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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琐事记仇28年!芜湖一男子捅死邻居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安徽网

原标题:为琐事记仇28年!芜湖一男子捅死邻居被判无期徒刑芜湖市一男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矛盾,在28年后,再次到对方时,持刀将其捅刺身亡。日前,芜湖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

原标题:为琐事记仇28年!芜湖一男子捅死邻居被判无期徒刑

芜湖市一男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矛盾,在28年后,再次到对方时,持刀将其捅刺身亡。日前,芜湖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某与被害人黄某原系芜湖市镜湖区某厂宿舍邻里。1990年左右因琐事发生矛盾,黄某某对黄某产生了怨恨。2018年8月13日上午9时,被害人黄某独自来到其父母居住的小区,路过黄某某夫妻共同经营的烟酒店门口时,与黄某某迎面相遇并发生口角。黄某某转身回到烟酒店内,在货架上拿起一把单刃刀,冲出店外,持刀刺中被害人黄某的左侧胸部位置。黄某被刺中后,向小区一期大门方向跑去,被告人黄某某持刀追赶,在小区一期物业会所后门附近时,黄某因体力不支倒地,黄某某持刀对黄某腹部、臀部以及大腿四肢等多个部位连续刺、戳,致其全身多处受伤,大量出血。小区保安工作人员见状呵斥被告人黄某某并打电话报警,黄某某遂持刀转身离开回到店内。后被民警在烟酒店内抓获归案。黄某经芜湖市急救中心送至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诊断为入院前已死亡。经芜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尸体检验,黄某系他人持锐器刺戳全身多处致大出血死亡。

另查明,被告人黄某某系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对象,患有精神分裂症史,且持有残疾人证,为一级精神残疾。经鉴定,黄某某是精神分裂症(残留期),评定为作案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3257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持单刃刀捅刺被害人黄某胸腹部等部位多刀,致其全身多处大出血死亡,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黄某某持刀捅刺被害人近十刀,包括胸腹部等要害部位,致其大出血死亡,其剥夺他人生命的犯意坚决。黄某某系自首,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某作案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某的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某持刀捅刺被害人,并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均极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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