日突破”活动,加强工业项目谋划储备和调度推进。全市梳理产业类开工建设项目100个,总投资213.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8.1亿元。

针对改革工作明显滞后问题。一是抓好方案出台。对46项方案出台情况逐项审核,其中34项已正式出台文件;4项计划6月底前印发实施;6项待省文件出台后印发;剩余2项经请示省直相关部门,不需要市级层面出台,按照上级文件贯彻执行即可。二是抓好督促落实。对已出台的方案,督促相关市直单位按照省、市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及时跟踪指导,巩固改革成果。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方案出台和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综合考核,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针对扫黑除恶尚有欠缺问题。一是强化高位推动。今年以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和专题调度会19次,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宿督导,扎实推进三个批次移交问题整改。二是强化线索摸排。制发《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排查行业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的通知》,持续加强“行伞”“官伞”“庸伞”“软伞”问题线索摸排查处。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三是强化办案攻坚。扎实开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关系网”集中行动和全市“大宣讲、深摸排、快侦办、严惩处”百日攻坚。四是强化协同作战。认真落实公检法“三长”签字背书以及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制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的通知》。五是强化督导问责。市委组建7个扫黑除恶工作指导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下沉到各县区、园区实地指导。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严肃问责履职不力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截至目前,全市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48人,充当“保护伞”问题16人,工作推动不力问题76人。

2.贯彻皖北振兴战略有差距

(3)高位推动不力。

一是坚持高规格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任组长、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二是部署推进重点工作。把“深入实施皖北振兴战略”摆上市委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改革任务。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提出30项年度重点任务并明确责任分工。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三是深入研究政策措施。传达学习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李国英省长在皖北六市座谈会讲话精神、省委副书记信长星来我市调研讲话精神,围绕破解要素制约、体现政策差异化、降低资金申报门槛、扩大现行政策受益面等,提出52条支持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报送省皖北办并加强汇报衔接。四是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不定期赴宿马现代产业园区、泗涂现代产业园开展调研,协调解决南北合作共建和宿马园区要素保障、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落实园区资金、用地等扶持政策。2018年度,在市域园区建设受援方考核中,我市与阜阳市并列全省第1位;在县域园区建设受援方考核中,泗县与合肥高新区并列全省第1位;宿马园区在市域园区考核中综合排名第2位,泗涂产业园在县域园区考核中综合排名居全省第1位。五是常态开展联系沟通。坚持与马鞍山市进行互访,将两市互访列入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实施《开展“深化结对合作、加强南北对接”活动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市直相关部门与马鞍山市共建单位的对接活动。

(4)“双轮驱动”不快。

针对全市城镇化率不高问题。一是印发《新型城镇化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谋划推进乡改镇工作,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二是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城镇化建设系列文件。三是着力增强城镇承载能力,定期调度推进县镇“555”工程建设。截至目前,主城区130项重点工程,已开工99项,累计完成投资55.88亿元;县镇重点工程100项,已开工93项,累计完成投资71.91亿元。积极拓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渠道,今年省批复我市保障房任务为25632套,目前已完成时序进度的114.6%。四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今年1—5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7万人,超额完成时序进度。组织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推荐4家园区申报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推荐创业担保贷款1800多万元。市高新区数字小镇、泗县运河小镇成功创建省级第二批特色小镇,充分发挥了特色小镇新型城镇化及创新创业载体平台作用。

针对工业化率低,新型工业化差距明显问题。一是修订《贯彻落实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意见》《民营经济上台阶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经济运行、“3111”工程、民营经济考核调度,启动制造强市政策兑现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国家级绿色工厂、数字化经济发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摸底上报的6个第四批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专项,1项已通过省级初审。今年5月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95家,占规上企业总数的8.64%,较2017年末提升2个百分点。今年1—4月,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40.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一位;战新产业产值增长24.3%,增幅居全省第一位,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13.1%,较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三是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印发《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考核办法》,建立市“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推荐11家企业挂牌省“专精特新板”。设立“三重一创”专项资金,支持省市战新基地、重大工程和专项建设。

针对市三大园区作用低微问题。一是加强考核调度。强化经济运行分析,进一步增加经济发展指标在市管园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推动市管园区持续做大经济体量。开展重点项目高质量建设“百日突破”活动,筛选入库重点推进基础设施项目50个,总投资224.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0.23亿元;开工建设产业类项目32个,总投资48.6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4亿元。二是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印发《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引导扶持、要素保障支持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召开全市重点项目工作调度会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推进会,重点调度园区项目建设和整体运行情况。三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市三大园区分别制定促进实体经济健康较快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税降费、支持民营经济等政策措施,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今年一季度,市三大园区首位产业完成产值88.95亿元,同比增长23.8%;实现工业税收3.85亿元,同比增长21.8%。结合制造强市“1525”重点技改行动计划,排出2019年市管园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8个,纳入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持续开展“强链”“补链”招商,今年一季度,市三大园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6.5亿元,占全市到位资金的20.7%;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11.96亿元,增长19.4%,高于全市8.1个百分点;市三大园区实现平均经营收入43.38亿元,增长41.98%,对全市经济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针对新型城镇化任重道远,公共服务建设滞后问题。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立医院新区项目,灵璧县医院新区一期、二期项目,砀山县医院传染病区项目,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扩建项目正加快推进,2020年底前可新增床位6350张,我市每千人床位数将提高到5.36张;稳步实施“511”计划,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预计到2022年全市医师和护士分别达到11000名和12500名,千人口医师和护士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二是落实主城区幼儿园、中小学建设任务。2018-2020年每年新建、改扩建10所中小学和10所公办幼儿园。今年9月将有12所幼儿园、8所小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投入使用,可提供小学学位8640个、初中学位900个。三是实施城区配套设施建设。今年计划改造的81个老旧小区,第一批20个已进场施工,第二批61个已挂网招标;计划改造的10家菜市场,1家已投入试运营,3家正装修,4家已签约;主城区启动建设6个停车场。

(5)县域经济不强。

一是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域经济振兴工程2019年工作要点》,今年一季度,县域经济总量占全市比重53.2%,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各县财政收入增速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县域经济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提升。谋划储备160个县域重大项目,开工产业类项目35个;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快推进100个县域在建基础设施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71.8亿元,已完成年度序时进度的113%。二是加快县域产业集聚发展。坚持市工业经济“3111”工程月调度,推动县域首位产业发展。今年一季度,县域首位产业完成产值126亿元,同比增长22.6%;实现工业税收2.84亿元,同比增长21.3%。四个县首位产业企业数占规上工业企业数比重达44.8%,首位产业产值占比达60.4%。围绕县域重点产业发展,对在建、签约、竣工及在谈各类项目分类施策,加快招商项目落地。截至今年一季度,四个县在建项目328个,到位资金99.94亿元,占全市到位资金的56.6%。三是提升县域园区发展质量。依托县域开发区,组织开展县域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评估,创建砀山县果蔬食品、萧县功能性新材料2家省级首批特色产业集群(基地),数量居皖北第一位。今年重点调度推进技术改造项目200个,其中县域项目占比50.5%。创优开发区营商环境,持续推动县域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今年一季度,县域开发区工业投资占各县工业投资比重达62%。

3.打好“三大攻坚战”有欠缺

(6)污染防治用力不够准。

针对大气污染成顽疾的问题。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强化源头治理,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升级改造。目前,全市261家砖瓦窑企业已拆除192家,对保留的69家按环保要求完善设施,严格监管;完成全市8家企业17个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全部淘汰2018年度全市登记在册的282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分门别类予以整治。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编制,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产业目录,设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计划今年完成编制工作。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以城区为主战场,突出“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四个重点领域,先后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露天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成品油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渣土运输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控等14个专项行动。三是加强科学分析研判。加强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研究所合作,开展重污染动态成因及颗粒物污染特征与来源解析、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加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对策措施研究;每天组织专家团队及环保、气象等部门“会诊”,结合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大数据和微站点监测数据进行精准分析;在主城区及周边重点乡镇建设完成88个高点视频监控点位、9个国标法空气自动站点和2个VOCs站点;开展网格化监管,将主城区划分为13个网格化巡逻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四是加强调度考核。严格落实“一次交办、二次通报、三次约谈、四次问责”制度,今年以来共约谈5批次30余人次。

针对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巡河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巡河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建立河湖长巡河履职月报制度;建立完善了市级河长巡河提醒、工作专报、市级河长协助单位协助巡河机制。截至5月,市县乡三级河长开展巡河8209次,超额完成时序进度。二是推进问题整改。各市级河长协助单位协同市河长办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开展暗访督导。截至5月,市级层面已开展暗访督导3次,下发15个交办单,现已完成9个,剩余问题持续跟踪督办。三是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和污水治理,实施涉及黑臭水体河道的入河排污口雨污分流分类治理。目前,地下管网雨污混流完成雨水管网检测215.18公里,治理合流制排口30个,修复混、错接点等问题121处,完成污水管网检测98.22公里;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逐步好转,好于Ⅲ类水质断面较去年有所提升。

针对市委上报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销号问题整改不严实问题。一是强化定期调度。对未完成整改的2017年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问题,实行半月一调度。二是加大督导力度。依托市环保专员督导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实地督导核查工作,督促责任单位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实行分级验收销号。目前,2017年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馈我市33个问题,已经省公示销号17个,2019年全部可以申报省级销号。

(7)精准脱贫基础不够牢。

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责成各县区对贫困户识别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规范“两评议、两公示、一公告、一比对”程序,严格把好建档立卡“进出关口”。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公安、房管、编办等部门与扶贫部门的数据核对、交换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印发《2019年春季攻势方案》《关于建立扶贫领域信息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部门数据比对责任,加强工作衔接。三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发挥“12317”“5101010”热线平台作用,畅通信访反馈渠道,发现问题,迅速整改。

针对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整改。对涉及问题资金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通过专项审计,移送案件线索7个,给予21名当事人党纪政务处分。三是进一步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制定《2019年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要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四是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建设。县区2018年度实施扶贫项目已通过打捆方式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中录入;组织县区开展2018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五是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督导。开展6次暗访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组织县区财政部门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六是开展扶贫项目管理业务培训。举办“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题培训班4期,对乡镇、村两委班子成员等进行系统培训。七是进一步压实乡村两级项目资金监管责任。印发《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乡村、驻村工作队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管理作用。八是加强审计监督。抽调33名人员对埇桥区、灵璧县、砀山县、泗县产业扶贫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针对有15个贫困村未实现水电户户通问题。一是对10个乡镇20个村进行逐户排查复核整改,对未通水通电户及时组织力量施工,目前巡视指出的15个贫困村未实现水电户户通、3223户(包括106户危房改造户)未通自来水的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对全市359个贫困村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通水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目前已实现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来水户户通,非贫困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90%以上。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三是下发《关于开展贫困村贫困户通电情况大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供电部门对贫困村、贫困户通电情况进行全面再排查,目前359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实现户户通电。同时,供电部门常态化主动上门帮助贫困户排除用电隐患,保障用电安全。

(8)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

一是压实隐性债务化解责任。市本级和各县区分别制定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上报省委、省政府备案,得到省里认可。按照隐性债务的化解期限,明确任务目标、分年度计划、还款来源等措施,市、县区财政各自负责本地区隐性债务化解,压降规模,确保在期限内消化完毕。二是严防违规举债。强化合法合规举债意识,设立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举报信箱,按月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填报财政部监测平台,动态监控隐性债务变化情况、隐性债务存量化解进展以及新增隐性债务情况。截至目前,市本级未新增隐性债务。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理论武装未入脑入心

(9)学习不深不透。

针对学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强化市委常委会和中心组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制定2019年度专题学习计划。巡视整改以来,市委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4次,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7次,采取集体学习研讨、调查研究、辅导报告、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强化专题培训。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召开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会议暨学习秘书培训会,提升干部学习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关于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的方案》,分期举办研修班,目前已举办1期。三是强化网络学习。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党员下载使用情况居全省前列。四是强化宣讲辅导。举办“宿州大讲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报告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市直千余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接受辅导;依托全市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平台,组织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活动600余场。

针对少数市直单位党组织对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未深入学习研讨问题。一是责成有关单位党组织认真整改。已约谈两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督导两家单位党组织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开展专题研讨,完善学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二是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截至2019年6月4日,全市已有181740名党员利用该平台学习。三是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打造书香机关”活动。举办“送经典图书进机关”“读书交流会”等,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四是制发《关于建立市直单位〈党建工作问题档案〉的通知》,督促查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不够深入问题,责成存在问题的单位认真整改到位。五是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学好用好党章的通知》,推动开展研讨交流;组织征订《党章电视辅导教材》近3400套。

(10)教育不严不实。

一是把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纳入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作为各类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强化党性教育培训,市委党校2019年春季主体班的三个班次均把“党性教育”作为单独教学单元安排,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三是持续破除“人情风”,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规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制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通报曝光6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8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典型问题。

5.意识形态领导权掌控不足

(11)责任意识不够强。

一是强化制度安排。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市委主体责任和市委班子成员具体责任。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部署要求。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网信办主任座谈会和省委网信委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市委党校2019年春季主体班把意识形态纳入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并常态坚持。举办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一期全市基层宣传干部进修班。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把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列入市委督查计划,每年7月组织实施。组建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人才库。五是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对各县区委和市直有关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六是召开全市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通报典型案例,促进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2)阵地建设有短板。

一是督促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通知》,召开融媒体中心建设调度会,推进提升建设质量。二是开展督导暗访。开展督导暗访6次,暗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46家。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全市基层文化干部培训班,130名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分管负责人、乡镇文化站站长、村文化协管员参加培训。四是提升基层文化阵地管理服务水平。制定《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普遍利用率不高问题整改方案》《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暂行管理办法》,明确2019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目标考核指标,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考核纳入指标体系,推动全市834所已建成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升服务水平。五是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共开展文艺演出、读书活动、体育活动、文化科技培训、送戏进万村等4073场,比去年同期增加1078场。全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惠民达284.2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80.6万人次。

(13)教育管控有缺失。

针对灵璧县李某等涉黑案件问题。一是坚持依法严惩。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该案件高度重视,亲自督导调度,要求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二是坚持从严问责。责成市纪委监委对6名相关市管干部进行了问责,责成灵璧县纪委监委对该案涉及的13家单位3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灵璧县下发《关于全县各中小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的通知》《法律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方案》等文件,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第一课”;全市1900多所学校均配备法治副校长,分批组织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灵璧县315个上放学高峰勤务公安“护学岗”“安全岗”全部启动,加强对校园周边旅馆、网吧暗访和突击检查,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常态管理问责机制;全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先后暗访督导学校50所,下发督办单6个;联合开展网吧专项检查。

针对崔某某组织淫秽表演案等问题。一是统筹推进农村演出市场管理。加大违法表演行为查处力度,全市公检法系统健全沟通协作机制,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低俗淫秽表演违法犯罪活动,崔某某等组织淫秽表演案已由灵璧县法院宣判;对3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深入开展农村演出市场专项整治,在摸清全市农村演出市场和农村演出班子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农村演出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演出市场监管。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移动执法暨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开展执法人员认证考试,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二是加大天价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问题整治力度。萧县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红白事操办参考标准,并开展专项整治。全市举一反三,把天价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列入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评选负面清单,狠抓“移风易俗十条意见”落实,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公益宣传。截至目前,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文化巡演420余场,设置主题宣传栏100余个,发放倡议书40余万份。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干部选任不规范

(14)选人用人视野不宽。

一是坚持源头把控。结合贯彻新《干部任用条例》精神,修订《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县区党委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登记表》,增设“主要社会关系”栏,完善署名推荐制度。规范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完善《市管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实施细则》,制定《干部选任分析研判和动议方案》,从严把关,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对需要报告的及时报告。二是树立鲜明导向。注重在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岗位发现识别考察使用干部。今年以来,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县处级干部中,县区干部7名,脱贫攻坚、文明创建、行政审批窗口一线干部12名,事业单位干部2名。三是扩大选人视野。制发《关于报送市管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表彰奖励有关情况的通知》,梳理全市近五年来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综合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纳入干部日常分析研判内容,储备培养一批专业能力强、实绩突出的干部。

(15)队伍建设缺乏统筹。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统筹性需提高问题。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和市直单位新“三定”方案,梳理市管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根据2018年度考核情况对市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高干部调配的科学性和计划性。二是下发《关于做好全市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摸排紧缺专业人才,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库。对公务员信息库进行梳理筛选,建立环保、金融、规划等紧缺专业人才和年轻干部初步人选信息库,加强跟踪培养。三是根据新《干部任用条例》,完善《市管干部选拔任用操作细则》,规范干部选任环节程序;完善市管领导干部信息库、综合分析研判库等,增强干部配备统筹性。四是是做好2019年公务员招录和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制定《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方案》,重点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紧缺专业人才。

针对干部长期不交流与频繁调整并存问题。一是对两年内岗位调整变动超3次县处级干部进行梳理,纳入干部分析研判,加强日常管理。二是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县处级干部情况进行梳理,研究调整交流。三是下发《关于开展选人用人有关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地各单位对长期不交流科级干部进行摸排,分批分期交流。四是强化干部日常研判,分析市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空缺情况、结构需求等,制定《2019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及县处级干部调整配备计划》,切实提高干部选任精准度,防止干部频繁调整。五是根据新《干部任用条例》有关精神,制定《市管干部考察实施细则》,做到人岗相适,避免岗位频繁调整。

7.监督管理不到位

(16)干部问题查核久拖不决。

一是坚持分类处理,3名县处级干部因在试用期间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均免去试用期职务,按原职级安排工作,给予3人党内警告处分;针对个别换届时因发现问题线索未获提名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市纪委监委已对“干部问题核查久拖不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二是定期排查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今年已向20家承办单位下发书面提醒单,对临近超期的案件进行督促提醒。三是印发《市管干部任前出国(境)征求意见回复工作操作程序(暂行)》,制发《市管干部任前征求市纪委监委意见操作办法》,明确征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意见的回复时限、程序及反馈内容格式。未及时回复的,定期跟踪督促。今年以来按期回复市管干部任前征求意见191人次,提出暂缓使用1人次。四是规范市管干部纪律处分执行工作流程,结合线索核查结论意见,跟踪做好8名市管干部组织处理、工资待遇、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等后续工作。五是制发《涉案人员跟踪管理办法》,对涉案干部加强跟踪管理,将立案调查、纪律处分及信访等情况,作为试用期考核的重要参考。

(17)个人事项填报不实依然存在。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分别结合有关会议强调纪律要求,集中安排部署。二是细化填报说明。逐人发送《提醒函》《易漏点》等材料,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对县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逐一发放《一封信》,压实阅签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审核把关。对发现的年初集中填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事项报告表坚决退回,责成重新填报。五是加强教育培训。督促市直、县区组织人事干部从源头上把好关口,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市管干部较多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上门专题辅导,强调纪律要求。六是加大追责力度。严格执行“凡提必核”,对填报不实的人员及时约谈函询。对所在单位个人事项填报不实较多的市直某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取消换届提名人选资格;2018年填报不实的18人,诫勉10人,批评教育8人;今年以来,3名拟提拔市管干部人选因填报不实,被取消提拔资格或给予诫勉。七是完成年度集中录入、汇总,形成《综合报告》上报省委组织部,并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93名查核对象。

8.党建责任未压实

(18)责任落实不力。

针对全市纪检工作多年由市委副书记分管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中共宿州市委工作规则》,优化市委常委班子分工,目前市委常委分工已按规定调整到位,市委副书记不分管纪检工作。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存在此类情况的埇桥区、灵璧县已调整到位。

针对多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不细不实问题。一是对负责相关单位考核工作的相关同志,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督促指导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认真抓好本单位党建存在问题整改,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三是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直单位年度考核和党建考核工作的通知》,强化业务培训。四是印发《关于建立市直单位<党建工作问题档案>的通知》,结合年度党建考核反馈,指导市直单位对2016年以来党建工作开展“回头看”,建立《党建工作问题档案》;指导市直各单位及时更新维护《党建工作问题档案》、存档备查,强化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印发《关于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建立市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直属基层党组织、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全员联系单位基层党支部的“1+N”联系制度。六是制发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三个清单”,实行每月印发一张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双月暗访调研调度推进。

(19)党内生活不严。

一是市委坚持即巡即改、边巡边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我市期间,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立行立改,并对市级党员干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进行了提醒谈话。市四大班子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制度规定,进一步深化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及市管领导班子主动对标,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全覆盖全程督导,确保了“辣味”足、效果好。三是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严肃双重组织生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包括市四大班子在内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已参加所在党支部的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

(20)基层党建薄弱。

针对村“两委”换届后,部分“两委”班子成员被立案审查问题。一是责成各县区对换届后被立案审查的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逐人排查,现已全部处理到位。二是推动落实《村和社区“两委”干部任前预审管理办法(试行)》,各县区根据处理情况,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件人员,并补充到位。三是教育引导村“两委”干部树牢“底线”思维、“红线”意识,编印《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法律法规知识汇编》等发至每名村“两委”干部,市、县举办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和村委会主任示范培训班,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课程。四是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设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室24个,监督指导和督促驻在区域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落实。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选青推优”计划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健全完善村级运行机制,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储备。

针对萧县部分中小学党组织关系未按要求划归教育部门管理问题。一是责成萧县成立县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调整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的通知》,已于2月28日前将巡视指出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按要求划归县委教育工委管理。二是3月中旬,对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情况开展专项调研,目前,全市中小学校的党组织关系已按要求划归各级党委教育工委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党建重点工作的通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三是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把抓行业党建工作明确写入单位和业务监管科室的工作职责,切实承担起行业监管和党建指导双重责任。四是印发《关于常态开展中小学校党建工作集中排查的通知》,建立常态摸排机制,现已完成2019年度排查整改工作。

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一是集中约谈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二是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2018年度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2019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的重要内容,逐级签订发展党员工作承诺书。三是市县联动举办各级党务工作者培训班22期。四是下发《关于开展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常态建立对全市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定期集中排查会审制度,现已完成对2018年度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排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印发《发展党员工作应杜绝的负面问题清单》,防止不规范问题产生。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意识不强

(21)不擅“理旧账”。 

针对“市体育馆、市中央大厦项目建设”的问题。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成立工作专班,及时解决体育馆、中央大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市体育馆已经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针对城市征迁超期待安置问题。一是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召开棚改工作专题会议,开展超期待安置问题梳理排查。二是健全相关制度,合理确定过渡期。三是市政府加强调度,出台《宿州市主城区棚改安置房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督促各棚改安置房项目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孔庄安置区建设步伐。四是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府院联动等工作机制推进,采取政策帮扶、司法调解等多种方式积极化解信访事项。

(22)怕啃“硬骨头”。 

针对一些重点领域改革任务推进滞后问题。一是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调度,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现场调度,推动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二是按照《省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和我市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改革,18家企业已完成公司制改制。三是所涉及的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针对市属8家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停滞,另外6家至今未启动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进展情况日报告和定期会商制度,成立转企改制工作组,涉改单位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和职工大会,建立任务台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表。二是加快工作进度,8家涉改单位中,1家改制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涉改资金正陆续拨付;3家单位改制方案近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6月底完成改制;2家单位转企改制实施方案已经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力争年底前完成;2家单位已完成财务审计和资金清算,正修改完善改革方案,力争年底前完成。

(23)遇事推诿问题。

一是严肃倒查问责,埇桥区已吊销张某某的停车场营业执照,区法院已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市纪委监委已对21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市区直相关单位党组织进行通报。针对“龙河排污”问题,市纪委监委约谈相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同时对9名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加大整治力度,市城管局结合主城区污水治理,对12个黑臭水体治理所涉及的排污口,实行溯源大排查、分类开展治理,重点围绕雨污分流及错接、混接等问题开展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三是对涉及干部追责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列入干部监督“特别档案”,纳入日常综合研判。四是制定《干部激励关怀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失实举报澄清保护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市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0.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犹存

(24)开展活动变味走样。

一是已责成埇桥区、砀山县对过度留痕、脱离实际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反省、检查。二是埇桥区、砀山县全面开展自查。埇桥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帮扶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脱贫攻坚遍访活动的通知》,重新调整遍访要求;砀山县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帮扶工作的通知》,强化实际效果。三是排查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印发《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四送四通”直通车扶贫模式;印发《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考核和基础工作的有关通知》,明确市对县区脱贫攻坚考核方式,市县区两级不再单独组织单项考核,停止使用宿州扶贫APP。四是认真学习贯彻《开展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坚决纠正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五是针对暗访帮扶走访是否脱离实际、过度留痕,帮扶工作不实等问题分赴四县一区进行6次暗访,发现的问题均已反馈至各县区,进一步压实了帮扶工作责任。

(25)推进工作不重实效。

一是加大整改调度力度。多次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整改会、推进会,组织对各县区整改情况进行暗访督导。组织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赴浙江省淳安县、安吉县考察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二是强化个性问题整改。针对泗县、砀山等县的有关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如对灵璧县某镇某村群众如厕难问题,该村共计改厕202户,为满足其余村民如厕需求,同时新建卫生公厕1座,目前该村共有水冲公厕10座,有效缓解了群众如厕难问题。三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市举一反三,印发《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宣传贯彻《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导则》,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确保建成的户厕和公厕用起来、管起来,今年以来,新建公用厕所2527座,户厕19722座。

(26)落实责任大而化之。

针对市城东污水厂问题。一是强化定期调度,对城东污水处理厂水量水质运行状况实施每周一调度,对省级验收意见中的提标优化措施落实情况半月一调度,目前,城东污水处理厂日均出水量、日均进出水COD浓度均实现稳定达标。二是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在完成一期规划管网建设的基础上,2018年7月15日后新建管网101.64公里,截至今年3月底,共建设管网166.93公里,新增加服务人口4.3万人,新增加污水收集量约每日5500吨,区域内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三是全面开展污水管网排查修复工作,对新建已建污水管网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检查修复。四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制作城东区域污水管网信息系统“一张图”,对污水排放、运行、处理进行全程动态管控。五是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推进在线联网、厂内安全管理及运营管理等工作,先后完成《宿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手册》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等工作,进出水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实现对污水管网进出水质水量情况24小时在线监管。六是对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1.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

(27)违纪现象仍然易发。

一是已责成泗县纪委监委对11名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二是深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截至今年5月,全市排查出的1957条问题已整改完成1911条,问责22起,查处74人,党纪政务处分22人。三是紧盯重要节点、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起,处理6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四是印发《关于2018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的通报》,对全市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以来通报违规发放津补贴、操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64起75人。五是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廉政党课69场次、以案释纪48场次,研讨、廉政谈话等28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5次,旁听庭审103场2527人次,受警示教育4998人。

(28)顶风违纪屡禁不止。

针对公车私用问题。一是严肃查处个别干部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公车问题。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全面排查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发现并纠正问题26个。三是责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平台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公务用车违规配备管理使用问题定期抽查工作方案》,通过查轨迹、查定位、对台账等方式开展抽查。四是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今年以来通报曝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典型案例5起5人。

针对违规发放奖金问题。一是涉及的三个县违规发放奖励全部清理退回,并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二是开展2018年4月以来奖励发放情况“回头看”,对市直部门违规发放的奖励金全部清退。三是督促指导县区规范一次性工作奖励制度,全面规范津补贴发放。四是开设违规发放一次性工作奖励监督举报电话,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对各县区、市直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抽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津补贴年度检查制度和季度报告制度。

(29)隐形变异时有发生。

一是责成相关单位制定出台《培训审批制度》《培训量化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学习培训活动。二是加大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把规范公务接待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发现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2起,处理2人。三是督促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单位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目前已发放警示教育读本1600余册、播放警示教育片300余场次。四是创新监督方式,开展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督导和日常随机抽查,着力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截至目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其中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五是印发《关于开展培训活动和培训费使用有关问题自查整改的通知》,聚焦“违反培训纪律外出旅游、借培训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组织开展自查抽查,共发现13家单位培训管理不规范、执行纪律不严格等方面问题48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六是印发《市直单位专题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培训班次管理,严肃培训纪律。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30)领导机制不顺。

针对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市委巡察机构工作机制不顺问题。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责成各地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督促未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或未召开会议的县区立即整改。目前各县区均已按照要求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并召开第一季度会议。三是制发市委巡察办“三定”方案,明确市委巡察办为党委工作机构,巡察组长为正处级领导职务,市委巡察办主任已配备到位。四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已于今年1月按照要求分别向市委、市纪委监委书面报告了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

针对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线索移送不及时问题。一是印发《关于中共宿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案件线索通报和移送的通知》,督促各成员单位对2015年以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集中清理移送,共清理该移送未移送案件线索78件、该通报未通报案件141件,目前移送问题线索已办结37件,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20人,对未移送的51件涉黄赌毒线索已进行治安、刑事处罚。二是加强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联络员季度会议制度。三是坚持每季度对案件线索、移送情况进行通报,切实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今年1—5月,移送案件线索79件。四是将案件线索通报和移送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五是持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市纪委监委已与28家单位建立数据连接,进一步拓宽了问题线索收集渠道。

(31)带头落实不严。

一是及时修订完善《中共宿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市委及其班子成员责任,进一步要求市委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市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统筹安排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市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党风廉政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三是向36名市级领导干部发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示单,提醒领导干部及时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适时开展约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工作。截至目前,已有25名市级领导开展相关活动,总计上廉政党课18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5次。四是组织开展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县区直单位、乡镇进行“回头看”,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32)责任传导乏力。

一是对近年来市直单位和县区主要负责人违纪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关键少数”干部监督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对“关键少数”干部监督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等。二是针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工作要求的通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部分市直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发现相关问题8条,给予6名相关人员警示谈话处理。三是对两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持续加大对一把手等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以来共通报一把手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违纪问题29起40人。

(33)巡察质量不高。

一是提高巡察干部业务能力,制定全市巡察工作培训计划,全年安排4次集中培训,目前已举办2期。二是聚焦监督重点,修订完善《政治巡察监督检查指标》,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围绕“四个落实”“八看”,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完善《脱贫攻坚领域巡察监督重点内容》。三是修订《市委巡察工作手册》,规范巡察工作流程,明确加强对巡察报告的审核把关;修订《巡察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模板)》,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单独报告,进一步突出“关键少数”。四是坚持和完善问题底稿制度,制定《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加强巡察工作质量管理和评估。五是探索实行巡察“后评估”制度,制定《关于对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建设,“后评估”工作自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开始实施。六是采取电话督办、会议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对四届市委以来未销号问题持续调度。七是积极构建巡察整改监督合力,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意见(试行)》,明确整改日常监督具体方式方法,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加强协作配合,持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13.落实监督责任有缺失

(34)靠前监督不主动。

一是强化对“四种形态”运用情况的统计分析,每季度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情况通报,推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提升主动靠前监督质效。二是组织开展运用第一种形态案件核查工作,共抽查72件案件卷宗,发现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20个,已整改完毕。三是强化靠前监督,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指导,建立问题线索发现及处置季度通报制度,推动派驻机构主动监督。今年1—5月,派驻机构主动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109件,已办结44件、正在办理65件,市纪委交办派驻机构问题线索75件。四是印发《关于建立重点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案件查处协调配合机制的通知》《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大排查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涉及环保领域问题线索49件,党纪政务处分23人;涉及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线索94件,党纪政务处分33人,其中市纪委监委查处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线索4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责令6人作出书面检查。

(35)执纪审查宽松软。

一是对指出的相关问题,市纪委监委已调查处置完毕。二是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及时召开线索排查会精准高效处置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2468件,函询29件、初核1934件、立案745件,移送司法机关14人,党纪政务处分899人。三是抽查复核74件采取约谈函询等第一种形态处置的问题线索,发现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20个,现场提出整改建议,提高线索排查质量。四是对县区、部分派驻机构开展案件评查,抽查复核120件案件卷宗,发现的5个方面9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五是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工作制度,制定《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的实施办法》,坚决杜绝执纪审查宽松软。

(36)问责曝光缺力度。

一是对相关案件“一案双查”,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处分。二是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对象、启动情形、工作程序。三是采取网上通报、党内通报等形式,定期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共通报典型案例64起75人。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2015年以来查办的案件,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部门提出“一案双查”建议,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忏悔录》2000册,通报扫黑除恶典型案例1期2起。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4.重大工程项目管理混乱

(37)招投标领域问题突出。

一是全面梳理44个未公开招标项目详细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二是深入全面排查整改,责成相关部门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招投标领域内部管理。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管理的有关意见》,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范围及标准、规范招标采购活动、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审批程序、加强部门源头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规定。四是对涉及违法违规招标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8)项目付款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并完成自查工作,对两个项目开展追偿工作,责成有关部门提起诉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对类似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对主城区7个城建领域项目进行了重点排查。三是责成市城投集团制定《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试行)》《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工程项目自行招投标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责成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修订完善《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资金审批及拨付管理办法(试行)和报账员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和资金拨付的管理,从根源上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5.违规担保借款多有发生

(39)市县融资担保公司执行制度不规范。

一是加大代偿项目追偿力度,建立全市政府性担保代偿项目台账,全面掌握代偿项目金额、抵押物、企业经营状况、追偿措施等情况,制定追偿计划并按时间节点开展追偿工作。二是责成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担保项目代偿追偿制度、担保风险管理制度、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鼓励清收担保代偿债权制度以及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保后管理跟踪。三是责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履职,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四是针对为某公司担保贷款、借款问题,启动对市、区两级相关责任人问责,已对相关单位2名时任负责人立案审查。针对出借财政资金问题,已对相关单位2名时任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6.“微腐败”依然易发多发

(40)全市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量逐年上升。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关于强化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区通过监督检查、业务培训、“以案释纪”等方式,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全市查处“三资”领域问题36起,处理4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二是发挥再监督作用,制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方案》《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健全完善侵害群众利益易发多发领域监管机制。三是制发2019年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力度。巡视期间移交的涉及基层脱贫攻坚、“四风”等方面186件举报件,已办结174件,其余12件正加快推进。四是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直查直办和督办力度,并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市备案制度。目前,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案件32件,已办结29件,处理49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29人。五是加大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巡视整改以来,全市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9批次14起。

(七)上轮巡视整改方面问题

17.整改责任未压实

(41)巡视整改承办机构履职不力。

一是坚持边巡边改。2018年12月14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我市指出上轮巡视整改存在问题后,市委坚持即巡即改,立即调整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相关会议推动上轮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高规格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三是抓好工作推进。先后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和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四是压实整改责任。向相关市级领导呈送整改任务责任清单,市级领导对各自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进行调度;向责任部门印发整改任务交办清单,压实各单位整改责任。五是健全工作机制。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制定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建立交办、督导、销号三单推进机制,每周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

18.专项整治不彻底

(42)针对“私设小金库”和“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犹存。

一是严肃查处2018年发现的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追责问责13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7人,诫勉、约谈、批评教育103人。二是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在2018年违规经商办企业科级以上干部核查全覆盖基础上,深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分层面抽查复核。巡视整改以来,共抽查31家单位、175人,发现1人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全面梳理“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金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四是进一步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督促市纪委监委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线索。五是建立“小金库”防治工作报告制度,督促县区、市直单位每季度报送发现和查处“小金库”情况,5个县区、86家市直单位均组织签订《“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并上报第一季度发现和查处情况,暂未发现问题。

19.对标整改缺成效

(43)作风建设屡改屡犯,队伍建设未见改观,“干部老龄化”没有改善,问题核查浮于表面。

针对作风建设屡改屡犯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践行“三严三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二是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严肃查处寸步不让。截至今年5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起,处理6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三是强化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13起,处理21人。四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所报事项严格审核把关,提醒按规定办理。今年以来市管干部婚丧喜庆共报备29人次。五是制定《关于加强对“关键少数”干部监督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人、重点事监督管理。六是对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七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的通知》,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八是制发《2019年市直单位机构改革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活力,有效解决“中梗阻”问题。

针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问题。一是完成24名派驻、巡察机构公务员选调工作,及时充实到相应岗位。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制发市纪委监委“三定”方案,将派驻机构38名事业编制转换为行政编制,同时园区纪工委增配6名纪检监察干部。二是强化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基层纪检队伍建设和“三转”不到位监督检查,五个县区纪委进行自查,并督促立行立改。印发《关于定期报送乡镇(街道)纪委落实“三转”有关情况的通知》,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落实情况、队伍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的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市111个乡镇(街道)纪委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384人,其中专职干部261人,兼职干部123人,每个乡镇(街道)平均3.5人。三是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研究出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新核定编制119名,正通过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干部交流、市直机关选调人员等方式充实配齐。

针对干部老龄化问题。一是健全机制。印发《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789”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程,建立年轻干部常态化选拔工作机制。二是及时理顺现任县管职务的副县级或享受副县级待遇的干部管理权限,交由县区委管理。截至目前,县处级干部年龄结构有所改善。三是加强源头建设。开展优秀年轻干部情况摸底,掌握全市年轻干部队伍情况,建立正科级领导干部信息库,为下一步有针对性的培养使用夯实基础。四是坚持常态配备。加强对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制定市管领导班子及县处级干部调整配备计划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实施方案,针对空缺岗位及薄弱环节,统筹考虑年轻干部队伍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配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7—3961039;邮政信箱: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A座111办公室);邮编:234000;电子邮箱:szxszgb@163.com。

(安徽纪检监察网)

[责任编辑: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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