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70年看合肥:公共财政支出中 80%的钱花在了民生保障上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9月18日上午9:00,“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9场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负责人介绍了

9月18日上午9:00,“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9场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负责人介绍了合肥民生工作取得的成就。

合肥市民政局

紧扣民生兜底保障全面施行低保制度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民生民政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紧扣民生兜底保障,全面施行低保制度,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一、我市低保制度的历史沿革

低保,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它是国家为解决生活困难的居民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目前条件下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我市于1996年7月,为妥善解决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剥离的失业、下岗职工等城市贫困群体生活困难问题,市政府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出台《合肥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标志我市低保制度初步建立。2007年7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率先在庐阳区建立并推广至全市。至此,合肥市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8年7月,全市实现区域内城乡低保统筹发展。低保制度在我市建立至今已有20多年历史,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我市低保制度的蓬勃发展

(一)建机制,着力保得准。

2015年以来,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00余万人次,支出保障资金约36亿元。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群体以及支出型贫困家庭,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一是建章。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和修订了《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合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合肥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办法》、《合肥市社会救助工作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办法》以及《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制度》等多份规范性文件,形成政策组合拳,扩大保障范围,提高政策可执行性,确保制度实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立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全部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着力强化资源统筹。建立精准核对机制。自2013年起,我市率先在低保领域探索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政部门与人社、房产、公安、税务、残联、工商、公积金等部门共建信息查询机制,对全市申请低保家庭的房产、车辆、社保、工商企业、纳税等情况定期核对。2017年起实现核对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可在线实时查询比对,核对效率大幅提升。2019年,核对领域延伸至金融领域。自系统运行至今,全市共开展申请救助家庭信息核对7973批次,19.7万户次,51.2万人次。其中检出经济状况疑似超标家庭约占20%,既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公信力,也为政府节约大量的资金支出。建立主动发现机制。2018年下半年,依托“互联网+”,建立全市困难群众数据库,以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上限,按户籍人口6%的目标采集困难群众信息,根据贫困度指标,生成量化排名,实现对困难群众家庭状况“在线监测”。目前,全市困难群众数据库已整合困难群众信息39万余条,约占户籍人口的5.3%。

三是强监督。持续开展专项治理。2015年,在全市开展包括城乡低保在内的社会救助专项整治。2016年,开展了低保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农村低保政策落实情况排查。2017年,开展社保兜底脱贫清理整顿。2018年起,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2019年城市低保也纳入专项治理。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以督促政策落实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的监管力度,确保对象准确,促进资金安全,强化能力建设,实现廉洁高效。加强社会监督,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广泛运用“互联网+监督”。全面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实现相关系统有效衔接、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申请救助对象准确认定。通过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应用信息化手段,对低保工作实行动态实时监测。推行低保信息网上长期公示,实行低保网上申请审批,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二)多举措,着力保得全。

截至2019年8月底,全市月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54万人,约占户籍人口的2.5%,其中农村低保覆盖面为4.06%。

一是提标。建立低保标准增长机制。经市政府批准,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城区低保标准为户月人均639元,县域低保标准为户月人均602元。这是我市连续第16次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截止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制度建立之初的的户月人均120元,提高至639元,增幅432.5%。农村低保由2007年的年人均683元,提高至年人均7224元,增长约10倍,确保了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不断增强获得感。2018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市)城乡低保标准统筹,年增幅达到6%、60.8%,其中,城市累计人均补差566元,位居全省第一,农村累计人均补差383元,位居全省第二。建立临时价格补贴机制。在对现行低收入群体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和各项救助措施的基础上,当居民消费价格持续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明显增加时,通过实施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特困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2019年以来已连续5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4441.3万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94.8万人次。固守脱贫攻坚底线。2016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年人均3600元,首次超过省定扶贫标准。2017、2018年农村低保人均年补差水平持续超过省定扶贫标准线30%以上。2019年截至8月底,农村低保补差已达4192元,已超过2018年省定扶贫线692元。

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柴冲村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听证会

二是扩面。低保制度建立之初,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为认定的基本条件之一。2017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出台《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合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将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当年度即有9591名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纳入了低保范围。2018年支出型贫困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2019年,试行对申请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实行收入核减,对申请低保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或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需长期照护、长期服药,在核定家庭收入时,按当月低保标准或实际药费支出予以核减,进一步扩大了低保保障范围。

三是重衔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2017年以来共有592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期满后如已实现稳定脱贫,再退出低保范围,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共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5893人,约占全市农村低保的50.2%。

(三)高标准,着力保得好。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满足困难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多方面需求,努力为广大低保对象提供满足基本需求、符合时代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基本生活保障,创新保障理念、丰富保障内容。

一是全方位。城乡低保对象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同时还享有代缴参保参合资金、提高医疗报销比例、水电气减免、乘坐公交等优惠政策。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对低保对象开展资金和物质救助之外的服务救助,对低保对象开展了就业、医疗、子女助学、住房、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心理慰藉等多种救助服务。其中,为22.4万人次的70岁以上低保对象统一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

二是多主体。推行政社互补,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低保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救助,不断满足困难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求。涌现出“乐助常青”、“人在暖途”、“情满杏花”等一批优秀的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三是高效率。以“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2018年起我市实行低保无纸化网上审批工作,推广应用办公APP,推行特殊群体上门服务。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推行低保在线申请,优化流程,方便群众。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民生工作发展情况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新中国成立70年来,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合肥市财政着力保障基本民生,广覆盖、兜底线、出实招、提绩效,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运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思路、系统的举措,探索出了一条民生发展之路,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全省民调显示,我市民生工程实施,群众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为美好合肥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民生投入蛋糕持续做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累计投入民生事业发展支出超过3500亿元,年均增幅12.15%,公共财政支出超80%用于民生。民生投入增速远远“跑赢”经济增速。今年,市财政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强化民生支出管理,着力保障基本民生。2019年1-7月份,全市财政收入突破1000亿元,达到1008.7亿元,增长7.02%,财政支出超过700亿元,达到703.1亿元,增长13.47%,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好于预期,为全市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其中:教育、科学技术、社保、交通、城乡社区支出等民生保障支出达到605.1亿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6.06%,同比增长10.5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31项民生工程投入达到117.64亿元,同比增长8.87%。

二、民生惠及领域持续拓宽

从2007年实施之初的12项民生工程,到2019年实施31项民生工程,政策覆盖教育、医疗、住房、社保、农村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保障人口300万大步跃升至800万人口,建成项目点34万余个,民生工程实施,群众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被央视评为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着力打造出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之城。围绕党的“十九大”在脱贫、环保、文化、公共服务等领域提出的部署要求,市财政聚焦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展内涵、丰富内容,落实“351”“180”健康脱贫政策,推进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大力支持实施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文化惠民工程等民生项目,解决了一大批老百姓关心关注的急事、难事。

三、民生工作机制持续完善

在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民生办”)履行民生工程牵头职责,市直有关单位履行主管职责,市县政府履行主体职责,形成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负责、县区实施的工作体系。

市财政认真履行民生工作牵头职责,健全完善民生工程目标管理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协调推进机制、民主实施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等一揽子联动管理机制,以健全的机制保障工作落实;强化挂图作战、台账管理、进度倒逼、清单销号等民生推进机制建设,推动了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任务全面完成。

建立健全各类制度,保障民生工作高效精准实施。以《民生工作实施意见》为指导,按照年度《民生工作要点》具体要求,统筹协调全市50余家市直部门,在9大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工作;以市政府1号文件指导部署31项民生工程实施,围绕年度既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出台《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精准实施的通知》、《民生保障支出考核办法》、《加强民生工程民主参与的通知》、《宣传方案》以及各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资金筹措办法》等制度文件,实现各项民生工作有章可循。

四、民生绩效管理持续优化

自2013年起,我市在全省首创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通过中期和年终两次绩效评价,将所有省定民生工程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逐步健全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保障的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专题整改,对账销号。旨在通过客观评价,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益。同时,不断优化绩效评价指标,探索将已建成项目的建后管养纳入评价范围,确保民生工程项目社会效益长效发挥。2018年,我市民生工程实施蝉联全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第一名。

五、民生创新亮点持续展现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施了一批精品民生工程项目,受到国家、省级肯定。如: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满足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受到民政部、财政部联合督查组肯定;巢湖市创新农村环境治理方式,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受到省住建厅肯定;肥西县坚持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全面实现乡乡镇镇通二级以上公路,被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授予“全国示范县”;庐阳区打造“互联网+智慧医疗服务”新模式,全省首批试点,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依托医联体,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专家服务;蜀山区网格化管理“智慧云”提升精准民生服务水平;包河区成立PPP模式组建的社会救助基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救助;瑶海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把免费艺术大课堂与公共文化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相结合,打造“精品文化”传播阵地等,省民生办在全省做典型经验推广。

同时,为强化民生工程精准管理,市民生办探索“三项”试点,即探索搭建市级信息化管理平台,初步实现民生工程跨部门、跨区域联网,实现过程监控、精准数据分析;探索民生工程项目建后管养,建成市、县、乡三级网络一体化工程类项目管护平台,实现民生项目精准管护;多角度探索宣传新方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在全市广泛开展民生政策宣传。

六、群众幸福感持续提升

“十八大”以来,全市先后实施民生工程项目60余个,投入资金超过570亿元,建成项目点34万余个,为推动合肥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民生保障。

(一)幼有所育,破解“入园难入园贵”。全市完成幼儿园建设项目267所,资助贫困幼儿约4万人次,开展幼儿教师培训1.9万人次。

(二)学有所教,促进“教育文化发展”。维修改造学校校舍面积152万平方米,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作业本,建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国家资助体系,受益学生达524万人次。免费开放160个公共文化场馆,在1302个行政村开展文化信息共享、送戏进万村、农家书屋运行维护、农村体育活动等。

(三)劳有所得,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完成了5535名贫困家庭劳动者、133210名企业新录用人员、10140名新型职业农民、2321名退役士兵技能培训、39529名新技工系统培训,城乡劳动者就业素质得到提高。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5个、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5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1102个,农村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增强,促进了农民增收。

(四)病有所医,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补偿报销4379.09万人次,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报销人数25.32万人次,报销金额达10.15亿元。免费开展妇女婚检64.16万人、对适龄儿童接种1295.3万针次。

(五)老有所养,解决“晚年后顾之忧”。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构建“医疗+养老”康养服务体系,全市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占比达到58.82%。为105.67万名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让困难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六)住有所居,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实施棚户区改造17.99万套。纳入民生工程改造131个城市老旧小区,有效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开展281个省级中心村环境整治项目、10.15万户农村改厕等。

(七)弱有所扶,推进“扶贫攻坚建设”。加强党建为引领,稳步推进11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完成173座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2497条5046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和202公里的县乡公路大中修。完成1座排涝泵站建设、实施1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28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切实解除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

(素材来源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

[责任编辑:袁瑾]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今日推荐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