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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屯溪区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屯溪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屯溪区开展了巡视。2019年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屯溪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目前,巡视组反馈的41个具体内容中,已完成整改任务的有30个,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的有2个,9个取得了一定进展、还需持续加大整改力度。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仍有不足

(1)针对“执行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不够严格,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缺乏力度”问题。

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学习新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四大班子领导要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反思存在的“个人主义”“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等问题。二是将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内容纳入《区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召开“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在方案中增加了整治“好人主义”内容。出台“走进新时代、展现新担当、奋力新作为”主题实践“1+4+1”实施方案,召开全区主题实践暨党建引领“四大工程”动员部署会。全区各级各部门结合“三查三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找职责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存在的“个人主义”“好人主义”“圈子文化”,以及“政治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提出整改对策。三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四大班子领导带头在民主生活会及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对“好人主义”等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思,引导全区上下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有力推动党内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

(2)针对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中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问题。

一是常委班子严格执行区委议事规则,凡属重大事项均通过会议研究决定,自巡视反馈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16次,集体研究重大事项89项。其中,涉及全区机构改革重大事项,通过召开区委全会进行讨论表决。二是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常委会研究事项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同时为积极调动班子成员主动性,在拟定本轮巡视整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及机构改革重大事项方案时,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广泛征求了方方面面意见和建议。三是结合机构改革,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广泛的谈心谈话,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并在书记专题务虚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巡视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反思和自我批评,要求班子成员多提意见建议,切实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3)针对“政府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少数班子成员能力水平欠缺,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主动担当作为不足”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深刻反思,明确努力方向,达到了统一思想,推动整改的目的。出台《屯溪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从严落实政府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强化整体合力和整体功能,把领导班子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二是制定《区政府领导2019年上半年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计划》,科学排定70项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内容。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在一线工作中提升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严格落实《屯溪区人民政府党组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法制一刻钟”等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政策学习、理论研讨和体会交流,持续推进区政府领导与分管部门签订责任状、廉政约谈以及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制度。强化了班子成员及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出勤政务实、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四是制定《区政府工作报告数字量化指标任务和定性工作任务清单》,区分量化指标和定性任务,注重压实政府班子成员牵头责任,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明显增强。五是对班子成员分管工作重新进行分工,确保责任更明确、分类更合理、施政更科学。进一步完善区政府班子成员AB岗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工作交流、沟通和衔接,促进了团结协作和相互补位。坚持每月召开区长办公会,盘点工作,明晰任务,杜绝了懒政怠政和推诿扯皮的现象,促进各项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

(4)针对区人大、政协班子一些同志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履职尽责难以到位问题。

一是区人大、区政协党组召开会议,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分析,对班子成员“好人思想”较重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和反思。同时,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开展“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和“慵懒散拖”专项整治,认真查找自身在工作务实、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在区人大、政协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紧扣巡视整改主题,结合“三查三问”,切实把自己摆进去,重点就“好人思想”较重,履职难到位问题,进行了深入对照查摆。同时,对存在的“二线思想作祟、不愿得罪人、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监督工作有待深化、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偏宽”等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措施。三是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重点项目督查、创城、联系帮扶企业等重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强化作风和纪律建设,加大对分管机构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将管思想、管业务、管纪律、管作风贯穿工作始终,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务实干事良好氛围。

2.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

(5)针对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力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关于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召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制定下发屯溪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12+N”政策文件,对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表彰,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抢抓“融杭”机遇,出台《屯溪区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实施方案》,瞄准杭州都市圈产业布局,把握产业转移趋势,推进产业链分工合作,全方位融入杭州都市圈。与杭州市桐庐县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战略协议,推动区域协同高质量发展。成功举办屯溪(上海)产业招商推介会,顺利签约10个项目。二是在认真分析经济形势和屯溪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区委六届七次全会明确了2019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围绕全年发展思路制定了《屯溪区贯彻落实省、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2019年工作要点》,分解了区委区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年度重点发展方向。三是坚持“做强二产”发展战略不动摇,加大工业企业扶持力度,建立小升规企业目录和后备库,对入规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对年内有入规可能的7户企业进行重点辅导。今年一季度,全区新增规上企业1家,预计12月底前新增规上企业4家。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幅达16.3%,增速位居全市首位。四是做大做强园区平台,编制完成《黄山九龙低碳经济园区主导产业规划》,将机械电子和绿色食品确定为园区主导产业,对园区已获批的3.32平方公里单位进行了板块划分,全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突破发展并尽快形成产业集聚。同时,园区在抓好机械电子和绿色食品主导产业外,重点扶持生物医药、半导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支持配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创国家级高新区。积极发挥科创园孵化平台作用,制定《九龙科创园孵化管理办法》,明确入孵、毕业条件。一季度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5%、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7%、税收同比增长7%。

(6)针对“落实环保政策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区委已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认真研究了全区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和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情况。在区级机构改革中新组建成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是2019年区委主要负责人针对突出环境问题2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治汇报,现场调研3次。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中央和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及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区政府常务会共研究环保议题5次。三是区委六届七次全会报告已纳入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及提高环保目考权重等内容。生态环境保护已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区政府目考办法已进行修改完善,环保工作考核权重不低于4分。区委督查室不定期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7)针对学习贯彻运用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不明显问题。

一是规范制度执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规范学习组织、工作报备、定期报告和通报、旁听、督查考核及档案管理等6项学习制度。出台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对全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作出了规范要求。二是创新学习方式,将集中学习与学习研讨、撰写心得体会、“学习强国”APP使用相结合,切实提升学习实效。截止目前共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5次,形成交流研讨材料21份。开展“‘融杭’,我们怎么看、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融杭’,我们怎么看、怎么干”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撰写“融杭”理论文章13篇,在对标杭州都市圈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中,着力解决影响屯溪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桎梏。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 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8)针对“主要负责同志投入党建精力少”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屯溪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主要同志已开展基层党建调研10次,坚持每季度主持区委常委会听取组织、纪检工作汇报。已将2018年抓党建情况向市委做了述职,牵头完成区属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主持召开区委工作会议,就做好全区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季度党建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上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讨论“走进新时代、展现新担当、奋力新作为”主题实践方案。二是区委抓党建分管同志切实增强抓党建责任意识,坚持常态化深入基层开展党建调研,帮助基层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基层党建调研10次。完成对区属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代表区委对各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现场点评。牵头筹备召开第一次党建领导小组会议,结合实际调整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牵头完成市委对我区的综合考核工作,安排部署全区党建综合考核工作。

(9)针对“部分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区委常委会安排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成区属党(工)委书记和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开展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落实“基层党建责任20条规定”和基层党建工作“五个清单”,督促各级党组(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二是全面完成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成立20个督导组,对55个单位民主生活会实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督导。区四大班子认真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书记、副书记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三是结合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党组织设置调整。全面实行“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进行提醒、纪实,制定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及党建活动开展有关规定,确保“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内活动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四是确定4个2019年度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工作台账和“一村一策”表,从区直单位党组织下派4名第一书记,扎实推动整顿工作。五是深入推进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对现任村和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再次联审,进一步净化村干部队伍。六是启动村庄清洁行动村干部“擂台比武”活动,收集整治、提升节点360个。七是对巡视组指出的学习材料造假、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继续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区级审核制度,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下发2019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举办全区第25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定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四不两直”调研,现场谈话、查阅档案,当面反馈、促其整改。八是对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基础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建强非公党建指导站,9家党建工作指导站一季度完成服务计划52项,制定二季度服务计划37项。

5. 选人用人存在问题较为突出

(10)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原则不够”问题。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对全区干部现状进行深入谋划,统筹选优配强区直单位及镇街领导班子,同时注重梯队培养,逐步优化干部结构。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编制《屯溪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从制度上排除外部因素影响。三是出台屯溪区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1+6”文件,坚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面向基层、注重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近期结合机构改革及联动调整,提拔重用干部41名,其中,长期在镇街基层工作的14名,长期在业务岗位的“老黄牛”型干部26名,同时交流5名区直机关干部到镇街基层任职,努力让长期扎根基层、实绩突出的干部“有为更有位”。

(11)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二是定期专题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的学习讨论,强化规矩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加强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对《屯溪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近期干部调整工作中,5名重用的干部均已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程序进行。三是加强与纪检机关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近期5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区纪委监委机关均已出具能否使用的结论性意见。

(12)针对“人才工作短板现象较重,区委引进培养人才工作力度不大,政策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建立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持续强化日常走访调研力度,结合春节慰问走访专家人才10余人,深入博蓝特、杰尔马等重点引才企业6次。出台相关政策,通过制定“优先入学”、人才公寓“拎包入住”等措施,进一步妥善解决企业反映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人才住房保障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探索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并计划于年底前出台相关实施意见,通过实物配置定向供应各类人才、提供购房优惠等措施,不断强化人才保障。二是通过积极争取,于今年4月初获批138名中小学编制核定数,并立即安排30名编制用于引进应届、历届大学生来屯就业,改善中小学师生比严重失衡问题。走进黄山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举办各类招聘会16场次,组织企业部门和学生对接,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留在本地、服务发展。同时,补助用人企业培训费,帮助企业吸引留住人才。三是结合党政机构改革,20家单位将抓行业领域人才工作职责纳入部门三定方案。完善人才工作例会制度,召开谋划、沟通人才工作会议2次。加大高层次人才寻访工作,抓实杰尔马、群星工程咨询等公司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广泛宣传人才政策。积极对上申报认定,截至目前,市认定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总数增至12名。

6. 整治超编、超职数不够坚决有力

(13)针对“超编和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对领导职数进行规范,把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作为第一原则,下决心免去相关人员超配的兼任职务,目前全区各单位均已按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二是针对个别单位超编严重现象,对在编人员逐个梳理,分步交流,目前区直机关整体超编率较巡视时进一步降低。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 形式主义积弊犹存

(14)针对“文山会海”问题。

一是区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2019年基层减负年的通知,以及省委关于2019年基层减负年工作举措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屯溪区关于2019年基层减负年任务分解》《关于申报2019年全区性会议计划的通知》,严把会议数量关,加强发文审核,今年一季度,全区会议、发文数量同比分别下降近17%,二季度同比下降不少于20%,全年会议、发文数量较去年相比下降将不少于三分之一。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的意见精神,制定我区具体实施意见,实行督查考核备案预审制,2019年度区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精简79.28%。

(15)针对“三查三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中的问题。

一是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区纪委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二是针对“三查三问”查摆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召开“三查三问”联席会议,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由分管区领导和“三查三问”办公室跟踪督办。三是注重举一反三,在“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中,及时跟踪问效。

8.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未刹住

(16)针对“部分专项整治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团区委已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时聘请卓勤会计师事务所对青少年宫近6年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组织开展全区卫生系统会计人员财务会计实务培训,聘请专业人员对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进行详实讲解,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开展教育系统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及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金库”防治工作方案》,对“小金库”防治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管,目前已完成10家单位的“小金库”专项检查,未发现有“小金库”存在。同时,建立了“小金库”定期报告制度,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加强“小金库”常态化防治工作。

(17)针对“滥发津补贴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九龙园区管委会违规发放下乡补贴已全部清退,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开展了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活动,检查中发现的1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贴问题已整改到位,已对2名第一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三是区财政局已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反思检讨,针对专项整治覆盖面不够、效果不佳,以及部分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风险意识淡薄,会计岗位职责不健全等问题,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大对会计人员风险意识教育,加强对单位领导、财务人员、财务支出等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事、管人,推动专项整治制度化、常态化。

(18)针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一是屯光镇安排专人对改徽工程附件资料进行归档完善,已对屯光镇党委政府及具体责任人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开展了镇级财政业务“互查互审”工作,发现的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加强镇街财务人员培训。聘请专业人员围绕“三公”经费管理、预算绩效评价、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辅导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9. 部分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较弱

(19)针对“区委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不足,推进奖惩机制落实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对九龙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组织调整,同时责令九龙园区结合“严强转”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工作履职不力等问题专项整治,努力在园区固定资产投资、低效企业劝退、科创园建设监管、效能建设提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对原区农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组织调整。区纪委监委向区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函》,责令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好人主义”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前未处理的7名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其中6名党员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了自我批评。三是区委制定出台了屯溪区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1+6”文件,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建设,制定出台创先争优奖励办法,同时积极运用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问责方式,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主动到位

(20)针对“贯彻执行从严治党相关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区委常委会已听取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汇报,并对2018年考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相关责任人已在巡视整改专题会议上就“检查未结束就发文通报”问题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对2016年至2018年度区纪委函询诫勉的35人(次)是否在当年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情况说明进行梳理核实,其中26人次作了情况说明,但大部分会议记录没有体现;9人次未作情况说明,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了集体约谈,并责令在下次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补充说明。建立监督管理和抽查核实机制,凡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由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并将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诫勉函询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书面反馈给参与指导的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人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同时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对欺瞒组织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21)针对“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有差距”问题。

进一步精准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今年1至5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9人次,同比增长94.12%,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89人次,占89.9%,较去年同期占比82.3%上升了7.6%。

11. 执纪审查力度不够

(22)针对“案件查处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加强问题线索报告和移送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区纪委监委与公检法、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对接联系,今年以来共移送问题线索21件,立案18件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3人。二是组织4个纪检监察室全员参加市纪委监委举办的专题办案培训,建立每周五下午审查调查人员集中学习和案件查办会商会,不断提升审查调查能力。三是建立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区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统筹调配镇街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员力量,提高线索处置质效,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先后从镇街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20人次,运用协作区办理案件5件。四是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2018年度查信办案工作进行通报,督促加大查信办案力度。

(23)针对“执纪审查业务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全面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业务能力。通过个人自学、业务培训、跟班轮训、以案代训、带案指导等方式,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实战练兵活动;到浙江大学举办为期4天的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实行“一月一测”,实名通报测试成绩。二是加大信访举报件核查力度,今年以来受理的24件信访举报件目前已立案2件,拟于近期再立案1件,信访成案率为12.5%,提升5个百分点。三是严格按照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对36件业务外来访来电事项,积极引导信访人向有处理权限的部门反映,降低业务外信访占比。四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办理,严格执行信访件报结前预审制,对需补充核查的事项,制定《预审反馈表》交由承办单位补充调查直至通过,有效减控重复访。五是对镇街纪(工)委信访举报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提高镇街信访举报工作查办质量。六是完善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约访制度,推动信访问题解决。

(24)对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宽松软问题。

一是对2016年以来处置的纪检监察系统内10件问题线索,逐一分析、甄别处理,市纪委监委对其中1人进一步函询后予以了结,对其中1人以违建面积折抵合法面积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已责令清退到位。二是对46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区纪委监委选取身边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案件,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防“灯下黑”。

12. 问责和教育缺乏成效

(25)针对问责不力问题。

一是已对区民政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向区民政局下发《关于对全区低保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函》,区民政局在全区开展了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三是出台《屯溪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十条规定》,进一步严格执行低保有关规定,加强日常动态管理,今年以来共退出低保65户104人,退出低保金4.4万元。四是进一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今后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情形开展问责工作,坚决杜绝以问题整改代替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26)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力”问题。

一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召开“以案说法”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将任某职务犯罪案件作为班子及其成员对照检查内容,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三是与市纪委监委合作拍摄《被贪欲绑架的权力—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叶海滨警示录》(区纪委监委查办的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四是制定出台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实施细则,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强化以案促改工作。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3.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27)针对区委对反腐败工作落实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举一反三,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档案进行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干部档案收集传递、检查核对等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坚决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三是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4. 支持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28)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一是区委在全区通报了区民政局奉行的“好人主义”典型问题,对区民政局党组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问责。二是区民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议上就“好人主义”问题作了深刻检讨。三是区委分别开展了区属党(工)委书记、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等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四是今年召开的区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直接开到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五是结合我区实际,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中,增加“好人主义”专项整治。

(29)针对“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到位”问题。

一是经区委常委会研究,进一步调整了区纪委监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前区纪委监委只参与11个议事协调机构。二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监察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分管的工作进行再明确再重申,纠正4项不符合要求的分工任务。

(30)针对巡察工作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巡察工作节奏,加快巡察工作进度,今年1月新组建1个巡察组,专门对12个村(居)开展巡察,同时完成了区委第7轮对16个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已完成全覆盖任务总数的54%。目前正在对4家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巡察、5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近期将启动区委第8轮巡察。二是精准区分问题线索和面上问题,第6轮巡察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3件。三是专门邀请市委巡察办专业人员授课,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能力水平。

(31)针对“派驻监督力量薄弱”问题。

一是在驻区法院、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各配备1名同志兼任纪检委员。二是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目前已有2个组立案办理案件3件。三是对派驻纪检监察组2018年度查信办案工作进行通报,加强派驻监督培训,对业务知识实行“一月一测”,切实提升派驻监督的能力水平,督促其履行职责。四是认真梳理、分析全区干部队伍状况,摸排合适人选,逐步充实派驻监督力量。

(七)对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5. 区委落实巡视整改力度不够

(32)针对“攻坚克难决心不足”问题。

一是切实强化攻坚克难的决心和魄力,在巡视整改中突出抓好“好人主义”整治,敢于较真碰硬,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程序追责问责到位。本轮巡视整改中,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共问责处理29人次。二是已将“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回头看’”作为本轮巡视整改的重点任务,逐一明确15个问题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举措。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13个,1个预计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1个在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33)针对“部分问题整改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一是关于超编、超职数和混编混岗问题,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免去相关人员超配的兼任职务,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已完成;上轮在区直部门担任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事业单位干部已全面清理到位,近期机构改革中对区直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拟任人选从严把关,截止目前,未再出现新的混编混岗;关于个别单位超编严重现象,对在编人员逐个梳理,分步交流,目前区直机关整体超编率较巡视时进一步降低。二是关于整改报告清理编外聘用人员问题,重新开展摸排核查,目前已控制在2018年度核定的员额数以内,下步将结合事业机构改革,7月底前重新核定2019年度编外聘员额数,9月底前实现编外聘人员进一步减少,并继续严格执行《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坚决防止反弹。

(34)针对“问题清单中有5项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经自查,上轮巡视整改中整改不够彻底的分别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纪检监察组织执纪问责偏软”“区委主要负责人作风比较强势”“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等5项问题。一是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召开区纪委全会、区委工作会议和区属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重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重要性,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结合机构改革与班子成员和镇街、区直相关部门“一把手”进行了深入谈话,要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分管同志必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从区委第6轮巡察开始,分管区领导参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反馈会议,巡察反馈意见同时抄报分管区领导。二是关于“执纪问责偏软”问题。在全区开展“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中增加“好人主义”专项整治,在“严强转”专项行动结束后,区纪委监委继续将“好人主义”专项整治作为全区整治课题,同时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杜绝和克服执纪问责上的“好人主义”。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今年1-5月共处置问题线索135件,同比增长175.51%,立案31件,同比增长158.3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同比增长108.33%,采取留置措施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三是关于“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在全区开展镇级财政业务“互查互审”工作,发现的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同时,针对“互查互审”发现的问题,聘请专业人员围绕“三公”经费管理、预算绩效评价、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辅导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针对存在的问题,已对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35)针对“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够”问题。

经自查,整改成效不明显的为“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等7项整改内容。一是关于“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问题。认真落实《屯溪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主要同志坚持每季度主持区委常委会听取组织、纪检工作汇报,每月定期到基层开展党建调研,完成向市委抓党建履职情况述职和区属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召开区委工作会议,就做好全区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主持召开一季度党建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上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讨论“走进新时代,展现新担当、奋力新作为”主题实践方案。二是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不严”中“小合同、大预算”问题。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区政府加大项目前期建设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新建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概算)批复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随意变更建设内容,控制项目造价。同时,从严把关项目建设标后管理,严格按照《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标后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变更程序控制项目造价,使项目造价变更合法合规。出台《屯溪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政府投资项目总预算、年度预算执行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情况的审计监督。由农业农村局加大对村级小工程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量变更。三是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开展了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活动,检查中发现的1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贴问题已整改到位,已对2名第一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四是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监督不够有力”2项问题。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尤其通过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全方位监督格局,进一步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对发现的不良风气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区开展棚户区改造、小型工程招投标、农村低保、“三公经费”等领域专项检查,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全面落实在管党治党中认真开展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第二种形态,今年1至5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9人次,同比增长94.12%,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89人次,占89.9%,较去年同期占比82.3%上升了7.6%。五是关于“形式主义仍有存在”问题。区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2019年基层减负年的通知,以及省委关于2019年基层减负年工作举措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屯溪区关于2019年基层减负年任务分解》《关于申报2019年全区性会议计划的通知》,严把会议数量关,加强发文审核。今年一季度,全区会议、发文数量同比分别下降近17%,二季度同比下降不少于20%,全年会议、发文数量较去年相比下降将不少于三分之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的意见精神,制定我区具体实施意见,实行督查考核备案预审制,2019年度区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精简79.28%。六是关于“干部人事政策存在一定偏差”问题。完成《屯溪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编制工作,并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出台屯溪区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1+6”文件,坚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面向基层、注重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近期结合机构改革及联动调整,提拔重用干部41名,其中,长期在镇街基层工作的14名,长期在业务岗位的“老黄牛”型干部26名,同时交流5名区直机关干部到镇街基层任职,努力让长期扎根基层、实绩突出的干部“有为更有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2596032;邮政信箱: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7号;邮编245000;电子邮箱:hstxqqwb@sina.com。 

(安徽纪检监察网)

[责任编辑: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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