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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黄山共接收各类旅游投诉55件 对旅游景区投诉多


来源:安徽网

原标题:国庆期间黄山市共接收各类旅游投诉55件,已结案36件10月12日,黄山市文旅局发布了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旅游质监综述。截至10月7日,黄山市共接收各渠道反映的各类旅游投诉55件,有效投诉51件

原标题:国庆期间黄山市共接收各类旅游投诉55件,已结案36件

10月12日,黄山市文旅局发布了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旅游质监综述。截至10月7日,黄山市共接收各渠道反映的各类旅游投诉55件,有效投诉51件,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十一”期间接到的有效投诉51件,其中汤口地区14件、市本级10件、歙县7件、黟县5件、黄山区5件、屯溪区3件、黄山风景区内3件、徽州区2件、休宁县2件,已结案36件,为游客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879元。

对上述有效投诉分析可知,旅游景区仍为全市主要投诉对象;旅行社投诉比例有所上升,住宿设施投诉比例有所下降;餐饮、购物及其他类投诉偶发。

其中,对旅游景区投诉21件。对旅游景区的投诉,主要是门票的优惠政策执行问题;部分景区内联票购买问题,如新安江山水画廊、太平湖等景区门票及船票购买,游客存在疑义;景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较差;景区内停车场收费问题。景区一方面在节假日前要重点强化售票人员的培训,要求服务人员要熟练掌握门票优惠政策,做好耐心解答;另一方面要充分发布门票优惠政策信息,让更多游客提前了解掌握。

对旅行社投诉12件。对旅行社的投诉主要是反映旅行社未达到约定服务标准(4起),旅游团费存在争议(4起),诱导游客参团(1起),取消行程退款费用存在争议(1起),购物退货纠纷(1起),旅行社参团礼品未发放(1起)。旅行社的投诉,主要是旅行社与游客双方退还差价争议,旅行社约定服务标准履行不到位,十一期间游客众多,酒店房间供不应求,旅行社为确保订房成功而忽略了与游客约定的酒店标准,事后也未与游客进行沟通解释,导致游客参团游玩时,发现事先约定的酒店标准与实际入住酒店存在差异而心生不满、产生投诉,旅行社在重要节假日期间要强化与游客的沟通协调,在事先约定的服务标准存在差异时要及时向游客告知,与其沟通协调,做到相互理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对住宿设施投诉11件。对住宿设施的投诉主要是反映酒店设施不健全、停车收费及服务员态度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服务品质。

对餐饮、交通的投诉中,餐饮投诉1起,反映社会餐馆收费不合理;交通投诉4起,均为停车收费引发纠纷。

接到对其他类的投诉1起是游客反映稽灵山游乐场娱乐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还有对购物类投诉1件。 

此外,十一期间共接受电话、网站咨询315个,主要是咨询旅游线路、景区门票优惠、景点开放情况、酒店住宿情况、高铁班次和旅游企业相关信息等情况,均做妥善答复。(吴永泉)

[责任编辑: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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