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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祁门查处两起过失引发山林火灾案 当事人被处罚


来源:安徽网

原标题:祁门县查处两起过失引发山林火灾案11月13日,祁门县森林公安部门通报称,近日,该县森林公安部门查处了两起过失引发山林火灾案件,两名当事人受到相应的处罚。11月9日上午八时许,闪里镇叶某茂(男5

原标题:祁门县查处两起过失引发山林火灾案

11月13日,祁门县森林公安部门通报称,近日,该县森林公安部门查处了两起过失引发山林火灾案件,两名当事人受到相应的处罚。

11月9日上午八时许,闪里镇叶某茂(男54岁)在自家荒田中引燃杂草,导致走火烧山。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勘测,过火荒田面积6亩,过火山场面积0.1亩,烧毁茶棵、油茶幼苗共30株。其行为违反了祁门县人民政府2019年11月2日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叶某茂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1月1日下午1时左右,祁山镇三秀村茅草坑山场发生火情。经查,火灾肇事者肖某梅(女80岁)因到“青萝寺”附近烧菜地杂草引发了山林大火。经林业技术人员勘测,此次山场火灾过火面积38亩,肇事者肖某梅被县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处以3000元的罚款。

祁门县防火办提醒广大群众,野外活动,一定要注意森林防火,一旦发生了森林火灾,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10、119或者12119报警。

据了解,今年9月份以来,黄山市持续干旱,旱情已经非常严重,这也造成了山区森林火险等级提升、发生火灾隐患增加等问题,一不小心就易引发山林火灾,近期,祁门县和歙县均已发生山林火情,造成了一定损失。

目前,黄山市各地政府也已经相继发布禁火令,严禁在野外、山林出现用火行为。提醒游客、驴友及山区朋友,在野外尤其山林活动、劳作时,切记不要生火、用火,避免出现任何火星,以免发生火灾。(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责任编辑:刘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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