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滁州一位举报人获1000元奖励
2019年10月17日 13:58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全省首例!滁州一位举报人获1000元奖励记者从明光发布微信获悉,近日,滁州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举报人发放了1000元奖励金。这是《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
原标题:全省首例!滁州一位举报人获1000元奖励
记者从明光发布微信获悉,近日,滁州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举报人发放了1000元奖励金。这是《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实施以来该院发放的首例举报奖励金,也是安徽省首例奖励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人的案例。
2019年8月7日,明光院接到市民举报称,徐某某在明光市女山湖自然保护区七里湖湿地用挖掘机开挖河滩地养鹅,并在保护区建住房两间,七里湖水面有残留网桩没有清理。接到举报后,该院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徐某某的违建和违法养殖行为破坏了女山湖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徐某某在女山湖自然保护区内建设违法建筑物、违法养殖,破坏女山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并采取治理措施,消除对女山湖自然保护区的不利影响。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目前拆除工作正在进行中。
为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明光院于2018年11月出台了《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社会公众举报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经检察机关核实采用的,将根据案件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同时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责任编辑: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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