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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通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2018年8月8日至9月7日,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马鞍山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8年9月30日将督察发现的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马鞍山市,要求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调

2018年8月8日至9月7日,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马鞍山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8年9月30日将督察发现的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马鞍山市,要求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调查处理。

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馈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工作,市环委会第四次全委会做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长效机制建立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的问责调查组,按照线索移交相关要求,采取既查事也查人,既查责任人也查责任单位的方式,开展全面问责调查。根据核查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36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其中,处级干部9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7人;政务处分20人,党纪处分15人,监察调查1人。

一、省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未按时限要求完成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根据《马鞍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市38座已关闭的非煤矿山应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截至督察时全市仅18座完成治理并验收,其余20座未能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文件显示完成时限存在不一致情况,治理工作严重滞后。马鞍山市相关县(区)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严重滞后、整改不力。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当涂县副县长楚生军、青山河管委会副主任王文云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当涂县国土局局长陈会勇、经济发展局局长徐敦详、石桥国土所张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和县石杨镇副镇长邢大鹏、和县石杨国土资源所所长司武龙诫勉,给予和县石杨镇中山村党总支书记赵正云免职处理。

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不到位,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的整改任务中对入河排污口排查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根据《马鞍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马鞍山市城市污水治理进展缓慢的整改任务之一是到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逐一登记建档,对超标排污口落实整改。但督察发现,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改不彻底,存在排查不全面、位置核实不到位、标志立牌不到位、整改进展缓慢等问题。马鞍山市和县入河排污口整治进展缓慢。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和县副县长张宏明、和县住建局局长朱国庆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和县住建局副局长韩成全、建设股股长方明、和县市政公司总经理戴金木党内警告处分。

三、马鞍山雨山区佳山乡境内非法倾倒固废污染环境问题。2007年8月—2013年8月,马鞍山市胜森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陈胜志)利用佳山乡前庄村废弃矿坑填埋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该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在填埋区采取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从2018年开始擅自扩大污泥接收范围,且该公司一直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2013年8月,该公司注销。2012年2月,陈胜志成立马鞍山市向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该公司为马鞍山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堆肥处理工程),多次在设备出现故障、污泥无法处理的情况下,非法向佳山乡前庄村矿坑倾倒5000多吨未经处理的污泥;2017年6月,该矿坑填满后,该公司擅自加高堆场坝体,并继续向该矿坑倾倒污泥至今,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马鞍山市有关部门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监管不到位,雨山区政府环境网格化监管落实不到位、固废排查整治不力。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雨山区政府副区长吴文军、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人张福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市环保局副调研员夏晓云、向山镇人大主席李绍龙、雨山区环保局原局长孙和九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向山镇党委书记李海龙、向山镇镇长李祺、向山镇副镇长钟继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雨山区环境监理大队大队长孙东涛记过处分;给予落星村党总支书记孟光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落星村村委会副主任葛金保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雨山区政府副区长吴红燕、市环保局副局长朱晓庆,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吴峻、雨山区环保局副局长张仁福诫勉;给予佳山乡安环办负责人徐亮诫勉;雨山区原农委主任戴皖生接受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

四、中央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当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不稳定,进出口在线设备长期运行不正常。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书》,对马鞍山市已列入整改清单的突出环境问题之一的“当涂县第二污水厂进水水质不稳定,进出口在线设备长期运行不正常”,当涂县政府上报已完成整改。但督察发现,该问题整改不到位。当涂县第二污水厂于2017年2月至今,多次向主管部门当涂经开区管委会和其他相关部门书面报告进水浓度异常、进水主要污染物远超出纳管标准的情况,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主管部门未对其中原因开展充分论证,未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2017年整改以来,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波动仍较大。当涂县经开区管委会对当涂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及涉及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目标、时限、内容不清楚,整改责任落实不力。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当涂经济开发区安环局王锐哲、规划建设局章先明诫勉。   

五、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不到位,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普遍存在返黑返臭问题。根据《马鞍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清单》,2017年底前完成23条黑臭水体整治并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但督察发现,2017年已完成整治的25条中有3条因返黑返臭被省住建厅取消达到“初见成效”的复核结果,长沟水系、王木塘水系、王百滩水系的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和生态修复措施不到位,存在返黑返臭现象。督察组对全市35条黑臭水体水质状况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中尚有11条水体仍为黑臭级别,普遍存在返黑返臭问题,整治不到位,且黑臭水体的岸边整治责任不明确。马鞍山市住建委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整改任务不到位。雨山区政府、花山区政府、慈湖高新区水体返黑返臭现象较为突出。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中冶华欣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翟清华诫勉,给予慈湖高新区环保局局长助理余会夏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慈湖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东方超、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王平诫勉。

中共马鞍山市委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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