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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今年将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来源:安徽网

原标题:池州今年将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池州市卫健委、发展改革委、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16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

原标题:池州今年将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池州市卫健委、发展改革委、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16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今年,池州将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将有所提升。

该《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到2020 年,池州主城区建成2个、各县建成1个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示范点。到2021年,主城区建成4-5个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各县区至少建成2-3个、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机构。到2025 年,主城区和其他县城区机构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根据实际需求建立)。

该《通知》还明确规定,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打造示范样板,引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创新发展。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单位福利性试点。发挥工会组织牵头作用,鼓励支持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建设福利性机构。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要根据实际情况,从医院、学校以及育龄青年较为集中的企业中选择一家,在单位内部设置机构,为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社区公办民营试点。有条件的城乡社区要盘活闲置公共资源,将社区婴幼儿照护设施与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功能相衔接,建设社区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临时托管看护试点。结合小区资源,在街道、居委会或有条件的居民家中设立“临时托管看护点”,供小区内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在遇到照料困难(照料人生病、有事外出等)时暂时将儿童托管照料,根据托管时间长短负担一定的费用。   

孙慧娟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责任编辑:刘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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