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新标准启用
2019年08月01日 10:10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我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新标准启用自2019年8月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40.20元/人作为核定2019年度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依据。
原标题:我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新标准启用
自2019年8月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40.20元/人作为核定2019年度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依据。
职工缴费基数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低于3017.01元/月(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不高于15085.05元/月(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同时,大病救助金额调整为17.6元/月(其中单位缴纳11.06元/月,个人缴纳6.54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604元/月,二档为1006元/月。基本医疗保险为199元/月(含大病救助17.6元)。
以上调整标准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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